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无双战灵 >

第2章

无双战灵-第2章

小说: 无双战灵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龙哥对于新人不屑一顾,就算你想抱大腿,人家也还嫌你累赘,而且还得随时小心自己被当成了炮灰。高恒不想低声下气去讨好龙哥,最重要的是还有何展朋、王杰和陈茹这三个竞争者,而且也担心一旦危险来临时成为弃子,因此自己单干,反而成了唯一的选择。



  尽管脱离团队势单力孤,但至少,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咦?”高恒眼角一瞥,蓦然发现自己手腕上不知何时,竟然多了一个精巧轻薄的腕表,材质似乎是暗灰色的不知名金属,感觉上比布料还轻。



  “本腕表为陨石Ⅱ型基础版,空间免费赠送,属于试炼者的身份凭证,可以查询世界任务和扫描低级物品,以及用户状态信息监控,使用更多功能请升级。”



  “发现新人礼包,是否打开?”



  似乎是因为高恒的目光注视,脑海中传来了一道机械提示音。这不是主宰者的声音,而且显得有些生硬和不自然。



  “打开。”高恒心中激动。竟然有新人礼包?龙哥可是从未提及过,也不知是故意还是只是一时疏忽了。



  一个仅比拳头略大的小布袋凭空出现,高恒探手进去,竟然从里面抽出了一把大约40厘米长的青铜短剑。这个看上去不起眼的黑色小布袋,竟然具备空间属性!



  这个新人礼包只有三件物品,除了最初的青铜短剑,然后则是一张皮纸和一块巴掌大小的竹牌。让高恒感到无比惋惜的,则是那个空间布袋在取完了物品后,竟然变得虚幻透明,然后直接消失了。



  主宰者还真是抠门啊,连一点的多余好处都不让人占。



  “基础步法入门,学习后自身移动速度可获得微弱提升。”那张皮纸竟然是技能卷轴,高恒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学习,然后感觉整个身体顿时变得轻快了不少。



  竹牌上除了一个古文漆印之外,还刻着一行隶书:“户民辽东郡襄平东丰里大夫高恒年廿一。”



  若是高恒没猜错,这块竹牌应该便是东汉末年的户贯。



  高恒目光微动,看上去这块竹牌似乎没什么用,但实际上新手礼包中,价值最大的反而是它!因为这是空间给予高恒的身份凭证,若是没有合法的官方身份,除非去当山贼,否则在这汉末乱世根本无法取信于人,寸步难行。



  年廿一,代表高恒的年龄,二十一岁。



  户民,即平民之意。



  大夫,则是两汉时代的民爵,十九等赐爵制的第五级,每逢灾害之年或者皇帝登基啊祝捷啊之类的庆典,朝廷都会大赦天下并赐百姓以民爵一级。若是年长些的几次诏书下来,达到公乘这个第八级的爵位也是不难。



  虽然民爵泛滥,已不如汉初时珍贵,但有爵位在身的人,多少还是有些特权的,只要识字和懂得算术,至少做个小官吏,并不难。



  更重要的是,这个身份给了高恒一种可能,那就是冒充士子。虽然这个身份明显属于农民的范畴,但有汉一代,绝大多数的寒门士子都是农家出身。



  毕竟历朝历代,重农抑商都是国策,连许多大商贾,也往往是买上那么几块地自称务农为生,行商为副,而士人,则更是天然的高人一等。



  当然了,寒门士子只是政治上的寒门,其实都是家境优渥的中人之家,不然别说请人启蒙和游学了,连书都买不起。就算有那么一些生活窘迫的,也是因为买书而买到穷的,毕竟知识被贵族垄断的时代,任何一本书籍的价值都极为不菲,大抵和后世天朝的名车差不多,甚至一些名家著作,再多的钱都买不到。



