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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天下第一嫁(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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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更甜,话里挖苦的意味,却也更重。
「不过呢,我这才想到,夫君您才高八斗、智识卓绝、无所不知、过目不忘,哪里需要小女子来多嘴多舌呢?」
夫妻二人你来我往,说了半晌的话,旁边的刑部尚书、刑部侍郎,跟众多捕快们,全都低着脑袋,没一个敢吭声。
古语有云,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是这两人的家务事,在场的大官小官们,不但不敢管,甚至连一句话都不敢说,就怕到时候「断」的,会是自个儿的脑袋。
纵然龙无双极尽挖苦之能事,公孙明德却也不气,反倒松了手,淡淡说道:「公主一心为民,能自行推敲出命案凶嫌,也是好意。但是,破案抓凶实在绝非一介女子能够——」
「什么自行推敲?!」听着他满嘴贬抑的鬼话,她火冒三丈,再度把册子扔回桌上。「我可是有凭有据的!」
这一回,他速度奇快,立刻拿起册子,翻看起来,根本不让她有机会把册子收回去。
可恶,她上当了!
这家伙欲擒故纵,就是要骗她,把证据再度搁下。
她心里气着他的诡计多端,但是一旁人这么多,她又不能伸手再去抢回来。到时候两人间抢来抢去,只是让旁人多看了一场好戏而已。
公孙明德快速翻阅册子,黑眸微扬,朝她看了一眼。
「你怎会知道这些事?」
「我有我的消息来源。」哼,她才不肯告诉他呢!
他的眸中敛过一抹光,剑眉微拧。
「这些都是你调查出来的?」
「没错。」她愉快的回答。「三宗灭门惨案,唯一的共通点,是三家都是富户。我猜想,匪徒目的在钱财,杀人只是为了灭口。他们不顾风险,十天内连续下手,必然是想抢完这几票后,就远走高飞,所以,凶手极有可能是外地来的。」
一个捕快,鼓起勇气插嘴。
「也不能排除,是城里人犯案的可能性。」
「当然。」她瞧了那捕快一眼。「但要一个人突然之间连根拔起,离开熟悉的地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种机率较小,外来者的可能性较大。」
除了公孙明德,其余所有人,一律乖乖点头。
龙无双乐得继续往下说:「再加上,死者皆是被刀剑斩杀,而非毒物,要犯下这三项惨案,又能不让旁人察觉,凶手人数必在五人以上,而且后面肯定有主使者在策划。」
她挑了挑眉,笑容有些莞尔。
「五人。有可能是男,也有可能是女。但是,我想,女人大部分不喜欢弄得脏兮兮的,多会用毒。所以这三桩惨案,犯人是男人的可能性较高,既是男人嘛,就一定会到妓院去。」
厅内的男人们,听见这句话,表情都有些尴尬。
胆大包天的龙无双,一双美目扫视众人,笑着又道:「有人曾告诉我,男人嘛,只要一上了床,嘴巴就不牢靠了,秘密当然就不再是秘密——」
她忙着高谈阔论,发表自个儿的高见,公孙明德却是坐在原处,静默的翻看册子。
直到他翻看到了某一页、某一行时,高大的身躯瞬间僵住。
他脸色铁青,猛然抓住她的手。「你去了黑虎帮?!」他疾言厉色,早已没了平时的冷静。
突然被他用力抓住,龙无双吓了一跳,直嚷着:「放手啦,很痛耶!」
他放松了力道,却没有松开手,只是冷声再说:「告诉我,你没有蠢到自己跑去黑虎帮!」一想到她跑去或接近或追踪黑虎帮那群杀人不眨眼的盗匪,他就寒毛直竖。
