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破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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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拈商见时候不早,便对沈怀弃道:“我们回去吧,免得亦笑一个人无聊便突发奇想,弄出只吃人的兔子来。”
沈怀弃闻言立刻点头:“走吧。”
经过那吐蕃人身边,只听见那个贵族对身边汉人打扮的随从用极标准的蜀话道:“只有是姓沈的,都抓起,莫管那么多!”
沈怀弃一愣,季拈商还没来得及捂住沈怀弃的嘴,他这个没脑子的三弟已经不满地问道:“姓沈的和你有仇吗?”
那个吐蕃人看都不看他,皱眉道:“关你啥子事,未必你姓沈?”
季拈商拉过沈怀弃,抢着说:“我这个小弟只是好奇罢了,兄台不要见怪。”
吐蕃人看了季拈商一眼,立刻对这个一看便知是人中龙凤的人露出了欣赏的神色:“这位英雄,不晓得尊姓大名安?”
季拈商拱拱手:“季拈商。”
吐蕃人眼睛一亮:“你姓季?那你认不认得到一个叫季方楚的人?”
“季方楚?”季拈商摇摇头,“从未听过。”
吐蕃人立刻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季拈商多管闲事的毛病顿时又犯了起来,看着那个吐蕃人问道:“你在找人?”
那吐蕃人点点头,然后突然一拱手说:“哎呀,我硬是失礼得很!在下涅丹巴,是吐蕃涅人。”
季拈商一听这吐蕃人有姓氏,便知道他果然是个贵族,于是笑笑说:“涅兄,幸会幸会!不知道涅兄到底要找什么人?”
涅丹巴倒是不打算隐瞒,老实回答说:“我奉命专门来找个叫沈无风的人,但是都找了大半个月了还是半个人都没找到。”
“才大半个月?但你的蜀话说得很地道啊!”季拈商露出惊讶的表情。
“我从小就学蜀话,也去过几次益州。”
季拈商“哦”了一声,立刻热情地说:“对了,你有没有要找的人的画像之类,我看看有印象没有。”
涅丹巴露出一阵苦笑:“我都不晓得那个沈无风长啥子样子!”
一旁本就对涅丹巴有些不满的沈怀弃插嘴道:“样子都不知道,那你一辈子也找不到……”
涅丹巴这才看了沈怀弃一眼,立刻赞赏道:“这位小兄弟也绝对不是普通人!”
沈怀弃奇怪道:“我不过是说了句是人都知道的实话,你就看出我不是普通人了?”
季拈商忍俊不禁,同时也对这个看人颇准的涅丹巴来了兴趣——只知道一个名字就满天下找人,他季拈商还是第一次遇到。
涅丹巴对沈怀弃笑道:“我是从你身上的锐气看出来的,普通人莫得你这种不一般的气质。”
季拈商冲沈怀弃打了个眼色,然后说:“这是我二弟怀弃。”
季拈商故意省掉了沈怀弃的姓,然后不等那涅丹巴说话便问道:“不知道涅兄弟打算怎么找那个沈无风?”
涅丹巴回答说:“我爹说过,沈无风一般都和两个人在一堆,一个叫季方楚,一个叫崔啸。他们几个都是沸头子,肯定有到处惹事,所以一问就会有人晓得……”
季拈商闻言一愣:沈无风,季方楚,崔啸?怎么和他们三兄弟一个姓?
“你要找的人,大概什么年纪?”季拈商不动声色地问。
“四十开外。”涅丹巴说。
季拈商刚放下心来,脑海里又突然一震:沈无风,季方楚,崔啸!
沈怀弃他爹的名字是沈楚,崔伯伯叫崔方无,他家那个老头子叫季啸风!——涅丹巴要找的人的名字,正是他们三兄弟的老爹的姓、名混合在一起组成的!