  要融入这个时代,光知道历史大势是没用的,细节,才是王道。例如龙哥等人,若是误信了电视剧,见到官员就喊大人,那可就乌龙了,肯定会被视为不知礼数的山野村夫。若是见到吕布时喊人家的名字,说不定人家吕温侯吕奉先顺手就是一戟含怒劈下,要知道,连董卓都一直是奉先、奉先地喊,在古代,当着人家的面直接连名带姓地喊,那可是极不礼貌的,一般只有仇人才会这样作死。



  大学四年,身为历史系学员的高恒默默无闻。但在这个东汉未年,熟知历史的他,却是拥有着最大的优势。本来高恒是打算套用游侠儿的身份来解释自己的来历,但现在么,自然是以寒门士子的身份谋取更大的好处了。



  这可是三国群英的世界啊,想到那些名将谋臣的技能,高恒眼中就不由闪过灼热的光芒……



  不过,眼前的当务之急,还是尽快找到有人的地方。



  天色不知不觉地黑了下来,走在这荒山野岭上,高恒忽然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盯上了一样。



  霍地转身,看到目标后高恒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不远处的大树后,悄无声息中竟然尾随着一条黑影,一对绿幽幽的眼睛中闪着嗜血和残忍。



  狼!



  夜色下,高恒依稀辨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无论哪个时代,狼都是性情凶残的生物,体型中等、匀称,四肢修长,利于快速奔跑。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突出,耳尖且直立,嗅觉灵敏,听觉发达。在山林中,狼最习惯的捕猎方式便是尾随人后,觑准时机一扑而上,将双爪搭于人的背上,若是受惊之下回头察看,狼便会迅雷般趁机咬断人的喉咙。



  秦汉时期地广人稀,虎、狼、豹、熊等凶兽在山林中并不罕见。其实高恒应该庆幸,若是碰上一头猛虎,在没有热武器也没有防具的情况下,绝对死定了。单挑老虎的武松,千年来也就出了一个。



  高恒咽了口唾沫,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青铜短剑,这是他如今唯一的武器。只是或许太过紧张,双腿竟然有些酸软的感觉。



  这个该死的空间果然不让人有丝毫的安逸,这才多久,就要人直面生死危险。



  “嗷呜!”野狼似是饥饿了很久,双爪撕地,咧嘴呲牙,凶相呈露。



  双方对峙了一阵,野狼终于按耐不住,试探着上前了两步,发现高恒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兴奋地咆哮一声,然后猛地扑了过来。



  高恒惊骇之下只来得侧头避开噬人的狼吻,但肩膀却是无法避开狼爪的撕扯,利爪入肉,痛彻心肺,鲜血横流。



  痛!很痛!



  但生死搏斗中的高恒根本顾不上身体的痛楚,近在咫尺间的距离,高恒甚至可以闻到野狼嘴中的腥臭。



  “啊!”高恒只来得及呼痛一声,然后便眼见野狼扭头咬了过来,急切中蓦然低头往上一顶,让头部撞上了野狼的下巴柔软处。



  这一击没有对野狼造成什么伤害,但却让高恒有了喘息的机会,一人一狼滚倒在地,高恒拼命用头顶着野狼的下巴不让对方噬咬。野狼利爪不断在高恒身上撕过,但身体上的剧痛反而激发了高恒骨子里的凶性,反手一剑,猛地捅入了野狼的腹部死命地绞插。



  野狼垂死挣扎的力气大得惊人,但高恒也是豁了出来,不顾伤痛,始终死死地压在野狼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野狼的躯体终于开始僵硬,显然是毙命了。高恒不敢大意,又等了一阵,始终不见野狼动作,这才放松下来,只感觉全身上下都是火辣辣的疼,头有点晕,显然是失血有些多了。



  惊魂未定地一屁股坐在地上,高恒苦笑,这才区区一头野狼,就将自己弄得如此狼狈,而这才仅仅只是开始而已,三国乱世,人命如草芥,万人乃至十数万人以上的战役简直比比皆是。



