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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重生之平淡欢乐的生活-第421章

小说: 重生之平淡欢乐的生活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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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你说我摸你那里了?”

    叶凡没有想到这个女老师这一刻就这么激情四射了,自己记得是初二的时候才如此牛的啊,不由得愣了一下,随即故作害羞道,“你不敢让我摸的地方。”

    “你。”陈艳被雷到了,今天遇到奇葩了,想要发火,看到她的那个脱码手,叶凡都想要跑了,当年的那一巴掌他一直都记得呢,太疼了。

    “跟我去办公室。”陈艳还好知道一点规矩,知道在外面实行暴力不是一个老师应该做的,打算带着回办公室里小小地呵护一下。

    叶凡垂头丧气跟着她朝办公室走去,其实也不远,中间就隔着一个班级:八班。能有多远?

    不过他的眼睛还是四处乱看,希望可以看到几个老师同时朝办公室里走,那样子的话,自己就得救了。

    可惜的是,此时的主很忙,没工夫搭理这个都重生的家伙,所以,他就到了办公室,打算接受这个女生般的女老师最“深情”的一巴掌。

    “咣当。”当时的学校还很穷,门是木头的,而且经过了八月份的雨水和阳光的双重灌溉,有点小小的变形,声音很难听,也让叶凡的心跳动的厉害哦。

    虽然当初自己和这个穿着迷你裙的女老师共处过一个房间,只是那个时候大家都熟悉了,现在,感觉到的就是恐怖了。

    不过当他看到里面还有三四个老师的时候,心情一下子就好了,哈哈,这些老师在这里,你不会释放你的暴力了吧?

    事情果然和叶凡想的一样,陈艳果然没有暴力自己,只是她坐在那里,让自己站着,然后就开始整理文案。

    叶凡无聊地只好站在那里,什么也看不到,当时的老师的桌子都不怎么地,只是上面有一块厚玻璃,方便老师在上面书写,本来他站着是可以看到陈艳的衬衫里面的那片迷人的的区域的,可惜,今天是不可能了。她虽然穿着衬衫,扣子却紧实,什么都看不到的。

    叶凡站了几分钟,感觉不对劲,这个什么意思,打算让自己屈服吗?不就是不当班长吗?当时自己记得说过当班长了,然后她就直接让自己忙活了,现在呢,却要罚站。

    不过叶凡的体力还是不错的,要不然初中和高中毕业的时候,都有人让自己参军呢,哎,想要装虚弱的话,现在也不是时候啊,万一要是真的被弄到医院里,可是要掏钱的。家里的日子其实不富裕的,他可不敢,要是被拆穿的话,那么就更加倒霉了,回家老妈的九阴手虽然比不上陈艳的脱码手,可是如果加上树条的话,就绝对的可以比拟了,到时候还是自己倒霉的。

    叶凡从小就被父母告之,不要在外面打架,因为你打坏了别人,我们家得赔钱,你被别人打坏了,我们家得花钱,反正,只要是落在钱上,家里的日子就会很难过,那个时候最幸福的事,就是每五天吃一次鱼,因为便宜,所以妈妈做的极为地道,因为如此,他一直难忘,不管是后来的三十岁,还是此时的十二岁。

    “你回去吧。”就在叶凡感觉自己的腰都要断了的时候,陈艳可能也找不到机会说说他,就放过了他,释放了天籁之音了。

    可惜的是,叶凡还是高兴的太早了,他刚直起腰来,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陈艳接着说道,“帮我统计一下,教室里来了多少人。”

    “啊?”

    原来,命运真的不是那么容易逆转的哦。

    带着满身和满心的伤,叶凡离开了办公室,没有主意陈艳黑色大眼镜框里闪烁的神色,“有意思的小子。”
2、相遇美女班主任
    到了学校里的三栋教学楼里靠近校门最远的那栋,那个就是自己待了二年的地方,在那里,自己遇到的第一个本班级的人就是他的班主任---一个当年刚刚毕业的师范女生,叶凡还记得她其实很害羞的,初一的时候,天气很热,她一直都是穿着牛仔裤,有不少女老师都穿裙子,可是她就是不穿,因为害羞。可是到了初二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突然牛仔短裙了,她的皮肤很白,几乎没什么汗毛,而且腿浑圆的很,虽然个子只有一米六吧,可是腿很长,除了那个该死的大眼镜之外,她可以说是挺不错的一个女生。

    叶凡还记得当时在教室门口遇到她的时候,一身的学生味道,牛仔裤和一个画格子的衬衫,黑色的大眼镜,薄薄的嘴唇,看到叶凡的时候,说了一句,“同学,你是这个班的吗?”

    当时叶凡正好到门口,看了一眼这个班主任,却没什么感觉,他当时喜欢的女生是谁,是二班的一个女生,是自己一个村子的。后来才发现不可能,因为那个女生按着辈分来说,还是自己的长辈,当然啦,这都是自己的父亲和母亲都是一个村子里的缘故,可惜,事情过去了好几年了才领悟哦。

    叶凡当时很无理地看了一眼班级上写着的初一七班的牌子,然后很嚣张地说道,“如果这里是初一七班的话,那么我就是的。”

    自己还记得当时班主任被他的话雷到了,半天没说出话来,不过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却让叶凡愣住了,“你想当班长吗?”