「没有!我没有啦,他们可是犯下灭门血案,杀了一百多人的杀人凶手耶!我又不是笨蛋!」
一股释然的情绪,转眼取代了警戒。听见她懂得自保,紧迫在他胸口的压力,蓦地一松。
他不愿意,也没时间去理会那阵情绪的由来,只是松开她的手,看着铁索,直接下令。
「铁索,送公主回府。」
「喂,公孙明德,你不派兵去围捕黑虎帮吗?」她抚着微疼的手腕,不满的开口质问。
「这点小事,下官定会去做,不劳公主费心。」
龙无双柳眉一抬,故意提醒。「相爷,城外十里亭,有我派去跟监的人在候着,别说我没提醒,你动作最好快点,省得让那些贼人给跑了。」
「下官知道。」
他轻描淡写的回答,回头已开始调派人马。
「尚书大人,烦请你立刻派兵协同御林军,先与龙门客栈的人会合,再到城外十里亭,包围黑虎帮众。」
「没问题。」
「洪捕头,宾和茶馆是你的地头,你清楚它附近的地形和店铺吗?」
「当然。」洪捕头拿着一块烧过的炭,直接就在桌上,快速的画出位置图。「宾和茶馆左边是老沈的布行,右边是何寡妇的包子店,后面就是大水沟。只要顺着大水沟,不到半刻钟就能从东门离开。」
「能在不惊动人的情况下,带人潜进布行和包子店吗?」
「行!」
「那好,张捕头,你带人支援洪捕头。王捕头,你带人从后面包抄。陈捕头,你带人和我一起从正面进去。刘侍郎,还请你派兵协助围捕。听我号令行动。」
「是!」众人拱手抱拳,齐声听令而去。
调派妥当后,公孙明德抬起头来,却还见到龙无双杵在原地不动,仿佛就是故意要等他抬头。
两人四目相接,她抬起下巴,对他露出胜利的笑容,这才转身离开。
第十三章
龙无双回相爷府后,立刻听闻,刑部人马兵分两路,把城内城外的黑虎帮恶徒一网打尽。
黑虎帮的恶徒,虽然全是闯荡绿林、刀口舔血的匪徒,但是遇上这等奇袭,经过一番厮杀打斗后,终于也败下阵来,死的死、伤的伤,其余的全扔进天牢,留待近日再审。
数桩灭门惨案,终于水落石出,弥漫于京城内的恐慌气氛,随着犯人的落网,终于一扫而空。
又过了数日,某个深夜时分,龙门客栈内客人散去,店小二正预备关门时,一位不速之客,却选在这个时候登门。
店小二吓了一跳,不敢怠慢,立刻让丫鬟入内通报。
小丫鬟咚咚咚的穿廊过院,跑进了莲花阁,才上气不接下气,向主子禀报:「无、无、无双姑娘,相爷来了。」
「喔。」梳洗已毕,正对镜梳发的龙无双,慢条斯理的应了一声,手中的螺钿贝骨梳没停,仍是有一下没一下,轻梳着乌黑的长发。「你先去准备些热汤热食。对了,再把文房四宝备妥。」
「是。」
小丫鬟虽然心里疑惑,却也不敢多问,乖乖退出去,忙着去张罗了。
不久之后,脚步声再度响起。
只是,这回的脚步声,不再是丫鬟奔跑时的细碎脚步,而是步履徐沈,每走一步,都像在地上打下一根钉似的那般沈稳坚定的脚步。
莲花阁的门被推开,公孙明德杵在门前,表情不但不悦,且还有丝疲惫。「回去。」他劈头就说。
铜镜里娇美的容颜,浅浅一笑。「回哪儿去呀?」
「相府。」
「更深夜寒的,这时赶夜路,很容易染上风寒。」
「多穿几件衣裳就是了。」他可不管,黑眸看着纤细的背影,考虑着是不是该走过去,亲自扛着她起身回去。
龙无双仍是不变以应万变,直到一头长发,被梳得又黑又亮,柔顺如丝绸,她才回过头来,挑眉问道:「相爷,我睡在哪里,对你而言很重要吗?」
剑眉一拧,黑眸中的阴鸷更浓。小丫鬟却在这个时候,捧着热腾腾的饭菜,站在莲花阁外,上心忑不安的探头探脑。
龙无双微微一笑。「把饭菜端进来,相爷忙了一天,肯定饿了。」
小丫鬟怯怯点头,用最快的速度摆妥饭菜以及餐具。然后跑到窗下桌前,铺了纸、磨了墨,挂好笔,确定一切妥当之后,就鞠了个躬,咚咚咚的又跑出去了。
饭菜飘香,龙无双起身,坐到桌旁,敛着袖子,亲自布菜。
