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将求妻-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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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叫我程大人!”
从前他是她的清风哥哥,他曾经希望自己永远都是她的清风哥哥,可惜事与愿违。命运将他们分开,又把她重新送到了他的面前,奈何物是人非。
在宫里,他还能谨记自己的身份,恪守礼训,不让自己与她靠近。他提醒自己爱惜羽翼,大丈夫心怀天下,切不可为了一个女子连累苦心经营的东西磕出瑕疵。他是成功的,那么长的时间里,他都将心意牢牢锁住,存放在连他自己都快遗忘的位置。
后来,她被选入了和亲的队伍,而他成了送嫁的官员。在路上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痛苦的煎熬,看着她的一颦一笑,再想到要与她永生诀别,程仕之第一次尝了浓情噬骨的滋味。他吃不好,睡不香,像垂死的病患一样每日挣扎,只等最后的离别了断这一切。
可是,陆惊雷出现了,随随便便就抢走了他渴望却不可得的人。不,从一开始就是他砍断了他与公孙筠秀之间的红线!
“筠儿,你本应是我的妻子啊!”
抓起公孙筠秀的手,程仕之恨不能把满腔的情意一古脑儿全倒给她,向她诉说这些年来他的克制与隐忍。如果时光可以倒回,他一定……
“啊!”
公孙筠秀吃痛,惨叫一声,随即用力甩开了程仕之的手。程仕之没有错过她左腕上那一圈明显的青紫。
“陆惊雷弄的?!”他怒不可遏。
撸好袖子,飞快地遮住那处伤痕,公孙筠秀迎上他的目光,温柔而又绝情地说道:“程大人,你应该很清楚我为什么只能叫你程大人。”
公孙筠秀一声接一声的“大人”震醒了程仕之的几分理智,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慌乱,“他这样伤你……我、我可以去求大王子……”
“太迟了。我已经答应陆惊雷,要陪他一生一世。”
如果言语能伤人,程仕之此时绝对已被伤得体无完肤。前一刻拢聚的勇气,也在一瞬间瓦解得干干净净。
公孙筠秀退后两步,最后看了一眼满脸凄怆的他,毅然转身。
离去的路上,她无意间抬头,望见远处袅袅升起的黑色烟雾,不禁回想起诸莹关于烧尸的话语,莫名伤悲。
慢慢走回陆惊雷的房间,公孙筠秀发现本该躺在床上的病人竟然坐在了书桌前。
李克勇正拿着什么东西在和他说话,一见公孙筠秀进房便住了嘴,看她的眼神依然很不友好。
公孙筠秀不敢吱声,僵硬地站在门边,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你去哪儿了?”陆惊雷笑着问她。
公孙筠秀被问得一愣,直觉就想检查身上有什么不妥,作贼心虚得很。
作者有话要说: 程仕之VS陆惊雷=正常人VS高端无赖
小竹儿:最后那个尾巴是怎么回事???你又想让他虐我咋滴???
作者:呵呵……
☆、女先生
“诸莹她们明天和要公主回北泽了。”避重就轻地答过,公孙筠秀反问道:“你怎么起来了?”
