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青春迷失的寻根旅程:青春的淡淡尘埃 >

第14章

青春迷失的寻根旅程:青春的淡淡尘埃-第14章

小说: 青春迷失的寻根旅程:青春的淡淡尘埃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四周是刚粉刷过的洁白墙壁,摆在正中的是长方形的磨砂玻璃桌,桌面有一大束由香水百合,情人草,满天星、勿忘我组成的花团插在水绿的高脚大玻璃瓶里,蓬勃生长,清雅可人。
  四张雕花铁椅,坐垫上是金红相间的条纹,华贵的味道倾泻而出,靠墙的那张质地精良的大床,床头是绿色真皮靠垫,与啡色圆点与白底色相衬的床罩相映,赏心悦目,胖乎乎的圆枕,一盏蛋黄灯罩的台灯,上面缀满金色的流苏,散发出柔和的光芒。
  杨梅看着这些,一种家的感觉与柔情在心底慢慢荡漾开来。这是一种类似如杜拉斯所说的:心灵与肌肤的一百年的柔情。
  “啊,你都安排好了?”杨梅开心异常,她没有料到杨彪给了她这样一个惊喜。
  她心中向往无比的家就是这样温馨浪漫的格调。
  “是啊,这墙还是我去买的涂料,亲自刷上去的呢,我还是第一次干这活呢。哎呀,这劳动的过程真有成就感,你喜欢吗?”杨彪走过来,从身后抱住她,亲她娇嫩的脸庞,用他浅浅的胡须扎她的眼睛。
  杨梅用力点点头,回转身望着面前的这个男人,也紧紧回抱他,吸着他单薄柔软无比的唇,爱的欲望在她身体如点着的火苗般腾起。
  杨彪有所感应,他搂着她向床上倒去,两人并排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说话。
  “真的好喜欢哦!”这是杨梅发自内心的话,她尽管并不爱他,可是他总令她感动。
  这床、这餐桌、这台灯,我都是按照我们的新家买的,以后都可以搬过去用。
  杨彪伏在杨梅的身上,贴着她的耳边说道,然后开始轻轻吻她的胸。
  嗯。杨梅闭上双眼默默享受着他为她做的一切。
  “今天可以了吧?”杨彪附在她耳边问她。
  杨梅不吭声,用行动告诉他。她一下翻身起来俯下身第一次热情主动去亲吻他,杨彪热烈而惊喜地回应,两人第一次如此缠绵温情地相吻起来。
  