「你饿了吧?不如先吃点东西,暖暖身子。」她巧笑倩兮,还替他舀了一碗汤,美眸望着他,察觉他比前几日更加清瞿了许多。「相爷,您再不坐下来用餐,这桌佳肴可要浪费了。」她心里有数,公孙家那落落长的家训里,也包含「不可浪费」这一条。
公孙明德微眯起眼,撩袍走到桌前,视线紧盯着她,等着她再玩出什么新把戏。
她却笑靥甜甜,一副温柔娇妻的模样,把汤端到他面前。
「先喝些汤吧!」
他接过汤,凑到唇边,一口一口的喝下肚。汤是火腿与嫩鸡所熬,再滤去浮油,沥尽汤料,只余清汤,汤色清澈见底,入口更是暖身暖胃,彻底祛除了冬季的寒意。
龙无双一手撑着下颚,水灵灵的眼儿注视着他,直到他把整碗汤都喝尽,才噙着笑意开口。
「相爷,我还在等着呢!」
他瞥了她一眼。
「等什么?」
「等您的那个『谢』字啊!」她笑容不减,又替他添了一碗汤。「不能否认,相爷能领着刑部的人马,尽速逮着黑虎帮众,破了这几桩案子,跟小女子我提供的线索,有莫大的关系吧?」
他端起汤,又喝了一口,没有说话。
她却又说话了。
「相爷,莫非您过了河,就要拆桥了?」她装模作样,悠悠叹了一口气。「唉,真没想到,相爷竟是这种人啊!亏得我辛辛苦苦、煞费一番苦心,才替您把情报搜罗齐全了。」
公孙明德黑眸一闪,转头直视那张小脸。
「你想要什么?」他问得一针见血。
他太了解她了。
今晚她的所作所为,绝对称得上「反常」。娇生惯养的她,愿意纾尊降贵,又是布菜、又是添汤,坐在桌旁,对着他又是微笑,又是叹气,做戏做到十足,肯定是除了那个「谢」字之外,还另有所图。
龙无双咬着唇,欲笑还止,眼儿滴溜溜的一转,俏脸凑上前去。
「我要什么?」她重复着,小脑袋微侧,一绺乌黑的秀发,如一线流泉,从纤细圆润的肩头泻下。「嗯,我也不敢讨什么赏啦!啊,对了,悬赏黑虎帮众的赏银,加一加不是有上万两吗?」
「一万三千七百两。」
「噢,一万三千七百两啊?」她微笑着,在他的注视下摇头晃脑。「不过,钱我可多着呢。」
公孙明德看着她,重复又问。
「你想要什么?」
她用纤纤玉指,抵着红润的唇瓣,慧黠的眨了眨眼,表情似笑非笑,半晌后才轻声回答。
「我啊,只要相爷您,亲手替我写四个字,让我派人刻成匾额,挂在客栈前头,让诸多贵客、往来行人,都能够亲眼瞧瞧。」
「哪四个字?」
她笑得如蜜糖般甜。「甘拜下风。」
公孙明德下颚一僵,虽然不见动怒,但是眼里的不悦,倒是明显得很。「甘拜下风?」他用极为轻柔的语气,重复这四个字。
「没错,就是甘拜下风。」龙无双掩着小嘴,又追加条件。「请相爷还要记得签字画押——噢,不对不对,是落款留名。」
他看着她,不言不语,不动如山,脸上的神情,让人看不出,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半晌之后,薄唇忽地微微一扬。
公孙明德笑了!
那抹笑,让她心儿猛地一跳。她笑容稍敛,有些警戒起来,但那股逼他认输的冲动,实在太过太过甜美,让她完全忘了危险。
「如何?相爷,您写是不写?」她追问着。
没想到,这回他倒是爽快多了。
「好。我写。」公孙明德回答,即刻就撩袍起身,走到窗下桌前,拿起备妥的狼毫笔。
龙无双跟着走到桌边,站得极近,一想到他的墨迹即将到手,她心里就乐不可支,迫不及待想瞧瞧,当京城里那些好事的人,瞧见这块匾额时,肯定会争相传诵,说她驭夫有术,连堂堂相爷也拿她没辙。
只是,桌前的公孙明德,却握着狼毫笔,迟迟没有蘸墨,更没有下笔。洁白的宣纸上,仍是一片空白。
性子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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