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新世界-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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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眨了眨眼睛,眼泪突然就滚了出来,他无端的觉得饿,饿狠了,于是抓起他的手,轻轻的咬了一口。
“让我抱抱,抱一下。”黄雀低下身,抱了一把,人揽在怀里,却又嫌弃起来:“果然还是小孩子抱起来舒服,这么大个人抱在手里,危险。”
蝉扑哧的笑了:“我现在倒杀不了你。”
哎,黄雀叹了口气,在他脸上拧了一把;“人小,怕被人拐跑,长大了,却怕你自己跑了。”
蝉愣了愣,手挡在他膀子上,推开了他。“该走了,别让他们找上门来。”他从床边捡起衣裳,一件件披上。黄雀也没拦他,支在床栏上默默的端详着。天彻底黑了下来,屋里没点灯,比街上更加喑黯,两双大而亮的眼睛,注视一会,又调开,继而又对视着。
门一开,蝉已经到了门口,外面冷冰冰的点了一廊日光灯,打在惨绿的壁纸上,让人莫名的觉得凄凉。他站在那儿,扁平而伶仃,像从报纸上剪下来的人像。黄雀反托着手,岔开了腿从床上看过去,他觉得蝉好像还很小,很小的一个孩子,从石榴街上跑来找他…。
他抽了抽鼻子:“还来么?”
蝉摇摇头。
“每天下午四点,我都在陵园门口,都等着。”
蝉已经带上门,走了。
水仙去城郊办了趟事,一去就是一个礼拜。蝉慢慢养好了伤,才到书房述职。
水仙黑瘦了不少,伏在书桌后面,整个小了一圈,他外出时总抽很多烟,眼下一边看着本书,一个劲儿的咳嗽。见蝉进来了,只朝对面椅子上努了努嘴。蝉知道不是打扰他的时候,只好乖乖静坐了半天,顺便往书页上瞄了眼。
《天破》,这本书他早前看过,没留下太多映像。
蝉又等了会,嘴巴忍不住翘了起来。水仙微微笑着,慢慢又翻了两页书,才拿正眼瞧他:“伤好些了么,我看你倒没怎么瘦下来。”
蝉支支吾吾:“人没杀成,我不是他对手,我——”
水仙忽然站起了身,脖子长长的伸过来,飞快的吻在了徒弟脸上,吻完之后,又摸摸他的头,语气像在哄一个孩子:“我都是知道的。”
作者有话要说:
☆、21
那年夏天雨水异常充沛,淅淅沥沥一直下到了秋天。蝉伤痛反复发作,很少再往外跑,成天蜷在床上无所事事。到了十月中旬,他才突然记起一件事来。有个什么人,在某个地方等他。
他去了趟陵园。由于时隔太长,记不清约定的时间,他稍微去晚了些。五点钟,铜绿的大铁门上了锁,金色的夕阳的影子被挡在了活人的世界里,泻火似的把台阶烤得火热。黄雀不在,台阶的一角上散了把败色的玫瑰。
一个礼拜后,他又去了一趟,这回很准时,正好是四点钟。黄雀戴了副墨镜,绞着双手坐在台阶上,屁股边上放了一束水淋淋的百合。
蝉远远的看着,觉得他滑稽,他抄着手,上去不咸不淡的打了声招呼。黄雀戴着墨镜,三分痞子,七分的瞎子,又像只没头的耗子,四处乱看了一阵,继而沮丧的垂下脑袋。他愈发觉得好笑,抬脚向他怀里踢进一颗石子:“这儿呐,小老头。”眼光搭在百合花上,又不好意思的笑了“又不是大学生谈恋爱。”
黄雀刷的摘下眼睛,抓起花束朝地上一摔:“臭小子,一束十块钱,你说你歉我多少!”