季拈商心中震惊异常,而脸上却依然是泰然的神色:“大唐地域广阔,涅兄又只知道个名字,这几个人可不好找啊。”
涅丹巴叹了一口气:“我也晓得不好找,莫得法撒。”
“我从小在剑南道这一带长大,从未听说过这几人的名号。涅兄何不去北方找找看?那边比南方繁华得多,若是打听起人来,得到消息的可能性也会大一些。”季拈商不动声色地给涅丹巴乱作引导。
涅丹巴感激一笑,说:“管他的,我爹认得到沈无风的样子,我找不到就喊他来一起找。”
季拈商也配合地露出微笑,说:“有人认得样子,那就方便多了……冒昧问一句,涅兄老远从吐蕃赶来找那个沈无风,到底所谓何事?”
涅丹巴抱歉地笑笑,拒绝道:“季兄弟,这个我说不得。”
涅丹巴没有编个理由敷衍季拈商,可见他是真心想和季拈商交个朋友。
季拈商见这个吐蕃人毫无心计,真诚老实,于是友好地笑笑,说:“我也只是好奇罢了,涅兄就当我没有问过。”
沈怀弃在一旁听着,也早已发现了这姓名中的蹊跷。见季拈商从涅丹巴那里再也问不出什么来,于是说道:“大哥,是时候回客栈了。”
季拈商配合地点头,对涅丹巴一笑,作别道:“涅兄,那我们就有缘再会了。”
涅丹巴的眼中露出些遗憾的意味,叹口气道:“我也要赶路切了,但愿以后和季兄弟遇得到。”
“告辞。”季拈商说完,和沈怀弃一道快步朝客栈走去。
季拈商正在把遇见涅丹巴的事告诉崔亦笑,沈怀弃则皱着眉头和那只逆天道的兔子眼对眼。
“这件事必须尽快通知那两个老头。”崔亦笑把兔子往沈怀弃身上一扔,提起笔就写起书信来。
正和兔子比眼力的沈怀弃还没反应过来,只见那两只红彤彤的眼睛突然朝自己撞过来,吓得往后一倒,直接从凳子上摔了下去!
接着怀里一暖,沈怀弃下意识一摸,赫然是那只毛绒绒的兔子!
“你要是敢把它扔出去,我马上就把你扔出去。”崔亦笑头也不抬地写着书信,语气轻描淡写却让人绝不敢怀疑其真实性。
沈怀弃进行了一半的“摔兔子”动作顿时僵在了空中,一下子扔也不是,抱也不是。
扫了一眼苦瓜着脸的沈怀弃,季拈商假装没有看到那求助的眼神——开什么玩笑,那兔子和他主人都是会咬人的,他哪敢帮?
崔亦笑把写好的信递给季拈商,三人之中只有季拈商能随时唤来季庄专门伺养的鹰来传信。
“什么时候我也得养只东西送信了……”崔亦笑自言自语道。
季拈商心头一跳:“你直接去我爹那要只好了,别去弄出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崔亦笑抬抬眉毛:“什么叫莫名其妙的东西?”
季拈商指着在地上僵了半天的沈怀弃:“怀弃手里那个。”
崔亦笑不慌不忙地从沈怀弃手里提过兔子,把沈怀弃拉了起来,说:“它还挺喜欢你的。”
“啊?”沈怀弃愣愣地问。
“如果是大哥碰它,早就被咬掉指头了。”崔亦笑顺顺兔子毛,沈怀弃却听得直冒冷汗。
季拈商也懒得围绕着一只披着兔子皮的怪物多扯,于是走出门外招鹰去了,害得沈怀弃只得陪着崔亦笑聊那兔子。
“二哥养这兔子做什么?”
“好玩。”
一阵沉默。
“二哥,这兔子有没有名字?”
“兔子。”
又一阵沉默。
“二哥,我们给这个兔子起个名字吧?”
“什么名字?”