“你不陪我,我躺不住。”陆惊雷毫不害臊地说着,完全不顾房中还有旁人。
李克勇都听得脸红,莫要说公孙筠秀了。
“我先走了,要不要叫师爷过来?”放下手里的东西,李克勇决定离开,以免留下碍事。
公孙筠秀定睛看了看,他放下的是一本书册。
只见陆惊雷摇头,说:“不用了,竹儿识字。”
竹儿是他随便给公孙筠秀取的“爱”称,公孙筠秀一直觉得十分生硬,但他偏喜欢这么唤着,也只好由他去了。
“过来。”
不等李克勇离开,陆惊雷就急招手让公孙筠秀去到他身边。
李克勇皱起眉头,一副十分看不惯的模样。见他直直朝自己走来,公孙筠秀下意识闪开,略显胆怯地为他让路。李克勇似乎没想到她会惧他,天生凶恶的脸上微微露出一丝尴尬。
“快过来。”陆惊雷等得不耐烦了,又催促了一次。
对上他一副召唤小猫小狗似的坦然神情,公孙筠秀不悦地咬了咬下唇,但人还是乖乖地走到他跟前。天大地大,病人最大。万一惹到他加重了伤情,李克勇和张子青估计非把她生吞活剥了不可。
等公孙筠秀一靠近,陆惊雷便主动伸手,将她拉到自己膝头坐下。
两手撑住身前的书桌,公孙筠秀僵硬着,不敢将身体的重量交给他。
“你的伤……”
“不碰着就不疼。”陆惊雷理所当然地说着,而后极为自然地用单臂环住她的腰。
公孙筠秀想驳他:伤口是另一码事,这丢人的姿势才是大大的不妥呀!可是,想归想,最后她还是选择了忍气吞声。反正这种事情上面她从来都拧不过陆惊雷。
意识到自己如此自暴自弃,公孙筠秀不由一阵哀怨。
“嗓子还疼吗?”把下巴搁在她的肩上,陆惊雷轻声细语地问着。
感觉他呼出的热气都喷在自己的耳朵上,公孙筠秀下意识缩了缩,可陆惊雷却像存心要逗她似的,紧跟着贴上来,鼻尖都擦在了她的发鬓间。
避无可避,公孙筠秀只好先将精神集中在他的问题上。上午喝过张子青煎的药,中午又在陆惊雷的强压下吃了一大碗冰糖雪梨,公孙筠秀觉得自己的嗓子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只是听起来有些沙哑。
“不疼了。”她答。
“那把这个念给我听。”陆惊雷将李克勇留下的书册放到公孙筠秀面前。
书上四个大字——练兵要略,苍劲有力,气度不凡。
“这是……”
“大王子这几年写成的兵书。他命我养伤期间要全部读完。”
陆惊雷苦笑,要他看书可比让他挨五十棍痛苦多了。大王子这明显是变相在罚他啊!
“大王子写的兵书?!”公孙筠秀吓得连连摆手,陆惊雷行事没个顾忌,她可不准自己跟着犯糊涂:“这么紧要的东西,哪是我能看的?”
兵书皆为论述兵法而著,是行军打仗的重要凭依。除了先人遗留下来的精要典籍世人有机会窥知一二,在任的将领立书著说全都关系到江山社稷,属于紧要机密,绝非一般人可以接触。这本《练兵要略》既是大王子的心血,又岂是她这个闲杂人等能够随意翻阅的?
“怕什么?我让你读你就读。”陆惊雷对此事不以为然。
公孙筠秀不肯松口:“我还是帮你去请师爷吧!要是让别人知道你把这个拿给我看,你又要挨军棍了。”
“怎么?你舍不得?”陆惊雷笑得活像捡了元宝似的。
“我……”
掰过公孙筠秀的下巴,让她面对自己,陆惊雷认真地说:“这里就我们两个,谁会知道?我信得过你,你还怕什么?”
“刚才……”李克勇不是听见了吗?
