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错过-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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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空穴来风,总有些来头人们才去议论的吧。我问,大学里是不是都成双结对的,到处可以碰到偷情之人,是不是真的?有女生会长期住在男友的宿舍而无人干涉?
金枪鱼说,这个我不大清楚。
我说,这么好的暑假,你不去陪你女朋友玩么?游山玩水,二人世界,多好啊。你来这里,你女朋友就不生气?
金枪鱼说,兄弟你就别挖苦我了,我没有女朋友,你看我这样子会有人喜欢吗?人又黑又瘦又难看,要钱没钱,哪又人会喜欢我呢?我说我是广州本地人都没人信,地地道道的广州啊,我,就不知道作什么孽,长成这样子来。
我说,你就不要说这些丧气话了,好歹你有个广州户口,你看我?真正的要钱没钱要样没样,现在连工作都没有着落,我不是更霉气。
金枪鱼说,你不同,你现在已经有女人在身边了,还那么漂亮。真想不到你有什么好,她会看上你,也许如人们所说的吧,美女嫁丑男。
我说,哦?
金枪鱼说,那我丑可怎么没见女孩子追上来了,不过我倒不是觉得自己丑,我只是觉得自己长得普通而已。所以是中庸的,没人来爱。
我说,金兄弟,此言差矣,女人呢,不管自己长得有多漂亮都觉得自己不够漂亮;男人则是尽管自己很丑也会觉得自己长相一般的。
金枪鱼点燃水烟,呼噜呼噜地吸着,闭目吐出一缕烟,说,好象是这样的。啊,你不知道在大学没有女朋友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所以呢?我们来山里就是想找个山里的女孩子,至少她们不会嫌我难看,她们在意的是不是可以走出大山,对吧?这时我就是宝了,我有广州的户口,跟我就可以住在广州了,好歹也是广州市民啊,怎么也比在山里强万倍吧。可是就是怎么好像山里没多少女孩啊?
我说,这年头谁还会呆在家啊?谁不想离开这深山大岭?都到珠三角打工了,你要是真想找个漂亮纯朴的山里女孩那你就不应该来山里,正确的做法是到工厂里去,像制衣厂就有数不清的山妹,而她们个个都愁嫁不出去,你一去那就是真正的干柴烈火了。不过你要主动,人家知道你是广州户口的又是大学生都不敢高攀,但你出手就十拿九稳了。
金枪鱼恍然大悟,说,唉,我怎么就没想到啊,泡到一个就给她在广州市里再找份工作,这个也好。
我说,厂里的山妹都还很纯,在厂里基本就没有什么事可做,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已经够她们受的了,就不用担心她们会被外边污染到。据我了解,一般的厂工一年没几天是到外边去的。其他如在市里工作的就要谨慎了,特别是从事服务性行业的,那就不纯了,是不会听话乖的。你不知道,她们同时有几个男朋友,夜夜都回去“浦”的,常在那种地方的她们的思想可想而知。
金枪鱼说,对,要就要纯的,像喜妹这样的,我就很喜欢。
我大吃一惊,说,你喜欢喜妹?
金枪鱼说,是的,我就想离开之前追到手,听说她父母都在广州的,正好,喜妹可以到广州找她们。
我说,金枪鱼!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不是说你刚来的那天……的欢迎的聚会上有人踩你的脚吗?
金枪鱼说,是啊,可跟着有什么关系?
我说,苗族女孩都是以踩男方的脚示爱的,人家爱上了,你就应该好好对待人家。
金枪鱼说,是吗?为什么那时你不告诉我?哎,也没关系,那时那么多人,谁还记得是谁踩啊?说不定会是喜妹呢。哈哈哈。
我说,喜妹踩你?这怎么可能呢?(我突然想到,喜妹还没踩过我呢?)
