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之冷心落梦-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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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树上结着跟人头一样大小果子,红红绿绿的,长得有点象《海贼王》里的恶魔果实,很奇特,但味道还不错,应该吃不死人吧。
引力?!就不知道除了地球,具体的物质有没有引力?
“砰~”痛!好痛!
我只是轻轻望前面的大树一瞥,我的身体便直接撞到那树干上,然后直直的往后倒,象个麻袋硬生生的摔到地上,散架了!我要散架了!每一片皮肤、每一块骨头都在痛,犹如僵尸般僵硬的躺了许久,才能勉强的爬起来,可稍稍一动,全身就痛得眼泪直往下掉。
今晚上受到的伤害比前半辈子加起来都多!这芯片原来还能被物体吸引,一个惊喜的发现!不过今后再练习吧,我可经不起几次撞啊!脸上有点辣辣的,刮到脸了,不会破相吧?慌忙翻出镜子,天!跟个猪头一样,还青一块紫一快的!要命!
也?!!
我的额头上怎么有个月牙印?虽然很淡,但是还是很清晰,用手使劲搓,搓不掉!这难道是是植入芯片留下的痕迹?得!本来我就有点黑,现在加个月亮,我考虑要不改名叫包青天得了!
天蒙蒙亮,我站在树顶望向四周。好在我能在空中看到,否则很容易会在硕大的树林里迷路。树林很宽,高空中往下也看不到边,至少在我视力能看到的范围和我身体能承受的高度完全看不到有什么人文的东西,不会把我送到侏罗纪公元了吧?没恐龙,应该不是!
就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出发吧,希望能快点找到有人烟的地方。
新世界!我安然杀过来了!
已经七天了,还是没有看到人烟。这七天我一直靠野果充饥,每天只敢吃一颗奶糖,加上没日没夜的赶路,我的身体已经快要到极限了。我不会落到一个没人的世界了吧!一阵凉意从脚板透上来,不由的加快脚步。
烈日当空,我在树林上空迅速穿梭!用力一跃,窜到半空中,咦?远方好象不再是绿色!压住心中的激动,用最快的速度向前冲,城市渐渐的呈现在我的眼前,我兴奋得想尖叫!森林的尽头被高高的城墙挡在门外,中间还隔着一道足有100多米宽的护城河,辉宏的建筑矗立在我眼前,比西安的城墙还要威武森严,旗帜飘飘,有人在上面来回巡逻。在半空中看到这个城市建筑林立,一面临江,应该是一个非常发达的城市。
在空中没有着力点我不知道怎么向前移动,不能直接从城中降落,城墙上又有官兵把手,不能直接越墙而入。只得老老实实的沿着护城河,从城门进城。走了大半天,一直到看不见那片森林才终于把那城门盼来了。跟电视里演的一样,城门站着两排全部武装的士兵,来来往往许多过客。
此时我又累又饿,就是一大早的时候勉强的塞了点野果,现在眼睛都饿花了,脑子在嗡嗡做响,全身无力。没人拦截,我就这么恍恍忽忽的进了城,一股脑的往繁华的地方钻,果然,没多久便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当铺,混沌的脑子立刻清醒起来,吃一颗糖补充能量,强打精神,挺起胸膛,大步迈进当铺大门。
4。…第四章
“说价”我把手机上的水晶猪放到柜台上,望向门外,满不在意的吐出两个字。因为不知道行情,为了避免出洋相或者被人吭,还是装深沉吧。
对方慢悠悠的拿起水晶猪,就这么扫了一眼,丢在我面前。
“做工粗糙,成色不纯,5两银子”声音坚定。
还没等我回答,一个丫头从里屋走了出来,附耳不知道对掌柜说了什么,掌柜脸色大惊,马上换了一副嘴脸,毕恭毕敬的带我进里屋雅间,让人端茶倒水。并把我的水晶猪拿走,说是给当家的看看,神神秘秘的,不知道葫芦里卖了什么药。但此时我也没那精力去多想,只是努力支撑着自己虚弱的身体,我的耳朵开始耳鸣,完全的头昏眼花了。
在我喝下第N杯茶后,那人终于出来了,态度比刚才更谦卑。
“小人眼拙,说了个讨嫌的价钱,还请小姐莫怪。”
我沉默的喝着茶,已经没有力气说废话,管他多少钱,现在只想快点拿钱走人。可在那人眼中却是高深莫测,更坚定了这乃稀世珍宝。
“不知道小姐想当个什么价钱?”
