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敌人-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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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手,就没人敢出来干涉。那种对坏人绥靖、却严格限制好人的文化氛围,只能造就看客、屈服者、越来越多的恶霸。邪恶抬头的必要条件,正是好人退避三舍。如果环境不过分要求好人们恪守规则,那么坏人也就不会如此容易生存,好人在冲过来的坏人面前,也就不必只是不停地朝天上开枪,浪费子弹,直至被歹徒掰断所有的手指,成为屈辱被杀的“光荣牺牲”者。好在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实施的新《刑法》,有了一个可喜的突破。针对六类正在进行中的犯罪,其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无限防卫权”。即,当我们遇到1。行凶、2。杀人、3。抢劫、4。强奸、5。绑架、6。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我们可以完全不考虑防卫限度,置罪犯于死地而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因为,在坏人拥有太多自由的时候,侠义救助便使“多管闲事”和“没事找死”之间离得更近。“歹徒是带刀的,而我们却没有”,这句话让我想起美国最初讨论《持枪法草案》时的论点——不允许公民持枪,等于只允许罪犯持枪,允许公民持枪,等于好人和罪犯一样有枪,于是有了自卫和救人的可能——我们常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是好人哪有平时带刀的?这个社会会认为带刀的是好人吗?古时多侠客,大概因为他们有刀,至少在心理上与恶霸先打个平手。
除了束手束脚之外,实施狭义行为还有许多严重的后顾之忧。五十年代为把三个小孩子从火车轮下救出而不幸严重致残的戴碧荣,当年曾誉满神州,但现在已没有多少人还记得当年的那位小英雄。今天,她不得不自己去应付终生的残疾,就像是吃了苦果,要独立去面对穷困的生活。我的昔日同事刘宽,一九八七年的时候只身捕获了两名持刀杀人犯,被奖以120块钱,但随之而来的是,全家人终日因人犯亲朋的恫吓而提心吊胆。的确,古时候的侠士在每次壮举中,从未领受过来自民间和官方的赏钱,但是他们依旧除恶安良,对于一个没有职业、独身云游的人来说,行侠仗义的本身就是满足,就是奖赏。但今天就是今天,如果没有社会在道义上和物质上进行支援,行侠将是一句空话。
此外,在我们的教育中,关于如何有效行侠的介绍实在是太少了。我们最常听到的胜利,大多是侠士们用生命换来的,与歹徒搏斗,死的是侠士,下水救人和入林救火,死的还是侠士。这样的牺牲太多了,谁还敢贸然赴死。我们的社会应该作出一些努力,除了教给勇敢的人一些技巧,还要教给那些不敢直接上前去实施救助人一些参与办法,使他们不只是麻木地围观。遇到火灾,我们不是可以打119吗?遇到有人出了意外,生命不保,我们可以拨打120,遇到歹徒可以打110。实际上,我们可以作的事情有很多,在罪犯嚣张无备,全神贯注,打算落刀结果那个躺在地上的人的性命时,我们可以给他后脑勺一板砖。这时,我们不该放下杂念吗?生命受到威胁的那个人,他多么想活下去,他有妻子儿女,有老母亲。
嫉恶如仇,应该是我们坚定的信念。一个人不能对恶势力大打出手,本应引以为愧,假如他佯装不见,或许他尚有一丝苦衷,但假如他偏偏还对歹人献上一笑,甚至还在歹人的拳脚下向罹难者补上一掌,那他的灵魂一定会下地狱。
侠义不仅仅只在路见不平时,我们不是常常感到社会不公道吗?可是问问自己,当这些不公道发生在自己周围时,我们作过些什么?像对待自己受委屈时那样大声骂过吗?向受委屈的人伸出过手吗?一块滋生了大量不公正的地方,正是由于那里有着大量对不公正视而不见的人。我们需要大量行侠仗义的人,也需要赞美这些人的人。当然,在芸芸众生中,最多的不是那些为民请命的人,而是普通老百姓。但是,我们可以洁身自好,尽量不参预到不公正之中,并且尽可能地减损一些不公正。世界需要热心肠,需要行动,需要所有人能对暴行以及丑恶的小动作报以冷对的横眉。
《青春的敌人》第二部分10
发表日期:2004年8月1日
我们劳动,我们收获
古往今来的人生有着三大共同的永恒主题——爱情、成功、金钱——其中金钱被看作是身外之物,但在一定意义上,它与人生内在之物早已结下了不解之缘,形成了供养关系。今天,金钱更是势如破竹地渗入人民的生活,甚至完全可以买来快乐和爱情,爱默生在《唯名论与唯实论》中说,“这个在公共场合谈起来就脸红的东西”,而今“它的实际作用和规律,却像玫瑰花一样美丽”了。
人们对于金钱的需要有着素朴的认同和本能的希冀。一方面,只有有了一定数目的钱,我们才能购得家庭陈设,彩色电视和大容量冰柜,才能保障自己不受疾病的摧残。有了钱,才有了生活的一般状况。另一方面,人们总是在心底企盼得到财富的某种捷径,以最小的付出,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的潜意识里总幻想着创造一件服装而得到一百件成衣的税后净利。尽管社会文化要求我们把拣来的钱,如数交给某些官方组织,以使物归原主,但是当我们意外发现地上散落着一大叠钞票时,最初一刹那的想法却是:“哇,这多好呵!”因为捷径比劳动本身赋予人们更多的本钱,而本钱越充足,生活的意义也就越充分,受教育、享乐、为了虚荣而挥霍的资本也就越雄厚。
