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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二十年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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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巴汕说,“阿拉密斯是他沉沦的名字134,在阿拉密斯这个名字里,可以看到希马拉的名字,这是一个魔鬼。由于他幸运,他永远摆脱了这个名字。”
    “所以,”达尔大尼央决定保持耐心到底,“我要找的不是阿拉密斯,而是埃尔布莱神父。好啦,我亲爱的 巴汕,告诉我他在什么地方”
    “您没有听见吗,达尔大尼央先生,我已经回答您我不知道?”
    “是的,我当然听见了。可是对于这一点我回答您,这是不可能的。”
    “不过这是事实,先生,完完全全的事实,天主可作证的事实。”
    达尔大尼央看得很清楚他从巴汕嘴里不可能得到什么消息,巴汕明显地是在说谎,可是他的态度是那样顽固,那样坚定,使人一看就猜得出他不会再说真话。
    “那好,巴汕!”达尔大尼央说,“既然您不知道您的主人住在哪儿,我们就别再提这件事了,我们像好朋友那样分手吧,您拿这半个皮斯托尔去为我的健康喝一杯。”
    “先生,我不喝酒了,”巴汕庄重地推开军官伸出的手,“在俗的教徒才喝酒。”
    “不肯被收买!”达尔大尼央低声说。“我的确运气不好。”
    达尔大尼央想得出神,放掉了巴汕的长袍,巴汕趁机赶快躲进了圣器室,到了里面他把门关上以后才感到安全。
    达尔大尼央依旧站在那儿不动,眼睛望着那扇门,沉思着,那扇门成了他和巴汕之间的一个障碍,就在这时候,他觉得有人用手指轻轻地碰他的肩膀。
    他转过身去差一点吃惊得要叫出来,可是那个碰他肩膀的人把指头放到嘴唇上,要他不要做声。
    “您在这儿,我亲爱的罗什福尔!”他轻声说。
    “嘘!”罗什福尔说。“您知道我恢复自由了吗?”
    “我己经从当事人那儿听到了。”
    “是谁?”
    “布朗舍。”
    “怎么,布朗舍?”
    “对呀!是他救了您的。”
    “布朗舍!……不错,我当时就相信认出他来了。亲爱的朋友,这证明了好有好报。”
    “您上这儿来干什么?”
    “我是为我幸运得救来感谢天主的,”罗什福尔说。  
    “此外,还为什么?因为我猜想您不会单单为感谢天主而来这儿。”
    “还有,是接受助理主教的命令,来看看我们能不能做点什么事叫马萨林发火。”
    “您想得真怪!您要叫别人又把您关进巴士底狱。”
    “啊!关于这一点,我向您保证,我会注意的!新鲜自由的空气太好啦生!所以,”罗什福尔深深呼吸了一下,继续说,“我要到乡间去散散步,到外省走一圈。”
    “好呀!”达尔大尼央说,“我也要去!”
    “不怕冒昧,能够问您去什么地方吗?”
    “去找我的几个朋友。”
    “哪些朋友?”
    “就是您昨天向我打听过他们消息的几个人。”
    “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密斯?您去找他们。”
    “是的。”
    “以名誉担保是真话?”
    “这有什么可以惊奇的?”
    “并不惊奇。不过这很古怪。您受了谁的委派去找他们?”
    “您是不会猜到的。”
    “不一定。”
    “不幸我不知道他们在哪儿。”
    “您没有任何方法知道他们的消息吗?您等一个星期,我会告诉您。”
    “一个星期,太久了,我必须在三天以内找到他们。”
    “三天,太短了,”罗什福尔说,“法国大得很。”
    “没关系,您懂得‘必须’这两个字的意思,有了这两个字,人们什么事都做得成。”
    “您什么时候去我他们?”
    “我已经开始找了。”
    “祝您幸运。”
    “祝您旅途愉快!”