    班长?叶凡从小学开始就没当过,曾经当过半个月的,还被村子里的几个干部家的孩子用计谋给弄掉了,所以对于干部,他是心里想的是,都是有本事的人才能做的。

    “想啊。”叶凡直接就说道,然后那个班主任,她叫陈艳,说,“好,那你现在去统计一下班级里来了多少人,一会报给我。”

    班主任陈艳说完就转身去了办公室,然后叶凡就傻乎乎地跑到教室里统计人数了,结果他不知道的是,当时有好几个村子里的孩子都想当班长,所以,他在之后的三年时间里,总共打架十四次,有七八次都是因为这次统计惹的祸。

    这一次,自己打死不当班长,这是叶凡踏进这座教学楼的想法,当然啦,最好不要遇到那个班主任最好,虽然很多年之后,自己和她成为好朋友了,每年都打电话,还和她老公认识,她老公也是学校的老师,只是自己初中毕业之后,她老公就去考公务员了,那个时候,公务员还不吃香的,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想的。而他之所以认识,是因为初二的时候,自己的体育女老师终于在她老公孜孜不倦地努力下,有孩子了,找了一个男老师代课。而这个男老师虽然姓朱,嗅觉却像狗一样地一下子就盯上了陈艳。再加上当时的男老师质量真的不怎么地,所以,矬子里拔高个,他就被选中了。当时有个矮胖子历史男老师追了陈艳两年,最后还是没成功呢,可悲啊。

    一想到这里,他和李霄鹏说一声,赶紧和郭晓军朝二楼跑。

    到了二楼的楼梯口,右边是七班,左边是六班,和郭晓军说了一声,转身就朝七班跑去。

    结果,啊的一声,他和一人直接就卡在教室门口了。

    其实呢,那个时候的叶凡很健壮的,不过属于修长型,而那个女生,正面慢悠悠地走到教室门口,于是,俩人卡在那里了。

    叶凡想要进去,结果胳膊和人家的胳膊挤压在一起,没办法,他想出来,那个女生也要出来,于是,悲剧了。

    教室里已经来了不少人了,所以本来吵闹的教室一下子就安静了,大家看着俩人,愣了一下,然后哄堂大笑,让叶凡的脸有点红。

    刚要说什么,那个女生却忽然狠狠地一抽身,朝后退了一步,结果他差点撞到讲台上,而那个女生差点从二楼掉下来。

    叶凡刚站稳,就听到那个女生说道,“你给我出来。”

    因为没有遇到女老师,所以叶凡还是比较庆幸的,一听到这话,却让他的神经一跳,因为这个声音虽然很轻,很稚嫩,可是却很舒服,就是他的那个班主任。

    他的脑子里转了一下,赶紧朝教室里跑去,然后找了一个位置趴下,嘴里喃喃自语道,你看不到,你看不到了。

    可惜的是,就像是周星驰和那个头发上插着枝子花的妹子对话那样,没用的,像你这样拉风的男人,像黑夜中的萤火虫,不管你怎么躲,都没用的。

    而当时的叶凡,一身白衬衫加黑色的裤子,配上长筒水靴,的确比那些其他的学生更加的醒目,因为那些学生,衣服土不要紧,而且很多人的衣服都很旧的。所以,他这样的一个白净的人一进来,要多显眼就多显眼。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门口,然后死死盯着他,要多明显就有多明显的。

    “你起来。”班主任陈艳可能也被气着了,在叶凡的心目中,她几乎不生气的,也就在自己初二的时候有一次考试作弊的时候,被她打了一耳光,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她是什么脱码手(我们那里的一种手相,据说打人超疼的)。可是今天竟然被领着自己的耳朵了,让自己站起来。

    叶凡的性格就是如此,平时不喜欢讲究,可是却也不喜欢别人揪着自己的耳朵,用手一推道,“干嘛啊?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

    可能是被这么胆大的行为吓着了,也有可能是被他的话雷到了,陈艳竟然说不出话来。不过有眼尖的学生看到进来的这个女生明显比大家认识的人要大得多,而且手里有文案之类的,就知道是老师,立马闭嘴看热闹了。

    “你给我出来。”陈艳其实当时也刚刚毕业,说真的,管学生也没经验,在大家的眼里,这份压力,她是很难承受的,对着叶凡说完就转身离开了教室。

    叶凡虽然不想理会,可是老师的话,你还是听得好,因为你以后要生活在她的白色恐怖之下,这个还是老实点的好。

    于是只好耷拉着脑袋跟着出去了,刚到门口就看到陈艳站在走廊里等着他。

    还没等叶凡站稳,陈艳的话就来了,“想当班长吗?”
1、 重生之掉坑里
    三十岁了,很多人都会经过的一个年龄,对于叶凡也是。

    虽然喜欢文学,可叶凡从来就不喜欢写一些臃肿的文字,只是喜欢一些简短的文字,因为那么多字,其实就是在说一些大家都知道的废话,所以,他本来大学的时候有可能成为一个月薪过万的网络写手,他放弃了。

    虽然喜欢工作,可叶凡不喜欢那些朝九晚五的工作,看着那些人放着浪费的休闲时间不去思考自己为什么要前进,却愿意将一切归咎于自己太忙,所以,他放弃了全国五百强的公司的高薪职业,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每天过的浑浑噩噩。

    虽然有喜欢的人,可是他不是个长情的人,就像是《遥远的救世主》里主人公丁元英的话那样,从古到今,有几个男人能够将自己酿到淡而又淡的名贵,这不是明知不可为而为的事,能混就混吧,所以,他虽然交了不少女朋友,可是最后都是分手。

    虽然有喜欢的地方,可是他不是个耐着性子看完风景的人,所以,看完照片,他总习惯低头想着,自己是去过了那些地方了,这就是他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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