问我?这可让我为难了,我脸皮薄,平时就怕杀价,每次买东西回来都比别人贵许多。现在加上不了解行情,连银子的还价比例是什么都不知道,还真不好开口说价钱。
我不说话,伸出手缓缓的朝着掌柜打了个V字(纯属习惯性动作)。
“20两?”试探。
沉默。
“200两?”
还是沉默,那人皱了皱眉头,咬了咬牙。
“2000两?”
应该挺多的了吧,我站起身来,打算成交,好立马闪人。
“请慢,我说的是黄金!”那人以为我要离开,急忙拦住我,大声嚷道。
黄金!?晕忽忽的脑子一瞬间清晰起来,楞楞的看着掌柜,这紫水晶这么值钱?那刚刚开始说5两,也太黑了吧!其实是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水晶是很少见的,而紫色水晶犹为珍贵,就象现代的紫钻石一样为稀世珍宝,1987年4月28日伦敦克里斯蒂拍卖行一次宝石拍卖会上,一颗重量仅为0。95克拉的紫红色钻石,其成交价竟高达88万美元。而如今我却带着拇指一样大小的紫水晶,就算是见多识广的掌柜,也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价值连城紫水晶。至于为何后来鉴别出,这就是后话了。
“如果小姐是死当,可增至2500两黄金”
成交!不想再纠缠,毕竟我那水晶猪买的时候只花了三十块钱,现在虽然不知道2500两黄金的概念,但是我绝对是赚了。
我身上只留下三百两银子,两张一百两银票,一张五十两,剩下都兑成散碎的银子。剩下的存到掌柜帮我在宝风钱庄弄的户头下,只要拿出信物,便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宝风钱庄领取钱财,而我的信物就是我的农行卡,可谓物尽其用。
跨出当铺门卡,我便飞一般直冲最近的客栈,掏出银子直接塞到站在客栈门口,正准备张口的店小二手上。
“一间上房,一荤一素一汤,快”用尽最后的气力说道。
那店小二楞了一下,便马上反应过来,快速的帮我找了间上房。我刚坐下,菜便上齐了,一阵风卷残云,把桌上的菜扫荡全部完,我便直接倒在床上打起呼噜。
完全忽视被我狼吞虎咽吓得目瞪口呆的店小二,更不知道在黑暗中有人注视着我,笑得玩味。
5。…第五章
“咕噜”
肚子好饿!不知道还有方便面没?
睁开眼睛,雕花的床,古色古香的装潢,对了,我穿越了!