金枪鱼说,有什么不能的?怎么说我也是大学生啊,喜妹读书少,对大学生一定很崇拜,就喜欢上了那也说不定。
我说,就你?是文达也不会是你。
金枪鱼说,你说文达,嗨,他?我问过他了,他确实也有点喜欢喜妹,不过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就不担心了。你知道吗?你别看文达这小子像根木头似的,她的女朋友比你的那位毫不逊色,不过就是那种很骚的那种,我有几次去酒吧都看见她在酒吧里陪酒啊,文达也窝囊,跟他说你女朋友在外边泡仔,但他也不闻不问。那个呆子爱她爱得很深的,所以他说他不会和我争喜妹的,把喜妹让给我了,哈。
我说,你们把喜妹当什么了。但是我觉得这样也好,喜妹不是因为我叫文达四眼跟我闹过情绪么?文达不插脚进来我就没有那么怕喜妹会喜欢上他。我又问,那你跟喜妹说了吗?她有什么反应?
金枪鱼说,还没有呢?
我就松了口气。
金枪鱼说,我就准备动手了,你要帮帮忙啊。
我说,我能帮你什么啊?
从此我就对金枪鱼由没有好感到讨厌,我总是注意他对喜妹的每个眼神每个动作。我就是那时开始用语言刺激金枪鱼的自尊心,对他每一句话都是一棒打沉。跟金枪鱼说这些话是在一次课余的时侯。就是那时开始,我看到金枪鱼老是对喜妹动手动脚的,喜妹递东西给他,他就要趁机模喜妹的手,这使我火冒三丈,我就想去揍一顿他,做罐油浸金枪鱼。金枪鱼没有看到我的怒火,他摸到喜妹的手时总是死皮赖脸地笑。这样的事已经发生好几次了。还要是我在场的,要是我不在,他会怎样?
所以在那天我和可可去融水的时侯,我就很担心喜妹,我不在,金枪鱼它们会不会欺负喜妹,当我看到喜妹目送我们的目光时,我真想回头,不跟可可去融水了,留下来保护喜妹。但我没有,因为可可那时的眼睛也同样那么幽怨。
当金枪鱼说不去的时侯,我眼睛就狠狠地瞪着他。不是我想要他去,我当然不会希望他跟我们去融水,可可也是十分不愿意的。只是我在他眼里看到了狡猾。我已经答应了可可,我非出不可,我只能用眼神来抚慰喜妹。那时我的心还徘徊在喜妹和可可之间游移不定。但是从融水回来后,我把心给了可可。
就在从融水回来的那天晚上,我辗转在木板的凉席上难以入眠。回想白天可可挽着手臂的感觉,还有她突然亲我的一记,心砰砰的跳得厉害,又开心得几次差点笑出声来。我左手抱着右手,想从中找回一点感觉,发现这种愚蠢的方法是不行的。想可可今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想不到回忆还有这么甜美,控制不住嘴角,稍不留神,流口水了。
我以手作枕,翘起二郎腿,拧头看熟睡中的可可。对于可可的睡姿,我已不知道暗自偷看了多少次,每次好像都一样,又好像每次都有新发现。不能看得太久,看得太久的话我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一些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情来。看可可,心痒痒了,我把头拧到一边去,用一些不着边际的思想把自己带到远离有非分之想的地方,让身体之外凌驾在夜空。然后进入红红绿绿的梦境,那里同样有非分之想,七情六欲,但它不会使我酿成过错。
可可好像也睡得不好,手脚乱动,嘴角也是在动。那地方总是很诱人,尤其是嘴角微微向上翘的时侯,嘴唇就特别显得丰满欲滴,眼睛要是定格在它们上面,就有一种在沙漠中蔽见一颗鲜红的梅子的感觉,就是要一口叼住那颗红红的梅子。我忍住饥渴,转到一边去梳理梳理欲望。再转回来时,发现可可明亮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我们几乎同时说,你也睡不着啊?然后我们两个都笑了。
可可问,这么晚了你在想什么啊?