相比谈恋爱,蝉倒更喜欢厮混这个词眼,谈恋爱毕竟太纯洁,也太古板了,少了点暧昧亲密的成分。
黄雀常拉着他去看电影。其实两人都是好动份子,哪里能静下心来坐上个把钟头,只为了沾点气氛罢了。那是老城区一家很旧的电影院,小卖部窄挤不堪,软绵绵的爆米花一扎扎打包好了放在污漆漆的玻璃柜面上,汽水也泛着股廉价的糖精味儿。看店的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寡妇,妆化得很浓,像动画片里的老巫婆,倚在桌边一支续着一支抽烟,偶尔从橱子里摸出一包吃食,没好气的甩给顾客。
眼下这种老式放映厅已经不大时新,看客寥寥,座位空出一大片来,越显得屏幕亮而白,像一洼倒悬的水潭子。
两人拣了最暗的角落坐着。暗的地方总是异样的温暖,容易让人产生偷情的刺激。电影放到一半,黄雀的手圈过来,把蝉牢牢捂进怀里,两个男人橡皮糖似的揉在一块儿,体温也呈双倍的速度飙升。黄雀淌着汗,嘴巴热烘烘的贴上来,在他颈窝里乱啃。蝉粘在他身上,近得不能够再近,仿佛自己也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他把头埋在黄雀肩上,冷不丁的害羞起来,像初尝爱果的女学生一样吃吃的笑。
等散了场出来,街上已经没了人影。星星点点的灯,还有一弯黄黄的月亮。两人看了场电影,却像喝了十年的老酒,撒开了腿在空荡荡的街道上疯跑,笑着,叫着,一路跑到黄雀家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
☆、22
蝉每回从黄雀家里出来,都要在街边买一份报纸。杀手么,无非是想看看有没有人死去,死法如何,顺便猜一猜是谁的杰作。
蝉有那么点痛恨自己的职业,更痛恨黄雀和自己是同道中人。因为这个,他俩厮混在一起的时间少之又少,上了床,也是一进一出的光景,床刚捂热,就得分离。自从有了恋爱经验,他便时常找些庸艳的书籍看,当然这有点丢脸——他总把书塞在枕头底下,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肯拿出来瞄上两眼。而事实上那里面写了什么他也看不懂,毕竟讲的全是一男一女你侬我侬,和他的切身体验没有太多契合之处。只依稀记得有句话叫良宵苦短。他觉得这句话有一半是没道理的。要他说,良宵自然很短,可怎么会苦呢。
要改成良宵爽短该多好。
大约是凌晨四五点,天上是蛇皮似的青白色,懵懵的捂了片太阳。黄雀光溜溜的趴在窗前,目送他离开,脸上一半的恋恋不舍,一半的没睡醒。他穿了件单衣,外套挂在手上,一步三回头,看着窗越变越小,后边的人影也越来越模糊。
黄雀是个没混成的痞子,他却像刚出道的浪子。总之在装腔方面都不怎么出息。
到了电车上,他打开报纸,嗅着电车上油腻腻热腾腾的食物气味,观摩里头的内容。
十二月二十日的报纸上刊登了玫瑰的死讯。
消息来的很突然,就连蝉一个道中人都觉得措手不及。
玫瑰是水仙的女儿,排行老二,由于从小病弱,鲜少出面,久而久之就连天巢里的人都快把她忘了。在蝉的记忆里,玫瑰远没有名字那么明艳,她很白,白的见不到半点血色,四肢细而圆润,像从木偶身上抢下来的假肢。这样一个女孩子,很容易激发男人的保护欲。然而玫瑰不需要什么人保护她,因为她本身就是个狠角色。
从她一生下来,水仙便为她安置了一间类似于太空舱的病房,常年恒温,空气清新,就连细菌的数量都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二十多年来玫瑰就躲在她可爱的温室里,一边养病一边杀人。
她使毒。且是蛊毒。六个月前元首无缘无故死在了宴会上,除了天巢没人知道是她下的手。四个月后,乌鸦在大选上一举成功,坐上了那把肮脏的交椅。
