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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陷世-第3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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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何碧芬的老公,已经默认了她在外的情人,这个现象比较普遍,当然,只要自己的孩子掺假,就是谢天谢地了。

    德志在酒醒之后,突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觉得何碧芬穿着看似端庄,实际很华贵,衣服下面藏着的是不安分的心,这等于说,她可以以办银行为民,大范围接触男子,而不被丈夫怀疑,这个女人,实在是不简单,只要别人提到的,她都懂,该说的话说到位,该送的东西,送得巧妙,天衣无缝,从上次来支书去她老公的店里,就已经开始了攻势,要将这个单子拿下来,然后开始了积极的攻势。

    来支书得到什么东西,谁也不知道,可是,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找人就要找关键人物,不能找副职,副职一般没用。她观察到来支书主事柏松村之后,立刻打算从他那里撕开口子。用女人的秘密武器,加上她以金钱铺路,打动来支书是心,接下来就顺理成章,和她签了约。

    德志和尹懋很清楚,到你柏松村,就得听支书的,否则,干什么都不行。要是撇开村支书,找到别人。恐怕就麻烦了。要知道村支书办不好好事,坏事还是办得好的。要想让项目成功有点难,相反,要是让项目不成功。或者失败。再简单也不过了。只要来支书一句话,这事就办不成。来支书同意的,就好办。反对的,就不好办。

    何碧芬虽说年纪大了些,可是,跟来支书相比,还是错了一辈人,来支书当她的爹,还是够岁数的,来支书见了女人,没有不动心的,因他也是正常的男人,底下的,无法雄起,可是心里的还是挺花花,这就是矛盾。何碧芬当然看不中这个谢了顶的糟老头子,但在权力面前,还是低下了尊贵的高昂的头颅,屈就了这个安排。

    来支书显然不会直接和她有什么非正常的关系,但是,在经济上还是有些千丝万缕的联系,要是完全断开联系,恐怕还挺难,不好办。在这个层面上说,何碧芬除了展开美女攻势,大施美人计外,还用了金元外交,双管齐下,让来支书就范,不至于跳出何碧芬设计的圈子外面去任意驰骋了。

    德志看书,心里想着的却是这个人,想她为什么成功,她的野心不小,是想要成为银行家,可德志非常担心,有些政策缺少可行性,只不过是领导的一时心血来潮,大话说出去,不负责任的。具体操办时,就不太容易,毕竟是办银行,这是大事,涉及到金钱,就需要格外小心,避免犯错误。

    何碧芬找的那个所谓的朋友,究竟和她是什么关系,不需要解释,有时候事情越描越黑,不说还好,一说就有麻烦。这是真的。

    德志看不进去书,开始写字,通过写字,来将自己的思绪给找回来,他很清楚,将来,他要是想记住新知识,就没有办法离开烂笔头了。

    有时候,德志会后悔,后悔当初上学的时候不用功,到了后来,想要拿到文凭就太难了,而且,过了记忆的黄金时期,真的很麻烦,想要再回去曾经逝去的青春,很麻烦,回不去了。现在想要争取多记住知识,比较难,心里装的事太多了,心里的空间被杂事塞满,想要有点空间都不行。

    事到如今,他只有硬着头皮,能记住多少,就记住多少,知识无非是个不断重复的活儿,这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你不好好地学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话的呢?

    怎样集中注意力来学习,是德志努力的方向,不知道怎样集中精力去干一件事,是一个很麻烦的挑战。他想起谈恋爱的时候,比较积极,一天到晚都想见到恋人的面,学习也是这样吗?一天到晚都想看到书,然后学习,学习,学习,一直学习,学到脑袋疼痛、眼睛发涩为止。

    德志想到出路,感到寒心,算了,过一天算一天,没有出路,又能如何?在这个时候,没有出路,认了,就是出路。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是一个道理。在村里工作挺好的,现在村里暂时还有需要,以后会不会有需要,不知道,有项目就很好,好好地做就行了,将来怎样,到了将来才知道,懒得管他。

    到了下半夜,德志感到头昏昏然,该睡觉了,不能这样熬夜,对身体不好,喝酒就会打乱生活,这是真的,正常的东西变成不正常的,这是酒惹的祸,不过,到了下次,德志遇到这种场合,还会去参与。

    困意袭来,德志上了床,也懒得去洗,家事公事考虑的很多,也没有个头绪,于是到梦乡去,找找灵感。总是这样下去,恐怕还有些麻烦。德志就睡着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第二天一早,听到楼底下有人说话,德志洗漱完毕,即便晚上睡得再晚,德志早晨到了那个时间,一定要起床,懒人没有饭吃,笨鸟要先飞,这是德志的父亲常常教导德志的,要懂得珍惜时间,不要浪费光阴。

    他听到楼下说话的时候,已经洗漱完毕,在煮麦片粥,准备早餐。

    这时候,早餐要注意营养,像麦片粥,应该有营养,因为里面有牛奶,还有维生素。

    德志下楼,想看看究竟是哪个,可是,他下楼到第二层的时候,就返回了,他想,这事跟他自己有什么关系呢?跑下去干什么?