青春的淡淡尘埃 六(1)
从那以后,杨梅和杨彪正式开始同居生活,白天杨梅去上课,晚上,杨彪有应酬就会开车过来接她,一起出去吃喝玩乐。
  杨彪毫不避嫌,带着杨梅出席很多公开的活动,都大方对别人介绍是自己的女友,一副以杨梅为荣的样子。
  杨彪的朋友们多是男人,他们明知他是有家室的人,似乎也见惯不怪,每每杨彪介绍之后,个个就向杨梅大嫂大嫂地乱叫,杨梅还不适应,明知这个大嫂的称谓另有其人,她哪里敢应答,涨红着脸,不敢作声。
  杨彪见状,露出得意而满足的笑容,然后更紧地搂住杨梅的腰,在她耳边用广东话说:“老婆崽,我爱你!”
  杨梅总是笑着不答应,也不配合说些话,只是假装低头不理他,心里却是很喜欢这样的感觉。
  杨彪是做生意的,具体是什么生意,他没告诉杨梅,杨梅也不愿意去打探,她总觉得和这个男人不会长久,因为他是有家室的人。
  她只会跟在他身后,吃饭、唱歌、喝酒,洗桑拿、看球赛等等。
  每一次去唱歌,杨彪都会点谭咏麟的《一生中最爱》、《讲不出再见》。
  要不就是张国荣的《风继续吹》,《莫妮卡》等歌曲。
  杨彪很喜欢张国荣的歌曲,杨梅有些不解,这个长相比较女气的香港明星何以会让杨彪如此钟情。
  杨彪就会很耐心地解释给杨梅听;“张国荣是个很有才气也很勤奋的歌星,当初他没出名前,在开演唱会上,遭遇很多观众扔鸡蛋,可是他依然坚持唱完歌,这种精神,值得钦佩!况且,他很有才气,好多歌曲,他都是自己作词谱曲呢。”“你不觉得我和他长得有点像吗?”人家都说我是广东版的张国荣呢。杨彪介绍完毕后,还不忘对杨梅自恋一把。
  杨梅见过自恋的人,没想到还有这样自恋的。
  她忍不住笑了,忙装作刚认识杨彪一样仔细打量他,杨彪虽没有人家大明星那般的气质,可是清秀的五官还是有几分神似。
  “啊,你不说我还不觉得像,真的有几分像呢,这鼻子,这眼睛,你不戴眼镜更像!”杨梅扳着他的脸故意假装认真说。
  杨彪马上听话地摘下眼镜:“这下像了吧?”
  哎呀,不行呀,你还是戴上好看,你就是戴眼镜版的张国荣呗!
  杨梅忙给他戴上眼镜。
  杨彪一把拉她入怀哈哈哈大笑。
  接着唱完张国荣的歌,就该轮到谭咏麟的《一生中最爱》。
  杨彪每次唱这首歌前,都会先起身清清嗓子,高声对着众人说,这是他的成名曲。
  接着俯身在杨梅耳边轻声说:“你就是我一生中的最爱!”杨梅听了他这无厘头的表白,咬住下唇痴痴地笑,也不反驳他,只当他是玩笑话,更不当真,只是保持姿态端庄,认真地做洗耳恭听状。
  杨彪在旁深情演唱。
  他的表情和唱腔都极为投入,他不是对着屏幕唱,旋律和歌词已是背诵得滚瓜烂熟。
  他握住话筒,对着杨梅,望着她的眼睛唱,身边的人见状立即起哄:“彪哥,大嫂,你们喝一杯!”
  杨梅忙连连退缩,杨彪一把上前搂住她:“阿梅,那我们就喝一杯!”
  说完,杨彪放下话筒,拿起杯子,在众人面前,杨梅都很乖,她听他的话,闭上双眼,喝完一大杯。
  杨彪动情地说;“老婆崽,我好中意你啊!”
  听见这话,杨梅心里乐滋滋的,被他叫老婆的这个称呼,她就捂住嘴娇笑连连,花枝乱颤一般,杨彪见她在灯下这娇媚的样子,体内涌起阵阵冲动,挥手叫来服务员买单,然后搂住她向众人告辞先行离去。