这样厉害的人,却还是死在别人手里。
凶手闯进天巢本营,赤手杀死了她。
这个人,足以让天巢上下每个人为之屏息战栗。
锋头很快指向了地宫。因为元首一死,地宫在国会中的势力必将不保,可往细了说,究竟是地宫里那些个人,答案居然是未知数。
地宫,实在太神秘了。按水仙的话说,那儿的杀手才是真正强悍的杀手,因为他们只造成死亡的下场,没有花哨的手法,没有新奇的手段,也无人格可言。到达,暗杀,离开。这就是地宫。
难怪有人说,自古地宫只一人。
蝉回去时,天巢内部已经被一股沉郁之气笼罩了。连水仙的脸色都变得格外凝重,好像随时都要滴下墨汁来。
同时,城邦里的局面也发生了扭转。乌鸦当上了元首。而元首,代表着无上的权力。
多年来政府与黑道一直是支撑着城邦中优胜劣汰和平静和谐的两大势力,两者屡有合作,同时相互倾轧,像极了一对暧昧的恋人。而一旦这两股势力达到空前一致,暗地里的勾当就能够变得堂而皇之,阴谋也将得到更有效的施展。
所以,两个月后,事情有了转机。
与地宫交往甚密的一位国会大臣无故失踪,十天后,渔民在运河里打出了他的尸体。尸体没有任何虐杀痕迹,警局在某种授意下草草结案,大臣死于失足。
而此时,真相已然浮现在水仙面前。
天巢议会厅里烧起了安魂香。天巢里很少焚烧这种香料——除非水仙觉得头痛,并且是痛到了极点。而水仙一头痛,就意味着有人要遭殃了。
厅中央地毯两侧,豹子乌鸦两兄弟,还有四位元老分两排站着。他们抿着嘴,都没有说话。
水仙穿了身瓦蓝的浴袍,斜靠在厅头一把竹椅上。椅子是从街头花五十埃币买来的便宜货,质地轻脆,袍子一棱棱在穿堂风里飞,声音很尖。他就这么软而单薄的坐着,身旁的东西全飘在那儿,浑囤囤的轻,唯独身体是异常的沉重,正像一位病入膏肓的国王。
他抬了抬手,仆人端上来一碗药汁,他接过去砸了两口,托在手里,说了两句话。声音很低,低得仿佛不愿给人听见。“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儿。这小子——不是小子了,也算半个老头,只要活着就不安分。”
孔雀,就是这个人,一辈子都要和他作对。
豹打了个喷嚏:“妹妹是很厉害的人,可他这样的一帮之主也犯不着亲自下手吧?”
水仙没看他,也不愿看他。这孩子呱呱坠地之时没有能够赋予他为人父的感慰与骄傲,他吐在地面上的那口羊水,恰恰折射了他诸多耻辱中最为窝囊的一笔。
那年他从监狱里逃出去,同一个女人结了婚。婚宴上孔雀不请自来。不让他来,自有水仙的一番道理,他都不要他了,还来凑什么热闹;而他腆着脸来,也有他的企图。水仙被人灌得烂醉,没功夫猜疑,等被人拱进了洞房,床帘垂着,是很轻柔的软纱,后面的人影子却是臃肿的。孔雀先他一步上去了。他强女干了他的新娘。
孔雀,他就是那么横的一个人,凡事都要压着他,都要把他牢牢控制在手里。他在他发妻的肚子里种下了野种,这颗种子顺利的抽出了嫩芽,而他必须把这棵散发着恶臭的毒芽栽培成一朵花。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面子。漫漫十二年他都在监狱里度过,那时候的他,很卑微,也很孱弱,然而凌辱没能让他腐烂在那臭气熏天的巢穴里,就像九死一生之后的功垂名就没能让他超脱。他就是要出来,头顶天,脚立地,他要踩在所有人头上,把丢尽的颜面一块块拼回去。
他喝药,嘴里泛着苦,却还是要笑给他们看。“他当然不会亲自出手。杀死玫瑰的人,一直就在我们眼皮底下。呵呵…。怪道那教士和蝉打得火热,这人原名叫黄雀,他在明,鬼爷在暗。还有那些杀手,都是群傀儡罢了…。呵呵…。我怎么就没想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