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热血熬成欲望-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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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算不算是因祸得福,接下来咩咩在我这里住了三天,因为她脚崴了开不了车。接着在大年初一那天咩咩竟然向我提出了结婚,当时我高兴得差点儿晕到,差点儿稀里糊涂的答应下来,可是理智告诉我:不可以——咩咩应该和好男人在一起,起码要像洪子焘那种级别、地位的男人才配得上咩咩,而我,不配。
就这样,当咩咩的脚消了肿以后她就头也不回的走了,我们又一次结束了。
可是缘份这种东西真的很神奇,或者说那个叫做“LOVE 98”的地方很神奇。当初那个叫Matha的酒店公关,在排练的时候跟我说,那个酒吧是被他们大老板施了魔法的爱情福地的时候,我还不信,以为她只是在和我调情。结果情人节那天晚上我和咩咩就真的在这个爱情福地“LOVE 98”再次相遇了,而且我竟然还酒后失言,向咩咩表白了。
酒醒以后我真的很后悔,我不仅又把咩咩拴在了身边,而且让咩咩看到了我的腿,她一定吓坏了;可是当咩咩拽着我的领子疯狂的问着我爱不爱她的时候,我心里又是高兴的,我一下子弄清楚了咩咩还是爱我的,她之前并不是一时冲动、或者可怜我才提出要和我结婚的,所以无论结果如何我都是幸福的!
可是这幸福里却总是混合着浓浓的悲伤,那种悲伤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清。那阵子我迷上了一首悲伤的老情歌——《谢谢你》,情之所至,我在音乐上唱了那首歌,我向咩咩喊话分手,没想到咩咩真的听见了。
那可真是一个混乱的晚上,可对于我来说又是至关重要的一晚,我感谢咩咩的那一记耳光扇醒了我,这一巴掌使我终于下定决心再不放开咩咩的手。
除了咩咩那一巴掌,我更要感谢野马,感谢他给我指引了一条光明的道路。我后悔我当初为什么不早点儿理野马呢?我们之前那几年碰到过至少5次。我想是因为我怕野马问起我和咩咩的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答,所以才刻意避开他,避开所有可能问我咩咩情况的人。可是如果我早点儿和野马联系上,也许我早就挣到了50万了吧?
无论如何,这一次我绝不让咩咩失望,再过一年我一定要挣够50万,娶咩咩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默默这一年的故事,这个阶段的他的心理一直跌宕起伏,游走于两个极端,要不天堂、要不地狱。他一次次想要去求死,却一次次被咩咩救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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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章
“十·一”的时候我在严默家收到了他送的一枚小小的白金素圈戒指,而且大了。不过同时我还买到严默打的一张欠条:
“欠条:严默欠温阳(咩咩)结婚钻戒一枚,将于结婚当日归还。特此声明。严默”
看着严默那帅气的字我笑了,“没有人这么打欠条的,你这写的倒像是声明。”
“是吗?”严默看着我笑,“那我就声明给你,我喜欢这么声明。”
“严默,”我小声的叫他的名字,冲他晃了晃手指上那个能转圈的戒指,“其实不用再买钻戒了,这个就很好。”
“这个不好,”严默拉过我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这个太便宜,而且大了。”
“大了缠些线就好了,而且我根本不在乎有没有戒指,戒指多少钱。”我低声的说。
“对了,量量你戴几号的戒指。”
说着严默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带圆洞的指圈卡,握着我的左手无名指从12号一个一个往下试,试到9号的时候,终于合适了。
“你手指怎么这么细?卖戒指的说一般女孩儿都是戴12号或13号的。”
“可能我发育不好。”我耸了耸肩。
“咩咩,长胖一点儿好不好?”严默拉着我的手不放,“这一年,你长胖10斤,我挣够50万。”
“再胖10斤我就100斤了!”我抗议。
“那就长胖20斤!30斤!”严默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帅气中不失纯真,非常迷人,就像他在书店中给我的第一个笑容一样,“我喜欢你胖嘟嘟的样子,我喜欢小肥羊!”
“去你的!”我把手从他手中抽了出来,“我才1米6,真要120斤就没法看了!丑死了,我不要!”
“不会的,”严默把我搂进了他的怀里,“胖一点儿身体才能好,胃才能好;而且,不管多胖你都是最漂亮的。”
我把头往严默怀里扎了扎。在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中,女人为了男人的审美而拼命减肥,受尽了折磨;因此,在这个时代一个鼓励女人变胖的男人,除了是爸爸,只会是爱人。我真的为严默的话而感动。不过,我倒不是刻意减肥,我也想稍微再胖个两三斤,只是到了90斤就死活再也长不出肉来了,可能真跟我的胃不好有关系。
靠在严默怀里,贪婪的吸了一阵子严默身上混合着烟草与薄荷的味道,我紧了紧他的腰说道:“严默,不用50万,咱们现在就可以结婚的。”
严默拢了拢我的头发,“再给我一年时间,就一年时间,让我再试一把,好吗?”