“沈拈笑……”这是沈怀弃从涅丹巴所说的名字那里得的灵感,沈怀弃的沈,季拈商的拈,崔亦笑的笑。
“好……”
沈怀弃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起的名字得到认同而高兴,只听见崔亦笑继续道:“就叫崔拈弃。”
他崔亦笑的兔子,自然是跟着他姓崔。
继续沉默。
“二哥……”
“亦笑,怀弃!”季拈商突然奔了进来,打断了沈怀弃,“快走,去扶城……”
“怎么了?”崔亦笑见季拈商已经开始收拾包袱,立刻皱眉问道。
“我被人追杀!”
“……啊?!”
第十一章
一路赶到扶城,他们三个竟然只花了六个时辰。
看着运来客栈门口那三匹倒地不起、口吐白沫的好马,一向出手大方的崔亦笑都觉得有些可惜——它们本可以不必丢掉小命的。
进了房间,任凭崔亦笑和沈怀弃怎么追问,季拈商都不肯说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哪怕崔亦笑眯起眼,一排银针扎到季拈商手臂上,季拈商也是呲牙咧嘴地露出一副打死也不开口的表情。
“不说也罢,到时候出了什么状况,你不要想我和怀弃帮你。”崔亦笑淡淡扔下一句,就抱着兔子回房间睡觉去了。
季拈商不肯说,他崔亦笑才懒得多管闲事,谁都知道他这个人只喜欢给别人带来麻烦,非常不喜欢别人给他带来麻烦。
沈怀弃还想追问,季拈商却下起了逐客令,连吼带哄地把沈怀弃推到了门口,然后一脚把他踢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三人分头行动去探查扶城的环境。
扶城是岭南道南部最繁华的地方,但这座城最出名的不是它的繁荣,而是它是由岭南苏家一手建成,一手扶持起来的。
苏家的苏园在扶城北边,被称为扶城的“城中之城”。从苏家这一令天下都为之惊叹的大手笔便能看出,苏家的财势达到了何种惊人的程度。
提到苏家,就不得不让人想到二十多年前苏家大小姐苏绾逼婚季庄,最后香消玉损的不幸之事。苏绾死后,剑南道季庄和苏家有过一段不快,从此便一直都彼此无视对方存在,不相往来。
好在一个是岭南道的土皇帝,一个是剑南道的太上皇,中间被黔中道隔开,闹过一阵之后,两大互相都扳不倒对方的巨头也就不再纠缠。
季拈商身为季庄少庄主,本应该对苏家的地盘有所顾忌。但偏偏他这个人从来就不知道收敛为何物,又整天担心天下不够乱,这次还是奉他老爹亲命来扶城查事,他不张扬一点简直对不起“季拈商”三个字。
走在东市,季拈商绝对充分表现出了他季拈商心中对“好管闲事”四个字的理解:故意让几个小贼偷走钱袋,再连本带利地打劫回来;人家两个人吵架他去劝说,最后让两家打得头破血流;见人家在挂招牌,他提出帮忙被拒绝之后,就索性悄悄丢块石头把别人打下木梯,让自己“勉为其难”地去帮忙重挂……
总之,季拈商一路做了不少的“好事”。
眼睛到处找“事”做的季拈商左摇右晃地走着,突然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杀气——那是带着胭脂香的杀气。
叹气,回头,弹飞那柄想要取了自己性命的长剑,季拈商用极无辜极真诚的表情看着来人:“景姑娘,一路追来,你不累吗?我不就是不小心抱了你一下,你何必那么小气?枉我当年还称赞你腰若无骨,雪肤吹弹可破……”
那个绿衫黄裙的女子一听,清丽脱俗的脸上顿时又羞又怒:“季拈商,我让你再说!”
又是一剑,注定伤不到那混蛋的一剑。
“景姑娘,我现在有要紧事,没空陪你练剑的……”季拈商叹气,对于漂亮女人,他总是没办法恶言相向。
这个来历不明的景盈,他们第一次在长安见面时,她女扮男装,摇摇晃晃似乎要摔倒一样经过季拈商身边。季拈商以为她要倒下,于是就顺手托了一把,然后便惊讶地发现怀里那人正抱着一个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