    他回来后,又想着下去看,他听到的是个女人的声音,不是女主人,也就是说,不是梁马江那小子的老婆。他老婆的眼睛和声音都独具特色。

    眼睛斜视,让人总觉得她在看别处说话,不是对着人的,是对着物的,声音也特殊,比较粗,像是小时候哭的,把嗓子哭哑了,到现在还不见好。

    她的声音粗,就好像在挑战男人的尊严,梁马江在她面前,总好像矮了半截儿,说话都不敢大声,加上,他没钱,又喜欢玩,久而久之,就让人讨厌起来,除了牌友还愿意跟他来往外,其他人都不喜欢跟他来往,当然,赶情送礼的事也会想到他。

    德志隐隐觉得他家这样下去,肯定会有什么事发生,要说家庭的幸福,现在没几个有幸福感,大多数都是和缺憾相伴。他们家也好不到哪里去,和很多普通家庭一样,在家务活之外,寻找的娱乐项目就是打麻将,再就是看电视。至于同房,也是一种机械运动,就像上厕所一样,很快地来,很快地去,没有前戏,当然也没有到达巅峰,死去活来。

    梁马江俩口已经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麻将上,指望麻将来拯救他们家庭。至于酒店的牌子,就是再大,没有用心经营管理,指望他妹妹介绍一些客人,不是长久之计,还是要落实到他这里,因此生计还是一个问题,加上,现在的农场不像过去,发工资都难,加上,已经离开农场了,人家就是有钱,也拖着,让你没那么容易拿到钱,现在有谁不喜欢钱呢?(未完待续。。)
第353章 曾经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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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马江在他妻子家应该有地位了,原因很简单,是他的大哥和妹妹帮他建了一幢房子,要不然,他们还在农场,住着三间平房里,艰难度日,目前,他们在新农村里住,房子还不错,福利也有一些,他哥哥妹妹好歹还关照关照,在这里住还是不错的,气候宜人,冬天有火烤,夏天很凉爽,离开这个地方,到别的地方,恐怕就很难生存。

    作为生了两个女儿的他的岳父大人,不是一般的人,头发掉了,长了癞子,年轻时,也是一枚帅锅,非常厉害,担任大队的民兵连连长,带着村里人到处训练,背着枪,也是耀武扬威的,在村里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村支书让他抓谁,他就抓谁,让他打谁,他就打谁,在当时的环境下,支书就是王,就是法律,只要是支书安排的,出了事,也没事,由支书罩着呢。

    在一次训练中,他的枪走火,打死了人,没办法,这是人命案子,村支书想包,可是死者家里有人,在县里对这个事抓得很紧,一点都不含糊,结果,被公安抓了,进了号子,然后进行判决,很简单,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他家哪里有钱,除了墙上的奖状,啥也没有,对方再狠,也没办法,再说,当时越穷越光荣,哪里会积攒钱财在家里?

    死者也没得到啥赔偿,梁马江丈人家就像塌了天。家里就他丈人一个男的,被抓走后,家里全是女的,能干什么呢?村支书想办法,找县里通融通融,判刑后,放在了平原的劳改农场,他的妻子女儿一同前往,准许他们在劳改农场附近找一些国有农场,在那里种地。偶尔可以去看看她丈夫。她孩子可以看看爸爸。

    就这样,风风光光的他,成了阶下囚,被发配到农场。全家都受到了牵连。在农场改造十几年后。他回到他妻子身边,开始在国营农场种地,并且将他的大女儿嫁给了现在的梁马江。梁马江从山上到平原,有些不习惯,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你是上门女婿呢?上门女婿就像是嫁出去的女人,跟着丈夫走,丈夫在哪,她也要在哪,丈夫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现在的这个情况刚好相反,那也没什么办法,这就是风俗,谁让你第一步就走错了呢?

    他们在农场安家,后来户口也都迁移过去,在那里融进了当地人的生活,成为农场的职工,也做活儿,也拿工资,怡然自得的,离开这里的人,远避是非,倒也轻松自在。

    后来,政策下放,家乡搞新农村,发展形势十分喜人,他们也就蠢蠢欲动了,家乡还是好啊,那里山清水秀的,冬暖夏凉,舒服着呢。这里夏天热死,冬天冷死。

    夏天蚊虫又多,又热得难受,冬天,烧柴禾,稻草,难烧,提着火炉到处跑,家里烤火,烟子呛死人,真是太难受了,恨不得马上离开。

    说离开就离开,这是梁马江的老丈人的决定,然后办理手续,都没退休,农场的效益也差了,农场入不敷出,工资发不下来,越想越窝火,要走,就走,又不是没有退路,还是想着家乡,哪怕在那里出了事,最后还是要叶落归根的。

    决定下了后,他们办理有关的手续,然后就离开了农场,回到山上。但是,他丈人不想回到原来的村,但没办法,不回去没地方去,就回吧,那些被害人的家人早就离开家乡,知道在村里也呆不下去了,村里的人,都拿异样的眼光来看,不知道是不是怎么回事,好像被害人该死,自己找的,或者是因着梁马江的丈人一家受到了惩罚,得罪了一些人。

    村支书在村里没有办法,这件事,本身是梁马江丈人惹的祸,要是管好自己的枪,不要让枪走火,不要将枪给新兵蛋子用,也就不会出事。这只能算是过失犯罪,否则,就判了死刑,梁马江的丈人坟上的草已经长得一人多高了。

    这个小伙子命丧步枪下,估计阴魂不散,还会回来的,这事不好说。村里以前有道士,死了人,就会被请来做道场,替死者招魂,为生人赶鬼。可是,这件事不好说,梁马江只有跟着队伍走,没准是他丈人的恩人,没准是他丈人的仇人,这恩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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