公孙筠秀想了个不是借口的借口。
果然,陆惊雷一句话就挡了回来:“六哥是自己人,不会害我。”
公孙筠秀无语。
陆惊雷将兵书翻开,颇有几分期待地说:“念吧。”
“兵之有法,如医之有方,必须读习而后得,但敏智之人自然因而推之,师其意,不泥其迹,乃能百战百胜。率为名将,盖未有不习一法、不识一字、不经一事而辄能开阖变化运用无穷者……”
大王子贺兰端烈撰写的这本《练兵要略》行文通俗,想必一开始就考虑到北泽重武轻文的问题,所以尽可能让内容易读易懂,以照顾那些文采不足的军士。
他把兵法与医书类比,指出使用兵法不可拘泥,应像大夫治病一样依症下药。公孙筠秀觉得十分贴切,但见他同时提出名将需识字,先习文再习武,她就不由尴尬起来。
陆惊雷就是大字不识一个的莽人,听到这些也若无其事,也不知他是没听明白还是佯装无事。
放下书,公孙筠秀斗胆提议:“不如,我教你识字可好?”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陆惊雷从前多半都是靠师爷为他执笔读书,可他如今身为大将,越往高处走需要学习掌握的东西就越多。今天大王子还只是给一本兵书让他读,改日若有军报或密函,假手他人可不是长久之计。
“都说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稍稍转头,窥着陆惊雷的小半张侧脸,公孙筠秀尽量轻柔地劝说着,“我的字都是娘亲教的,虽然没法把你教得学富五车,但是应该足够帮你应付日常公务。”
陆惊雷的表情没什么起伏,视线徘徊在她的脸上,盯了一会儿才回答说:“先从名字学起吧!”
“啊?”
公孙筠秀愣了,没想到他会答应得这么爽快。还以为以他的牛脾气,大约会视为侮辱,怎么都要先吼她一顿,杀杀她的威风再点头的。
“先教我写名字。”
用鼻子顶了顶公孙筠秀的耳朵,陆惊雷催促了一句,似乎已经生出了兴致。
对于他如此亲密的动作,公孙筠秀还是不太适应。不过眼观鼻,鼻观心,努力摒开了杂念也就镇定了。
桌上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陆惊雷直接将茶水倒进砚台,然后拿起墨碇随手研磨起来。公孙筠秀看得直皱眉头,却又不好提醒他茶水容易毁砚台。想着那块砚台并不贵重,也就由着这个粗人胡弄了。
陆惊雷的确不爱习字。想他一个自小长在山寨的贼匪儿子,杀人越货才是必要的生存技能,闲时学学怎么务农、打几件木器家什,那才是正经有用的手艺。这认字习文根本没什么用处不说,不但花时间还费脑子,所以他从来不爱,也没想过要学。
入了军营之后,行军打仗靠的是本能、经验还有胆识,他升到统领身边又有了师爷,遇上看不懂的东西直接丢给他解读,一路这么过来也没什么不妥。
陆惊雷不曾特意声明过自己目不识丁,也从未露过怯,所以大王子只知道他不爱弄文,却并不清楚他的真实深浅。兵书给他其实也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倚重,陆惊雷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也很想更上一层楼。所以现在被公孙筠秀一说,他也觉得是时候学一下识字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小竹儿愿意教他,可比跟着别人学有意思多了。近距离瞧着她早就红透的耳廓,陆惊雷恨不得咬上一口,尝尝滋味。若不是他现在一身的伤,行动不便……
“写好了。”
公孙筠秀放下笔,打断了陆惊雷的心猿意马。
略有些不悦地扫了一眼纸面,陆惊雷皱眉:“公孙筠秀不是四个字吗?”
他不认得纸上的三个字,但数数还是会的。
公孙筠秀傻眼了,她以为陆惊雷要学写的名字是指他自己的。转念一想又有些好笑,这人也真是能耐,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却能当上将军。
“这是你的名字。”她说。
横眉竖眼地瞄了一会儿,陆惊雷说:“我要先学你的名字。”
无法,公孙筠秀只得再次拾笔,在一旁写下自己的名字。
绢秀端正的小楷,对比大王子气势刚猛的行书,充满了女儿家的柔美温婉。
陆惊雷用左手拿起笔,学着公孙筠秀的字迹,一笔一画地临摹起来。
“你可以用右手。”
公孙筠秀像她的爹爹,从小就是左撇子。她的娘亲曾想为她纠正,但听丈夫戏谑时言“有其父就有其女”便听之任之了。陆惊雷使惯了右手,完全不必照着她的习惯来用左手写。
“我喜欢和你一样。”陆惊雷一句话就回绝了她的好心提议。
知道这人就爱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