    “也许会在半路上见面的。”
    “这不可能。”
    “谁知道呢!机缘巧合,是变幻莫测的。”
    “再见啦。”
    “再见啦。想起来了,如果马萨林向您提到我的话,您就对他说我托您转告他,他不久就会看到我是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老得没有用了。”
    罗什福尔带着他那恶魔般的微笑走开了,从前,他的这种微笑带常叫达尔大尼央看了发抖,可是现在达尔大尼央看着这副笑脸,不再感到不安,而且他也微笑了,只是包含着些伤感的神情,也许他想起了那件往事,只有它才会使他露出这样的神情。
    “滚你的吧,魔鬼,”他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和我毫无关系,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康斯坦丝了135。”
    达尔大尼央回过身来,看到了巴汕。巴汕已经放好了他的教士衣服,在和圣器室管理人谈话。达尔大尼央刚进教堂的时候和这个管理人说过话。巴汕显得十分激动,不断挥动他的粗短的胳臂,做出各种动作。达尔大尼央知道十之八九他在叮嘱对方对他的行踪要特别保密。
    达尔大尼央趁这两个教士说得起劲,溜出了大教堂,走到小鸭街的角落里躲了起来。只要巴汕一出门,从达尔大尼央藏身的地方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五分钟后,达尔大尼央依旧在他的岗位上,这时候巴汕在教堂前面的广场上出现了,他向四周望了望想知道是不是有人监视他,可是他绝对不会看见我们这位军官,这位军官只有一个脑袋从五十步远的一座房屋的角上露出来。巴汕以为没有人注意他,放下心来,大着胆子走进了圣母院街。达尔大尼央赶快从他藏身的地方跑出来,正赶到看见巴汕绕过犹太人街,走进百灵街一座外貌还不坏的房子。 我们的军官因此相信可敬的执事就住在这座房子里。
    达尔大尼央自然不会去这座房子探听消息,如果那儿有一个管门人,一定早就得到通知了,如果没有,他又向谁打听呢?
    他走进圣埃卢瓦街和百灵街转角上的一家小酒店里,要了一杯肉桂大补酒。这种酒要半小时才能调配好,达尔大尼央有足够时间观察巴汕,不会引起任何怀疑。
    他看到酒店里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家伙,一脸机灵相,他相信他认识这个男孩,因为二十分钟以前,他看见过他,当时男孩穿着侍童的服装。他问起他话来,这个副助祭学徒根本没有想到要隐瞒什么,达尔大尼央从他嘴里了解到,他早上从六点到九点做圣母院的侍童,从九点到半夜十二点在小酒店做小跑堂。
    他和这个孩子说话的时候,有人牵了一匹马到巴汕的房子门口。那匹马装了鞍套了笼头。不一会儿,巴汕出来了。
    “瞧呀!”那个孩子说,“我们的执事要上路了。”  
    “他这样要去哪儿?”达尔大尼央问。
    “天呀,我可什么也不知道。”
    “如果你能够知道的话,”达尔大尼央说,“给你半个皮斯托尔。”
    “给我!”小孩说,眼睛里闪出快乐的光芒,“只要我能知道巴汕去哪儿!这并不难。您不是跟我开玩笑吧?”
    “不。以军官的身份保证,喏,这是半个皮斯托尔。”
    他给他看那枚收买人用的钱币,可是没有给他。
    “我去问他。”
    “这样做正好什么也无法知道.”达尔大尼央说,“等他走掉以后,然后,天哪,你再去问,去打岭。这全看你的了,半个皮斯托尔就在这儿。”说看,他把钱币又放进口袋里。
    “我明白了,”小孩带着狡猾的微笑说,这样的微笑只有巴黎的小淘气才有,“那好,等着吧!”