什么味道?好难闻啊!我嗅了嗅我身上的衣服,恶一股馊味!这身衣服在现代我就穿了两天,而且还是坐火车,空气极其浑浊,当时就已经很难闻了,加上穿到古代在森林蹦达了7天,每天都是大汗淋漓,再加上睡觉的时间,天!至少有十余天没有洗澡换衣服了!想想,我全身就开始发痒。
急忙下床,一大开门,便看到一个头顶上绑着两个象包子一样的髻,身穿土黄色衣服的小丫头,皱着眉头在我门前来回晃。一看到我,便象朵花似的立在我面前。
“客官,你可出来了,三天了,担心你出了什么事,又不敢贸然进去打搅您,这不正愁着,您就出来了。”
“让你费心了,我饿了,给我上几个小菜,还有我要洗澡,帮我打些热水,顺便帮我买身替换衣裳,这些银子够了没?”我掏出两个碎银子。
“够了,够了”
“速度要快”
“好咧”那小丫头把手上的毛巾往肩膀帮上一甩,张罗去了。
吃了点东西垫垫肚子,便幸福的泡在热水里,上面还飘着许多花瓣,每一个细胞都张开,舒服啊!!!睡了三天三夜,搞得跟武侠片似的,不过现在感觉象脱胎换骨一般,整个人都焕然一新。足足泡了大半个小时,我才恋恋不舍的爬出来。
拿起那小丫头给我买的衣服,还好,不是很复杂,反反复复几下便找到了方法,不至于象其他穿越女猪一样无可奈何。就是没有内裤直接穿着长裤总感觉怪怪的,老觉空空的缺了什么很是不习惯。
站到巴掌大的镜子面前,看到头看不到脚的,我身穿宽袍大袖白衣裹带,外面套着淡蓝色的薄纱,有点象林志颖般的段誉装扮,倒衬托得我有几分文人气势。那丫头不会把我当男的了吧?可是还给我带了肚兜,大概是这里的穿着与我国古代古代不同吧,毕竟是另一个空间。进城的时候整个人精神恍惚,压根没注意身边的人,要不是刚看到包里的银子,我还真的有点怀疑是否有当铺一幕,现在那掌柜站在我面前我也认不出来,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现在仍为零。
没有吹风机,头发大半天才干,真不知道古人留这么长的头发是怎么洗头的。好在我从大四起便蓄发,在古代不至于异类。头发我是不会捣腾了,什么灵蛇髻、流云髻我是想都想不来,只能简单的在头上绑了个髻,留出一部分散落在肩上,得,更象林志颖版的段誉了。
诧异!客栈里来来往往的都是女子,高谈阔论,把酒言欢。走到街上,虽然也看到男子,但要么是欧吉桑,要么就是小男孩,年轻一点的男子如果是身穿华服必然戴着面纱,而且身边都会跟着一个小厮,甚至好几个牛高马大的女子,如是贫人家的男子,大多不戴面纱,但也是遮遮掩掩,羞羞答答两三成群,落单的基本没见着。依我在JJ上的经验,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是一个女尊男卑的世界。虽然阅遍女尊文无数,虽然一直不平重男轻女,但不代表我就能接受这样的世界!我喜欢文特沃斯•米勒(越狱里的男主角)般睿智冷静够MAN的男人,我不要胭脂男人!我不要照顾人!我要被人照顾!
哀嚎!!!!
最让人忍无可忍的是,这个世界虽然是女尊男卑,但在身高上女的“尊”上来了,可男的却没“卑”下去!这里的女人随随便便都在1。75M以上,一般都能飙到1。80M,这里的女子虽然没有原来世界女子娇弱柔美,但也并非许多女尊文中所说的比现代中男人还要强壮彪悍,而是精壮高挑,多了一份英气,透露出现代流行的中性美,简洁的服饰装扮更显示出清爽而干净,比李宇春胜出N畴,可谓把女性的身体柔弱的部分和坚强的气质结合得天衣无缝!而这里的男子也基本上都是1。721。75,偶尔也有飙到1。80的,这身高搁在原来世界的南方,那也是很有发展前途的!
而我本人1。68M的身高,在这里就活脱脱一个三级残废!我是南方人,而且家在一个小县城,我这样的身高在我们那可谓佼佼者,从小就被当做教育小孩子的范例。
“好好吃饭哦,好好吃饭才能象姐姐一样长得高高的!”之类的话,在身边经常上演。
就是后来跑到西安读书,虽然不再异军突起,但也绝对属于高挑MM一列,我全身上下就对我的身高是最为满意的,想当初追我的男生不超过1。75M我是连看都不看的,而如今,我却变成了一个矮子,让我骄傲了二十几年的资本成了我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