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雄记-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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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做母亲的奇妙的本能,蒙特凡尔夫人曾经想到过这会不会是爱情的缘故;可是谁会爱阿梅莉呢?黑色喷泉府从来也没有人上门;政治动荡把社交活动都破坏了,而且阿梅莉从来不一个人出门。
蒙特凡尔夫人只能一味地猜测而已。
罗朗的回来有一会儿给了她一些希望;可是当她看到阿梅莉知道她哥哥回来时的表情,她这种希望很快就成了泡影。
大家还记得,跑来欢迎罗朗的不是一个妹妹,而是一个幽灵。
自从她儿子回来以后,蒙特凡尔夫人一直在冷眼旁观看着阿梅莉,她对年轻军官的出现在他妹妹身上引起的反应感到既吃惊又痛苦,这种反应几乎是一种害怕的感情,过去阿梅莉注视罗朗时,眼光中充满了柔情,而现在似乎带有某种恐惧。
还在一会儿以前,阿梅莉不就一有机会就回到楼上她房间里去了吗?这个房间仿佛是她在这个府邸里唯一感到可以自由自在的地方,半年以来,她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度过的。
只有午餐的钟声才能使她走下楼来,而且还要等到敲第二次钟时她才走进饭厅的门。
我们已经讲过,罗朗和约翰爵士参观了布尔城,为第二天打猎做准备,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到中午要把猎物赶出树林;从中午到晚上,要进行围猎。米歇尔是一个狂热的违禁打猎者,就像小爱德华对他的哥哥讲过的那样,由于扭伤了脚坐在椅子上起不来。他一听到要打猎就觉得伤痛好些了,他爬上一匹给府里送信的小马去圣茹斯特村和蒙塔涅村,请人一起参加把猎物轰赶出树林的工作。
他呢,既不去轰赶猎物,也不参加围猎,而是和约翰爵士和罗朗的狗群和马匹,还有爱德华的小种马呆在一起,几乎就呆在只有一条大路和两条小径可通的树林中间。
赶野兽出树林的人不参加围猎,他们将带着被射死的野味回府里来。
第二天清晨六时,赶野兽出树林的人来到大门口。
米歇尔要等到十一点钟再和狗、马一起动身。
黑色喷泉府紧靠着赛荣树林;因此只要一出栅栏门就可以马上进行打猎。
由于轰赶猎物的打猎方式尤其适用于黄鹿、狍子和野兔,可以使用铅弹。罗朗给爱德华一支单响猎枪,这支枪他自己在孩子时使用过,也是他初次作战时使用的武器,他对孩子是否谨慎信心不足,不敢把一支双响的猎枪交给他。
至于约翰爵士前一天给他的那支小马枪,枪管里是有膛线的,只能装子弹。因此它被交托给米歇尔,让他拿在手里,如果从树林里轰出一只野猪,那么再交给孩子来完成打猎的第二部分。
在进行打猎的第二部分时,罗朗和约翰爵士也将变换枪支,他们将使用双响的马枪,和尖锐得像匕首、锋利得像剃刀一样的猎刀,这些猎刀也是约翰爵士武器库里的一部分,它们可以毫无妨碍地挂在身边,或者旋在枪管上作刺刀使用。
在轰赶猎物出树林的阶段,看得出这次打猎兆头不坏:已经打死了一只狍子和两只野兔。
到中午时分,又打死了三只黄鹿,七只狍子和两只狐狸,还看到过两只野猪;可是,它们尽管挨到了几颗大型子弹,只不过抖了抖身子便跑掉了。
爱德华简直高兴死了:他打死了一只狍子!