我把思绪迅速梳理一遍,说了一句迄今为止对可可说过最亲密的话,我说,我在想你。
可可的眼睛依旧呈亮呈亮的,她一只手去扶着床角。我在等待可可的反应,我没想到这时时间是多么的漫长,心跳像一级方程式赛车的起步,迅速到达一个难以让人承受的速度。我分析着可可的表情将要怎样的态度,女人是一种难以捉摸的动物。我作好对待可可作出的任何表态,都这么久的朋友了。
可可说,真的吗?
我用了三秒钟时间考虑是笑着回答还是面无表情严肃回答。笑着回答,剩下的无论可可会怎样都有回旋的余地。认真严肃的回答则会让可可很感动。我选择了后者,我刚要开口,肺部里突然涌出一团气体,迅速冲破喉咙,吹动着声带,使我发出一连串咳咳咳咳声。很要命,关键时侯咳嗽了,而且咳得很厉害,来自肺部的气体一股接着一股冲破喉咙,喉咙又干又痒,一发不可收拾,越咳越厉害,我坐在凉席上,咳得弯腰了,我双手捂住嘴巴,怕肺都要被我咳出来了,舌头也跟着要咳掉了。可可赶紧下床过来,她拍着我的脊背,应该还说了些什么,但我剧烈的咳嗽使我的听觉都失灵了。
终于平静了下来,我的眼睛被咳出来的泪水模糊了。可可居然帮我擦去眼角边的泪水。可可说,你怎么了?怎么突然咳得这么厉害?
我不说话。可可靠得很近,我都能听到她的呼吸声,缓缓撩人。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却落在我的眼角边上。我决定大胆一次,即使可可现在就要和我割席绝交。我对准可可的嘴唇,把头伸了过去。即使是蜻蜓点水只碰了一碰,但我已经尝到了它的清甜和柔软。可可怔住了,一动不动,眼角亮亮的。我再一次伸头过去,咬住那两片红润的嘴唇。可可没有抗拒,而是保持着刚才不动的姿势。我放开可可的嘴唇,我说,我喜欢你。
我也想过用我爱你,但是我觉得第一次表达用喜欢比较合适,爱用来以后的卿卿我我就很适合。可可还是不说话,眼睛亮亮的,因为她的眼睛过于明亮,像浸泡在明澈的液体当中,让人担心眼里会有泪水流出来。我抱着可可的头,继续吸吻着她两片嘴唇,把舌头伸到可可的嘴里,吸着可可清甜的唾液,与她的舌头纠缠,吸拉着她的嘴唇进入我的口腔,还有她的舌头。我们专心致志地重复着相互吸吻的动作,直到我们无法呼吸才停下来,看着对方,我们都笑了,然后我就把她紧紧抱入怀中。
我说,你刚才睡不着,你是不是也在想我?
可可的下巴在我的肩上动了一下,她“嗯”了一声回答我,说明她刚才确实在也在想我。
我放开可可,对她说,我爱你。就又楼着她的脖子,咬着她的双唇。到不能呼吸时我们才停下来,然后又抱到一块吸吻。有时我会把可可压在席子上,压在她柔若无骨的身体上。可可的手抱着我的背,她闭着眼睛神色陶醉。她的身体在我的身下颤抖,她的身体一动,我下边的某个部位马上反应,迅速充血膨胀。这时我的手就情不自禁地在可可曲线完美的身体上乱摸,当它们试图翻开可可的衣服时,可可说,别,别这样,外公外婆会听到的。她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我。我就不乱来了,刚确定男女朋友关系才半个小时就开始实质的索求的确不是很好。我们就接着接吻,直到嘴唇都无比肿胀,才五指交叉抓着对方的手在仅仅一米宽的凉席睡了。
可可终于穿上了喜妹的民族服饰。可可要比喜妹娇小些,穿上喜妹成套的服装显得稍微有些宽松,却也非常好看。因为头饰的遮住了一半的脸,当她们走在一起的时侯还真的分不出谁是谁了。可可乐坏了,走起路来都连蹦带跳的,就是为了使身上的饰物嗏嗏地响。听到美妙的声音发自自己的身上她就开心。
我做的就是为她们拍照,顶着早上已经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