青春的淡淡尘埃 六(2)
直接上到酒店早就开好的房内,杨梅也喝得晕乎乎的,连走路都有些不稳,杨彪扶她上床,帮她脱完所有的衣服,杨梅的脸由于酒醉带有几分桃花的红艳,白肤胜雪,声音娇喘醉态撩人,杨彪哪里受得了,一下翻身就压住她,杨梅也紧紧抱住他,两人激情缠绕……
  杨梅和杨彪的感情陷入热恋之中,周末一到,杨彪不是带她出去附近的城市景点旅游,就是带她逛街买衣服,高档化妆品,整日厮守一起。
  每当杨彪要陪伴杨梅过夜时,就会事先打电话给他老婆随意撒个谎,借口不回家。
  他的老婆次次都相信,不怀疑他,也不过问他。
  杨梅就觉得这个女人很好骗,不禁很好奇问杨彪,他的老婆是个怎样的女人。
  杨彪抱住她很认真地说:“我老婆是个很简单又贤惠的好女人。”
  “好过我么?”杨梅有点不服气。
  “我老婆怎么和你比呢?”杨彪笑了。
  “那,你会不会离婚呢?”杨梅不依不饶。
  “不会,永远都不会!她又没有犯错,如果我离开她,她肯定会自杀的!她不能没有我。”杨彪神情严肃起来。
  杨梅见杨彪对他老婆如此爱护,心里很不平衡,难受无比:那么自己在他心目中,有这么重要的位置吗?她无法预料,很明显一点就是,肯定没他老婆重要。杨彪见杨梅脸色有所变化,一把抱紧她强调:“你是我一生中的最爱,也是无人替代!”杨梅听杨彪这么说,才转忧为喜,靠在他怀里。她以为她并不爱他,干吗还在乎他爱不爱自己呢。杨梅不知道自己这番矛盾心思的答案。
  在学校里,一到周五,眼见着杨梅打扮得花枝招展,钻进豪华的轿车扬长而去,宿舍的其他同学就会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杨梅每次回到宿舍,都会拿出杨彪给她买的水果、零食分发给同学们吃。
  还是挡不住有些同学对她抱有成见。她们会怪声怪气地说:“杨梅,你这么漂亮,住宿舍太可惜了,你该搬出去住别墅啊!”
  杨梅听了,明知她们是在讽刺自己,心头怒火难耐,又不知怎样还嘴,只好假装听不见。
  心里憋了火,又不愿意和杨彪说,只得找兰宁一起吃饭向她倾诉。
  兰宁这时也交了一个开公司的老板做男朋友,和杨梅的男友情形差不多,也是有家庭的人。
  两人的处境类似,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相比起来,兰宁就比杨梅性格泼辣多了,她也看得更开,她安慰杨梅:“不要去在乎她们——和自己的生活没多大关系的人在乎干吗呀?”
  杨梅觉得有道理,和班上的同学们就走得更远了。
  一个人独来独往,上课时就认真听讲,课后有时间就去图书馆上自习,多数时间就和杨彪在一起。
  愈到年关,杨彪就对新房表现出更多的热情,他常常会晚上饭后带杨梅去看房子,正在修建的工地,一处高楼正在拔地而起,夜色中,杨彪下车指给杨梅看:“这就是我们的新房。”
  杨梅只见到黑洞洞的建筑影子:“这么黑,你怎么知道是哪一个位置啊?”
  “我来过无数回了,就在这个位置。”杨彪信心满满,再次指给她看。
  杨梅顺着他的手指方向,还是看不清楚。
  “哎呀,等到交房的时候再看嘛,我想喝木瓜牛奶啦。”杨梅对即将拥有的房子并没有太多新奇和耐心。
  “哈,你这么爱吃甜品,以后给你开间甜品店好不好?”杨彪拉着她的手上车,带她去喝糖水,在路上对她半真半假开玩笑。
  “我才不要呢,开甜品店干吗。我要上班,像香港中环那些女人一样,打扮得漂漂亮亮,开着车上班赚钱。”
  其实对于未来的规划,杨梅还从没有去考虑过,只是处于一种懵懂的下意识。
  “既然都是赚钱,干吗在乎形式呢?上班也很累的,做个小老板还自由些。”
  杨彪对杨梅的想法并不认同,他说出自己的建议。
  “我就不,我喜欢上班嘛。”杨梅坚持自己的想法。
  “当然啦,我最最想的是能够出国去读书。不过,肯定要花好多钱哦,即使考过托福,没钱也去不了。”杨梅对出国倒是生出无限向往,可一想到那笔不菲的花销,自己是没有那个能力,情绪就不由低落下来。
  “女人也别读太多书了,终归还不是要嫁人依靠男人的,你还要想出国,这样下去,没几年,就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啦”。杨彪也发表自己的一番见解。
  “哎呀,算了,算了,不说了,还是先等我毕业再说吧。”
  杨梅想想杨彪的话也是不无道理,就有点心烦意乱,她甩甩头,打开车窗,望向远方的点点灯光出神。
  时间很快,到了年底,房子如期交楼。
  杨彪给了杨梅一笔钱让她按照自己喜欢的风格去装修。
  趁着寒假,杨梅就忙着装修房子,计划春节就得搬到新家。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青春的淡淡尘埃 七(1)
在夜总会做一段时间的小姐后,巧珍的表姐又被一个台湾老板包养起来跟着他到福建去了,只剩下她继续在夜总会上班。
  期间,她交往了一个本地的男孩子做男朋友,那个男孩子是跟随朋友出来玩认识巧珍的。
  一见到巧珍带有小虎牙的灿烂笑容,本地的那个男孩子就喜欢上她了,当晚就带走她,过夜之后,把身上的钱全部掏给巧珍,后来连着几天都来找她。
  巧珍见他长相不错,人又年轻,出手也大方,自然是乐意接触。
  在交往中,她也了解到这个男孩子还没有结婚,而且家庭富有,巧珍就动了点小心思,想嫁给他,借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