那些帮助驱赶野兽的人,拿到了预先讲好要给他们的优厚报酬,带着已经猎获的野兽被打发到府里去了。
有人吹起了号角,想知道米歇尔在哪儿;米歇尔作了回答。
十分钟不到,三个猎人和园丁、狗群、马匹会合了。
米歇尔知道有一只公野猪在什么地方;他叫他的大儿子引它改变了方向:它在离猎人们一百步远的一个围猎区里面。
雅克——米歇尔的大儿子——驱使那群狗的首领巴尔皮雄和拉伏特在围猎区里追逼那头野猪;五分钟以后,野猪被逼进了它的老窝里。
本来可以马上杀死它,或者至少可以向它射击,可是这样的话打猎就结束得太早了;于是把整个狗群都放了出去,追逐野猪,野猪看到这一大群小家伙向它冲来,便一路小跑逃走了。
野猪穿过大路;罗朗吹起发现猎物的号角,因为野猪想朝赛荣修道院那个方向逃,三个骑士便沿着一条横穿树林的小径向前奔去。
野猪一直抵抗到傍晚五点钟,又回到原来的路上,因为它不敢离开这个枝叶繁茂的树林。
最后,到五点钟光景,从剧烈而众多的狗吠声判断,野猪和狗群遭遇上了。
那是在离附属修道院那个小楼一百来步的地方,在树林中地形最险恶的去处,在这儿不可能骑马去找野猪,大家下马步行。
猎人们随着狗吠声走去,树林里道路难走,他们不可能直线行进,狗吠声可以使他们不偏离方向。
不时传来哀号声,说明有哪一只进攻的狗过于大胆,向前冲得太靠近野猪,并为它的冒险付出了代价。
在离这场狩猎悲剧的舞台二十步远的地方,猎人们开始看到组成这次演出的角色。
公野猪的后身紧靠一块岩石,这样可以避免身后受到攻击;它用力撑住两只前爪,头上一对血红的眼睛,嘴里两只巨大的撩牙对着那群狗。
群狗在它前面,周围,贴着它来回逡巡,就像一张起伏不定的地毯。
五六只伤势程度不同的狗在战场上留下斑斑血迹,可是对野猪的攻势丝毫无减,它们进攻时的激烈程度,完全可以给最勇敢的人作榜样。
猎人们全都来到了这一场混战的前面,他们所处的位置根据他们的年龄‘性格和国籍而各有不同。
爱德华是最冒失的,同时又是身材最小的,因此有些障碍对他不起作用,他首先到达了目的地。
罗朗根本不把危险放在心上,不管碰到什么危险,他都是迎向前去,而决不会逃跑的,因此他跟在爱德华后面来到了。最后是约翰爵士,他走得比较慢,步履比较庄重,考虑比较周到,他是第三个抵达的。
野猪看到了猎人,它似乎对那些狗完全丢置脑后了。
它血红的直愣愣的眼睛盯着猎人们看,唯一的动作是牙床骨的动作,它恶狠狠地磨擦它的上下颗,发出可怕的格格声。
罗朗对眼前这副景象看了一会儿,心里有一股强烈的欲望想扑上前去,手拿猎刀在狗群中割断野猪的喉咙,就像一个屠夫宰一头小牛,一个肉铺老板杀一头普通的猪一样。
他那跃跃欲试的神气非常明显,因此约翰爵士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这时候小爱德华说道:
“啊!我的哥哥,让我来射野猪吧!”
罗朗克制了自己。
“那么,好吧,”他说,一面把他的猎枪搁在一棵树上,手里只拿着他那把从刀鞘里拔出来的猎刀,“开枪打它,要当心一些!”
“啊,放心好啦,”孩子说,他牙齿咬得紧紧的,脸色苍白,但是很坚定,一面举起他的小马枪的枪管对着野猪。
“如果您打偏了,或者只是打伤了它,”约翰爵士关照说,“您知道,眼睛一眨,这头野猪就会扑到我们身上来。”
“这我知道,爵爷;不过,这种打猎我已经习以为常了,”罗朗回答说,他鼻孔鼓涨,目光炯炯,嘴唇微张,“爱德华,放!”