  休息了一下,高恒将野狼的尸体扛在肩上,继续前行。他现在身上可是一点东汉时代的货币也没有,若是拿这野狼去卖,应该能够换到一些钱。



  走了好久,高恒终于发现前方出现了几点灯火,似乎是一处村落。



  月色下,村口最大的一处宅院门外,一名似乎是老者模样的农夫正在拾掇着什么。



  高恒待得走近了些,开口问道:“这位老丈,请问……”



  老农回头,不知道是不是角度问题,第一眼看到的赫然是高恒肩上那死不暝目的狰狞狼头,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有妖怪啊!”
第三章 杀山贼
  “救命哪!妖怪要吃人啊!有妖怪啊……”声音凄厉如待宰的羔羊。



  老农几乎是连滚带爬似地逃进了院子里,留下身后的高恒独自在风中凌乱。



  虽然现代人的发型和服饰在古代确实太过怪异了些,但也不至于一见面就当成妖怪看待吧,果然乡下老农民的审美不可靠啊。



  “妖怪在哪?”



  “妈呀,好端端的哪里来的妖怪?”



  “黄翁,你莫不是眼花了吧?”



  院子里一阵杂乱,然后五六个大汉拿着棍棒刀枪小心翼翼地赶了出来,为首的一名魁梧汉子提着一柄明晃晃的环首刀,剽悍精壮,一看便像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和旁边那些看似胆大实则有些畏缩的同伴给人以截然不同的感觉。



  “误会误会,我不是妖怪!”高恒真怕这些人不由分说直接刀枪齐上,那可就真的死得冤枉了。



  “你便是妖怪?大胆畜生,竟敢来我繁阳亭害人!”那似是众人头目的魁梧汉子凝神戒备,似乎一言不合,便立即搏杀的架势。



  “大哥小心,你看这狼头多凶恶,这莫不是山里的狼妖?”



  “狼头?”高恒微一错愕,然后便明白了,竟然是那头野狼惹的祸。



  一般人扛猎物时,除非猎物太过庞大只能拖着走,否则多半都是搭在肩上。本来高恒一开始也是这样子的,但他以前只是个力气不算大的普通学生,而且又受了伤,因此在走了一段路后,为了省点力,便将野狼移到背部,狼头搁在头上,两条狼腿则搭在肩上用手拉着,加上夜晚天黑的原因,没想到竟然因此而吓着人了。



  弄明白了真相,高恒直接便把野狼扔到了地上。



  众人先是戒备,不知道对方意欲何为,等看清楚地上的野狼后,这才明白是虚惊一场。



  “黄翁,你真真是老眼昏花,竟然将人家的猎物当成了妖怪!”魁梧汉子好气又好笑地斥责。



  先前大喊妖怪的老农畏缩不前,躲在人群后一脸的尴尬:“这不也是怪不得老汉我么,谁见过有人这样拾掇猎物的,天黑黑的,那不是存心吓煞人么?”



  “大哥你看这人,头发这么短,只穿着小衣,看起来好生怪异,也不晓得是什么来路。”高恒身上的休闲服被当成了小衣,在古代,小衣一般穿在里面,然后外面再穿一件直裾深衣或者袍服。



  “可别是贼人?”



  “贼人哪有这样的,前些时信道的黄巾也没这样的……”



  这些人七嘴八舌,说得又快,乡音也特别重,高恒也是听得有些头大,连猜带蒙也才能明白个大概。



  听这些人的口音,似乎有些像是河南的,不过现在到底是哪一年啊,如果是黄巾初起,那可就糟糕了,太平道起事,那可是人越多的地方信徒越多,也越乱。若是诸侯讨董时期,那还好一点,记得董卓也就对洛阳祸害得特别严重,至于其他地区,西凉军鞭长莫及,而讨董十八路诸侯,虽然各怀异心,但在董卓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