    没有等多久,五分钟以后,巴汕骑着马走掉了,他用雨伞敲马,催马快跑。
    巴汕一直用一把雨伞代替马鞭。
    他刚弯过犹太人街的转角,那个小孩就像一头猎犬一样跟在他后面奔跑。
    达尔大尼央重新坐到他原来坐的位子上,他完全有把握不用十分钟便能知道他想知道的事情。
    果然,十分钟还没过去,小孩走进来了。
    “怎么样?”达尔大尼央问。
    “行,”小孩说“打听到了。”
    “他去什么地方?”
    “半个皮斯托尔还给我吗?”
    “那当然!告诉我。”
    “我要看看钱。把钱给我,让我看看是不是假的。”
    “你拿去吧。”
    “喂,老板,”小孩说,“那位先生要换零钱。”
    老板坐在柜台那儿,他给了零钱,拿了那半个皮斯托尔。
    小孩把零钱放进了他的口袋。
    “现在该说了,他去什么地方?”达尔大尼央说,他着着这个小家伙玩着他的小把戏,不禁笑起来。
    “他去诺阿西136。”
    “你怎么知道的?”
    “哎呀!这并不怎么费事。我原来就认出了那匹马是肉店老板的马,他时常租给巴汕先生用。我想肉店老板如果不问清楚别人把马骑到哪儿去是不会像这样租出去的,虽然我相信巴汕先生不会让马累坏。”
    “他告诉你巴汕先生……”
    “去诺阿西。而且,好像这成了他的习惯,他每个星期要上那儿两三次。”
    “你熟悉诺阿西吗?”
    “我相信我很熟悉,我的奶妈就住在那儿。”
    “诺阿西有没有一所修道院?”
    “有一所很大的修道院,耶稣会的修道院。”
    “好呀,”达尔大尼央说,“毫无疑问了!”
    “那么说,您满意了吗?”
    “是的。你叫什么名字?” 
    “弗里凯。”达尔大尼央拿出记事本,写上小孩的名字和小酒店的地址。
    “告诉我,军官先生,”孩子说,“是不是还有另外一些半个皮斯托尔好赚?”
    “也许有,”达尔大尼央说。
    他了解到他想知道的事情,酒没有喝一口,就付了酒钱,赶紧回蒂克通街去。

'注'
129 辅弥撒,指在举行弥撒时,为做弥撒的祖父递圣水和酒等。
130 小弥撒不唱经。
131 弗里堡,瑞士城名。
132 指古法寸,约合27。07毫米。
133 原文为拉丁文,意为:你走开,撒旦。本是耶稣说的一句话,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中都有。
134 指世俗的名字。
135 见《三个火枪手》,康斯坦丝,即达尔大尼央心爱的情人波那雪太太。
136 诺阿西,在今塞纳—圣德尼省,在巴黎以北。

第九章  达尔大尼央寻找阿拉密斯,发现他骑在布朗舍身后 

    达尔大尼央回到旅店,看见一个人坐在炉火旁边,这个人是布朗舍。他穿了那个逃走的丈夫留下来的旧衣服,完全变了样子,达尔大尼央差点认不出他来了。马德莱娜在所有的伙计面前把他介绍给达尔大尼央。布朗舍对军官一种非常好听的佛来米话,军官讲了几句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语言来回答他,交易成功了。马德莱娜的兄弟开始在达尔大尼央手下当差。
    达尔大尼央的计划完全确定了,他不想白天赶到诺阿西,怕给人认出来。他有的是时间,不用急急忙忙,诺阿西离开巴黎只有三回法里137远,在去莫城的大路上。
    他先美美地吃一顿午饭,一个人想使用头脑,这样做可能是一个不好的开端,可是当一个人想使用身体的时候,这就是最好的预防措施;接着,他换了衣服,因为他担心他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外套会引起别人怀疑,然后他挑了他三把剑中最锐利最结实的那一把,他只是在重大的日子才用这把剑;最后,在两点钟左右,他叫人给两匹马装上鞍,奔出维勒特门,布朗舍跟在他后面。
    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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