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平淡欢乐的生活-第4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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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爷爷,厉害。”叶凡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喘气,不过心里很舒服啊。
“你很好啊。”郭疯子拍了他肩膀三下,然后将他扶起来,在身上揉了揉,笑呵呵地说道。
叶凡却有点苦笑,不会吧,半夜三更出来学习?
看来自己得爬墙头了,只是希望不要被母亲打个半死就好。
7、我有外语天赋?
如果说初中的时候最害怕上的课是什么课,那肯定是英语课,英语课本来没什么可怕的,可怕的地方就是那个不足一米六身高的女老师竟然连女生都打的时候,大家才觉得英语课真的是可怕啊。后来初二的时候叶凡有问过那个其实身材很火爆的女老师为什么初一的时候那么凶,那个女老师说的过一句让他雷到的话。
“我当初刚开始教课的时候,因为个子矮,脾气好,结果大家都不把课堂当回事,所以,我后来就这脾气了。”
当时叶凡听到这话,额头上直冒汗哦,好犀利的说法。
所以,当所有人都在期待英语课的时候,叶凡却感觉心底发毛,虽然他早就记住了那些内容,加上前世的使用,他其实可以说的比较标准的英语了。
但是前世他大学的时候英语四级都没过,主要原因就在于此,不管是中考的满分130分还是高考的150分,他的英语成绩一直都很坚挺:113分。不管如何努力,只要一上英语课,他的脑子里总是会想起初一的时候刚刚接触英语时候的情景,那是一段噩梦啊。
其实呢,这件事是从开始学习之后的第一个月月末的时候开始的,当时的叶凡还对于英语有一种特别的嗜好,毕竟说了十多年的中文,突然拽几句英文,似乎挺拉风的。
人嘛,总是有攀比心理的不是?
他还记得当时班级里的第一次考试,他就考了88分(满分一百分),当时还挺满意的,结果被老师骂的那叫一个惨啊,当时和他一个村子出来的一个女生,干瘦如柴,却考了九十五分,人家的卷子那叫一个干净啊。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个音标自己就是学不会,虽然后来上了高中之后,发现那个东西其实也没什么难的,但是就是缺乏这方面的自信,以至于就是记不住,他现在都在想,到了那个时候,是不是就直接学习文科算了。
第一堂英语课,果然,还是那个叫董心的女老师,穿着严肃,灰色的正装,白色的衬衫,下面是一条长裤,可能是因为个子真的不高,一双高跟鞋,没有化妆,盘着一个妇人的发型,其实叶凡知道,这个女老师其实也挺惨的,结婚结了很久,自己高中快要毕业的时候,她才和自己的男朋友成婚,因为家庭原因,她总是不被认可,那个时候老师的工资都不高,当时初二的时候有个老的语文老师,让他和另外一个人一起去帮忙取钱,也就是三个月的工资,一共2400元,这个也是为什么后来很多老师辞职的原因所在,太少了,而且不准时发放呢。
英语课,那个班长和过去的自己一样,不会说,standup,只会说起立,于是英语老师将一些要求和英语课需要说的东西都说了一遍,说以后不许说起立,要说英文。
从刚开始的二十六个字母开始,第一天的英语课就如此地结束了。
其他的老师叶凡早已没有了印象,只有语文老师,叫张春翠,一个身高一米六八左右的说话含蓄的厉害的女老师,还记得她走的时候是初二,那个时候,自己还代表全班唱了一首走调的《祝你一路顺风》。她就像是一只受惊吓的鹌鹑一般,总是很安静地站在那里,说话声音很小。
下午下课放学的时候,叶凡骑车子去了堂姐家,因为只有她们家买了初中的英文磁带,其实呢,据他后来的了解,根本就没听,只是做做样子,可能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习惯吧,不喜欢学习的东西认为买回来就可以了。
叶凡的老爹排行老三,堂姐比自己大一岁,但是上学晚,其实一个年级段,后来的婚姻也是一波三折,反正过的不好,初中没结束就退学了,进厂上班了,挺可惜的。
二伯家还是和过去一样,二伯总是喜欢聚集一帮人一起打牌抽烟吹牛,不过虽然俩家的关系不是很好,但是大家对于叶凡总是好的,因为他做事很讲义气,而且不喜欢讲别的,比如说,道理,帮亲不帮理的典范。
和堂姐说了为什么要来,二伯母说,你晚上就在家里吃吧,今天炖了鸡肉,虽然流口水,可是叶凡还是拒绝了,没办法啊,家里母亲管的很严,想要在外面吃东西,想都别想,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叶凡上大学的时候去了川南的原因,不想离家很近,很窒息的感觉。
溺爱,有的时候也是一种要命的生活方式啊。
二伯家有一款卡带录音机,这个在当时可是个稀罕物,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的,而且叶凡家也没这个闲钱,当时父亲还在大庆的工地里干活呢,身体素质不错,可惜,后来因为一场事故,让他元气大伤,所以,叶凡虽然现在已经不太在乎自己以后会不会有钱了,可是对于父亲的一切还是很在乎的,父亲是个说话很少的人,但是对自己的关心却是另外一方面的。可惜,现在父亲还回不来,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过来。
打开磁带,里面的表皮还在,如果是小虎队的歌词的话,早就翻烂了,可惜是英语的学习资料,根本就没人翻过。
将磁带放进录音机的槽里,然后按下驱动键,一段熟悉的旋律响起。
从最初的abc……开始,到后面的等等,叶凡发现自己此时更加需要注意的是语音和语调,国内的人学习英文,最可怕的就是知道不会说。
不过当叶凡用正宗的语音说出这些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挺奇葩的,难道自己真的具有这方面的能力?