人生需要钱,这是无庸质疑的。中国,哪怕是在最痛恨钱的时候,钱也没有从社会生活中消失过。现在,只要一个人不至于太糊涂,他就会懂得,这些“玫瑰花”比起从前来,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钱一天天变成全体人民(特别是青年人)的迫切之物。
起初,金钱观念造成了新老中国人的一个代沟。长辈们对钱的认识停留在生命基本需要的素朴阶段,并把捷径意识锁死在心中,他们坚持要作一个老老实实的人。清贫,曾是他们根深蒂固的哲学,也是维系内心平衡的支柱。他们并不知道,共产主义得以实现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拥有怎样的财富,只知道那时应该没有了钱。他们也并不知道他们伟大的导师马克思,假如离开恩格斯源源不断的经济资助,就会饿死在书桌前。由于缺乏历史知识、社会学和哲学的基本常识,他们没能对马克思的学术著作看上一眼,当然也不会知道,这位伟大的哲学博士在一生的所有文献里,没有一丝对于金钱偏狭的厌恶。
那个时候,青年人却认为“钱,即幸福”,对于捷径异想天开的美梦甚至可以生长在不劳而食和坐享其成之上,他们打算作那种务实而头脑灵活的人。
九十年代一过,这个代沟几乎被填平了,那些屡屡被枪毙的贪污犯多是些上了年纪的人。
我们说,八十年代重大的转变之一,就是官本位思想受到了金本位的致命冲击。从这个意义上看,金本位的茁壮成长有着它不可磨灭的积极意义。但是,当唯利是图者、妒慕富人的人、守财奴在人口比例上占了绝对多数时,社会就因为拜金主义狂潮,呈现出不良的倾斜。大多数普通人,由于其内心深处的拜金情绪与贫朴现实相冲突,丧失了原有的乐天生活。
在金钱面前,青年人很自然地划分成了四类人——
拜金主义者。
拜金主义者是人类本能乐趣的体验者,他们抓紧一切时间和机会,大量攫取着。八十年代中期,一部分没有读过书但却胆量过人的人,首先发了大财,他们和妒慕他们的人,成了最初的一批拜金主义者。那时,中国尚不繁荣,发财者不知道该如何花掉手中的钱,于是守财奴们把钱锁进抽屉,砌在墙壁中,另一些人武装了家庭设备,追加了一部分生产投资,为了不让穷亲戚索要财产,他们甚至早早为自己修建了棺墓,以示钱已花光。到了一九八八年的时候,他们终于看到了自己多年前的英明,过去作个体户受人歧视,现在他们有了钱,翻了身,成了人们可望不可及的人物。有了钱,可以买到权益,出入豪华设施,网罗众多女人,置下洋房和汽车,可以下大赌,再滚出大钱、生出大息。大进大出的迷醉更加助长了拜金的疯狂。他们掀起了一股大风,盗匪偷骗、卖淫赌博、职业倒爷,以权营私、黑社会终于出现了。他们已忘记钱的本体意义,正如越来越不明白何以非要爱情来充当肉欲的调味品。在他们由于得到了钱而创造出更大的行为能力的过程中,无数可怜无助的生灵因为受到伤害而哭泣。这种低文化和高消费的畸形搭配,使许多美丽的生活成为往事,化做乌有。
萧伯纳曾在《收的再分配》中这样写到:“大多数的普通百姓并没有认真努力去发财,而少数利欲熏心的家伙却在极小的机会下,轻而易举地成了百万富翁。使人们大为惊奇的是,他们的愚蠢和他们的财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实际上,拜金主义是一种恶性的文化毒瘤,但染病的身体常常并不因病态而痛苦,相反还会更加迷醉,比如可卡因对于吸毒者,体味对于习惯了体味的人,还有生病对于不想上班的人。
观念人。
许多有头脑而文化层次较高的人,或以口头或以行为的方式,在从事着一种理念工作。他们力图恢复金钱的中性面貌,告诉人们,金钱只是对社会行为进行奖赏的计算工具,只有亢奋的拜金潮和顽固的恐金症,才是与罪恶有关的疾病。如果金钱是一种劳动的计量,风险的承兑,身心损耗的补偿,那么得到它就是一件既理所应当又光荣自豪的事情。
武宝信是八十年代我曾追随过一位大老板,那时,武先生即曾倡言说:“不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一分钱也不要。是自己的,金山银山也要拿。”
有许多时候,为了伸张正确的金钱观,强调其中包含着劳动的意思,许多有教养的人会在报酬上显得斤斤计较,虚张声势。这一切,不过是为了说明一点,那就是,“请尊重我的劳动!”
自甘清贫的人。
这类人中又包括三种人——懒惰而自卑的人,超乎尘世的人,极少数极少数承袭了长辈的金钱罪恶观的人——懒人们有着拜金主义的幻想和甘于贫寒的怯懦。不识人间烟火的人无视“金钱是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成果的中介”的事实,那种误国误己的清傲,注定了他们的一生穷困。与老人们一致的人比较简单,百分之百是神经出了毛病。总之,他们站在拜金的对立面上,是另一个极端上的人。他们走在时代的末尾,多少有些病态,已虚弱得听不到时代的足音。
潇洒的人、验证自己的人、金钱的主人翁。
这类人为数甚微,但却可以作为社会和青年人的楷模。他们往往能与金钱保持一种健康的距离和主仆关系。
潇洒的人热爱生活的轻松,他们对金钱没有观念上的拒斥,也不被金钱完全占据。没钱时并不烦忧,有钱时也不吝啬,他们懂得金钱只不过是快乐青春的工具,而不是人生目的。验证自己的人属于那种精力充沛、自信、从不屈服的人,他们拼命挣钱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能挣钱。钱依旧不是他追求的目的,而只是他有此能力的一个标记和说明。金钱的主人翁指的是经济巨人,他们大量地得到钱,然后合理地支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