我狠狠的点了点头,我知道让严默追逐他自己定下的目标这个过程会让他恢复自信,可是我的眼泪还是弄湿了严默胸前的衣服。
晚饭很丰盛,严默做了木耳炒肉片、醋椒鱼、糖醋南瓜丸、糯米鸡,还熬了山药百合大枣粥,每一道菜都是当季的、有机的,而且很养胃,色香味俱全,吃得我大快朵颐。
“严默,你手艺越来越好了!”我不禁赞到。那个醋椒鱼真是鲜嫩可口,我从没在家里吃过这么好吃的黄鱼。
“喜欢就多吃点儿。”严默又帮我夹了一块鱼肚子上的肉,宠溺的看着我。
“你怎么不吃啊?”我抬起头看他。
“吃呢,这不是吃呢嘛。”严默夹了片木耳放进嘴里。
“严默,你这样一点儿肉都不吃可不行。”我停下了筷子看着他。
最近这一阵子我发现严默吃饭的时候从来不吃肉。虽然他以前也经常吃素,可那是因为我们穷吃不起肉,不过偶尔改善伙食的时候他并不抗拒吃肉,而且吃得也挺香的。现在他即使在攒钱,这十几块钱的肉我们还是买得起的。而且我记得犬马开张之前他是吃肉的,音乐节那天晚上我们不是点了许多肉菜的吗?他现在这样实在是太反常了。
“我不爱吃肉。”严默低下头,往嘴里扒拉着白饭。
“恶心?”我有点儿紧张,我听人说过,肝坏了的人就看不得肉,一见着肉就恶心。
“没有。”严默终于抬起头,冲我笑了,“就是吃素一年。”
“为什么?”我有些忐忑。
我知道严默基本上算是一个泛神主义者,他相信整个宇宙本身具有神性,万物存在于神内,神是万物的内因之类的。我们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小心的避讳着他的那些神神道道的东西,对于我这么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来说,有些东西是不可理解的。
“赎一些罪。”严默看似很轻松的给我夹了一块糯米鸡,“多吃些糯米的食物,对胃好。”
“赎什么罪?”我的饭简直吃不下去了,只觉得什么东西卡在了喉咙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咩咩,我以前对你做了许多坏事,”这回严默没有低下头去,而是直视着我,放下手中的筷子坐端正,“这些都是我犯下的罪,我得把罪赎干净才行。”
“严默,你别整天胡思乱想好不好?”我也盯着他的眼睛说到,情绪却不由自主的有些激动。
“哦。”严默垂下了眼睛,小心翼翼的又扒了一口白饭到嘴里。
我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吐出来,调整着情绪,“严默咱们既然打算结婚,就是要在一起过一辈子的是不是?”
“是。”严默再次坐端正,放下筷子。
“如果两个人要在一起过一辈子,双方是要平等的,这样才能走得长远,你懂不懂?”
“……”
“你想没想过,其实两个人在一起过一辈子是很麻烦的。咱们两个这么多年都是一个人,其实都过独了。你也说过,你不喜欢家庭生活。你真的想好要结婚了吗?”我不自觉的转着手指上的戒指,不自觉的开始犹豫。
我是不是太草率的答应了他的求婚?我会不会又被他骗?我要不要选择再一次相信他?我的脑子里乱乱的。
“咩咩……”严默想要隔着桌子握住我的手,却一慌张碰掉了桌上的筷子,“啪”的一声筷子掉到了地上。
严默弯下腰去捡筷子,却半天不见他起身。
我犹豫了一下,站起来走到严默身边,严默突然一下子抱住了我的腰。
“咩咩,别走!”他哭着喊了出来。
“我没要走。”我抚着他的头发,吸了一下鼻子。
“咩咩,”严默紧搂着我的腰不放松,“我喜欢家庭生活,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生活,真的,相信我!”
“可是你有没有听说过,‘得不到的永远都是好的,一旦得到会发现原来也不过如此’?也许和我结婚只不过是因为你这几年一直觉得亏欠我,我又不在你身边,所以你就把结婚这件事情美化了。等咱们真结了婚,你就会发现我不过是个了无乐趣的中年女人,脾气不好,人老珠黄的……到时候,咱们要离婚吗?”
“不是!不是!我绝对不会和你离婚!”严默在我怀里拼命的摇着头,“我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因为得不到你才会美化你,你相信我,我想了7年了,考虑得清清楚楚的了,我就要和你在一起!我就要和你结婚!只要你肯要我,只要你不嫌弃我。”
“严默……”
“咩咩,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严默终于松开我,撑起座位旁边的肘杖站了起来,右手拉住我的手往卫生间走,“相信我,我真的想好了的。”
卫生间里很干净,灯一开,白色的洗漱台上方的墙上竟然开满了鲜艳多彩的太阳花。
“这是……”望着那一墙的花儿,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昨天晚上画的。”
洗漱台的镜子里映出了我和严默的身影:严默站在我身后,我的身子挡住了他的肘杖和他左半身,镜子里的他看起来成熟稳重、坚定且有担当,眉宇间也比7年前多了一分成熟……看着这幅场景我竟然有些恍神,这像是……一张结婚照?
“咩咩,听过太阳花的传说吗?”
我摇了摇头,盯紧镜子里的严默以及镜子外面的一墙太阳花。
“20世纪初,位于非洲南部的马达加斯加是一个盛产热带花草的小国,当地有位少女,从小就非常喜欢一种茎枝微弯、花朵倾垂的野花。当她出嫁时,她要求厅堂上多插一些这种野花以增添婚礼的气氛。婚礼上来自双方的亲朋好友载歌载舞,相互频频祝酒。谁料酒量甚浅的新郎,只酒过三巡就大醉了。他垂头弯腰,东倒西歪,新娘只好扶他进卧室休息,众人看到这种搀扶的姿态与那野花非常相似,许多姑娘异口同声的说:‘噢,这花可真像扶郎!’从此,太阳花、非洲菊被就称为扶郎花,这个名字就不胫而走了。”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我吃惊的转过身,直视着严默。
“书上写的。”严默冲我笑了笑,“没有你的日子,我只能看书、写歌,自己和自己说话,自己给自己讲故事,我再也不想这样了。咩咩,你愿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