晚饭到底没有在二伯母家里吃,因为妈妈已经在喊他了,半个庄子都可以听到的声音,让他不得不老实地回家。
吃过饭之后,他拿起英文课本,发现里面的内容其实挺简单的,一切都在脑子里,就将英文课本扔到一遍,开始练字。
练字需要从最初的正体写起,像那种一开始就写草书的,那是作死。
写了十多分钟,看着上面的字体,叶凡才觉得,记得住和写得出来,真的是两回事,看来自己还需要多多练习才是,否则就可惜了这些东西。
晚上,他躺在床上,想着以后考试会考一些什么,却发现根本就不知道,不过语文肯定是要考文字的字义的,正好家里有一部汉语字典,那是自己小时候买的,差不多三年级的时候,不是后来的那种大背头,而是巴掌大小的棕色人造革的包裹的,内容可能少点,不过聊以慰藉吧。
从那以后,晚上喜欢听收音机的他,开始看这些书,结果自从那以后,他的词汇量慢慢地聚集起来,初中毕业的时候,语文和英文词汇量超过了当时的老师,只是,没人知道罢了。
6、我能过目不忘?
吃过午饭,叶凡看到妹妹还是和过去一样傻乎乎地,想着当初因为成绩不好,她只能上个专科,最后毕业了就结婚了,和那个妹夫虽然也不错,可惜的是,俩人没什么共同语言,结果不言而喻,其实,她过的并不幸福的。后来想想,应该是因为学习方法的缘故,她其实是和学习文科,理科的那些东西对于她来说,太难了。
他没和过去一样,直接上床睡午觉,然后去了李霄鹏家。
李霄鹏家比较破旧,如果不是因为他上面有四个姐姐也不至于如此,据说当初他父母为了生出一个儿子,一口气生了四个女孩,结果被村子里的人嘲笑,于是,继续生,他父母的年纪其实比自己爷爷的年龄也差不了多少的,一辈子辛苦,最后,日子过的挺惨的。
李霄鹏的父亲很严厉,从小就逼迫李霄鹏写毛笔字,说真的,虽然他没什么文化,可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文化,所以,小时候李霄鹏的日子过得其实比自己惨,自己喜欢写字就写不喜欢写字,就不可以不写。
到了他家,果然,李霄鹏在写字,他们家的炊烟总是燃烧的比较晚,主要原因是因为他父亲经常回来的比较晚,所以家里的一切都跟着父亲走。
李霄鹏之所以书法没有什么成就,叶凡分析可能跟他没有名师指点有关系,都是一个人在练习,加上他性格内向,所以闭门造车是肯定的。
一般李霄鹏写字的时候,叶凡就坐在那里看着,他们家有不少繁体字的大部头,这些过去被当成少不看三国,老不看红楼的思想还是比较严重的,那些书扔到哪里,说真的,要是过去,叶凡连翻一下的冲动都没有,可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想看看。
拿过那本破旧封面的三国,要是过去,叶凡不过是个看看而已,也就是走马观花,可是今天他却从头看起,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自己不过十分钟就看了一半还多。
“凡子,吃不?”就在他打算继续看下去的时候,李霄鹏忽然说道,其实呢,这个东西是个客气话,农村里吃饭的时候如果看到家里有人的话,一般都会问,目的有俩个,一个是为了提醒到了吃饭时间,让对方离开,二嘛,就是真的让上桌。不过对于叶凡,俩人太熟悉了,肯定是第二种,不过叶凡没有将书合起来,而是抬头道,“不用了,我吃过了,你吃吧。”
“哦。”李霄鹏不是个废话的人,问了这么一句其实也不容易,就开始摆筷子准备吃饭,他们家的饭菜一直都很简单,吃肉几乎是不太可能的。
叶凡刚要说什么,却忽然看到自己手里的书不知道什么时候合上了,有点着急啊,刚才自己似乎看到了里面的一个精彩的桥段,却似乎忘记了多少页了。
就在他着急的时候,刚才看到的东西却在脑子里狂翻,吓了他一跳,他定神了一下,然后突然翻到那一页,发现一点没错。
然后他赶紧翻到看过的某一页,然后闭目想着那些文字,然后睁开眼一看,发现竟然一字不差。
难道自己过目不忘?
想到这里,他打开刚才看到的那页,看的越发的仔细了,结果等到李霄鹏吃过饭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背诵下来了这本书,而且就连下面的注释都可以。
这个发现,让他害怕,真的,不是高兴,而是害怕。他从来没有这种感觉,陡然之间找到了,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害怕。
对于未知的领域,其实,更多的人不是高兴,而是害怕,不知道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不过前世也看了不少类似的书,知道可能是个重生福利哦。
于是,他又拿起另外一本书,蒲松龄老先生的《聊斋》,这个比较薄,他竟然很快就看完了,然后闭上眼睛,嘴里念叨起来,发现真的可以。
然后,他还想继续看另外一本,发现时间不多了,就只好放弃,拿起李霄鹏家里的一本书法总编,里面是历代的书法大家的集锦,从隋唐时候的厚朴、顺滑,苏轼的厚重和飘逸,明朝的大方董,一直到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