命令刚下,子弹已经射出去了;可是就在子弹打出去的同时,也许还在子弹打出去之前,野猪已经迅如闪电般地向孩子扑来。
这时响起第二次枪响;随后,在一片烟雾之中,可以看到野猪血淋淋的眼睛闪闪发光。
可是,就在野猪冲过来时,它在半道上遇到了单膝跪地,手握猎刀的罗朗。
一刹那间,一团分不清形状的混杂的东西滚倒在地,人和野猪,野猪和人混成一体了。
随后是第三下猎枪的声音,接着是罗朗的大笑声。
“啊!爵爷,”年轻的军官说,“您浪费了火药和子弹;您没有看到野猪已经杀死了吗?不过,请把它搬开,这家伙有四百斤重,我被它压得气也喘不过来了。”
约翰爵士还没有弯下腰去,罗朗的肩膀用力一顶,已经使野猪的尸体滚到一边去了,罗朗又站了起来,浑身是血,可是连皮也没有蹭破一块。
小爱德华也许是来不及,也许是因为他勇敢,连一步也没有后退。刚才他哥哥冲到他前面,用身子把他完全挡住了。
约翰爵士已经跳到旁边,让野猪滚过去,他带着上一次看他决斗以后的惊奇神色,瞧着在这第二次决斗以后的精神焕发的罗朗。
那些狗——指剩下来的那二十来条狗——一直紧盯着野猪,这时一下子全扑到它的尸体上去,想去撕碎那鬃毛密立的像铁一样坚硬的野猪皮,但却徒劳无功。
“您去看看,”罗朗说,一面用一块细麻布手帕擦拭着他沾满血迹的手和面庞,“您去看看,它们要把野猪吃掉了,连您的刀也会一起吃掉的,爵爷。”
“是吗,”约翰爵士问,“刀呢?”
“在它的身子里面。”
“啊!”孩子说,“只有刀柄露在外面。”
说完,他冲到野猪尸体上,把猎刀拔了下来,这柄猎刀果然像孩子所说的那样,深深地埋在它的肩窝里,只剩下刀柄露在外面。
一只有力的手,靠一双镇定自若的眼睛,把锋利的刀尖一直插到它的心上。
野猪身上还另有三处伤口。
第一个伤口是孩子射出的子弹造成的,野猪眼睛上面一条血痕说明了伤口所在,可是子弹太小,打不穿它的额骨。
第二个伤口是约翰爵士打的第一枪引起的;子弹是从侧面打过去的,划破了它的胸口。
第三下是枪口顶着它打的,把它的身子打穿了,可是就像罗朗刚才所说的,那时候野猪已经死了。
第14章 危险的差使
打猎结束了,夜幕降临,要打道回府了。
马匹就在五十来步以外;可以听到它们不耐烦的嘶叫声;似乎在询间人们是不是怀疑它们的勇敢,所以才不让它们参加刚刚结束的那一场悲剧。
爱德华说什么也想把野猪拖到马匹那儿,搁在马屁股上,带回到府邸里去;可是罗朗告诉他,回去以后再派两个人带一副担架来抬它要方便得多;约翰爵士也是这个意见,爱德华——他不断地指着野猪头上的伤口说,“这一枪是我打的,是我打的;我就是瞄准那儿的!”——,我们说,爱德华好不容易才听从了大多数人的意见。
三个猎人来到拴马匹的地方,骑上了马,十分钟不到,他们回到了黑色喷泉府。
蒙特凡尔夫人在台阶上等他们;可怜的母亲站在那儿已经有一个多小时了,心惊肉跳地唯恐她哪一个儿子遭到不测。爱德华从远处一看见她,便策马飞奔,向栅栏门里面叫道:“妈妈!妈妈!我们打死了一头野猪,大得像一头驴子一样;是我,是我打中了它的脑袋,你会看到我那颗子弹打的窟窿眼的;罗朗的猎刀一直插进了它的肚子里,只剩下了刀柄;爵爷打了它两枪。快!快!派人去找它。看到罗朗浑身是血不要害怕,妈妈,那是野猪的血;罗朗可是一点儿伤也没有。”
爱德华讲这些话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