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罚-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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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眼里,烈火那样的炼骨级已经是极其恐怖的高手了,若不是精心射下的陷坑和暗藏的手弩,他们几个都不够烈火一个人玩的。现在又冒出来个神通境的家伙,看起来比烈火还要威猛得多,那还打个屁呀,赶紧撒丫子吧。但问题是人家骑着高头大马,跑也跑不过呀。
“新兵,天香回气丹可以吃了吧?”大个子边跑边问。
“吃吧,吃吧!”郭烈说完,自己率先吞下一粒。说实话,几次拼命他都是主力,虽然老天保佑一直没受伤,但也着实累得不轻。天香回气丹入肚之后,瞬间化为一团浓郁的金黄色气息,发出一条条气息浸润着各条经脉。一瞬间就觉得满身的疲累一扫而空,力量、速度、耐力均超越巅峰时的状态。
大个子吃下垂涎已久的天香回气丹之后,突然浑身一震,怒吼道:“我现在感觉可以空手打死一头老虎,要不咱们回头和他拼了吧!”
“我同意,你去拼吧,我们先走一步了。”罗四福一边喊,一边拼命快跑,头都不回一下。
大个子重新感觉了一下,后面穷追不舍的那个狮子脑袋可能比老虎更厉害,还是不要去和他拼命了,也撒丫子猛跑起来。
下品灵丹效能强大,使他们的体能迅速增长,甚至超越了自己的巅峰,奔跑速度之快难以想象。但在后面穷追不舍的巴角骑的是宝马良驹,跑得更快,若在平坦道路上,早就追上了。也是老天帮郭烈他们几个,这条山谷小路杂草丛生凹凸不平,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死树横在地上,让马匹不得不减慢速度以躲避各种复杂的障碍。郭烈他们却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跨越障碍都不带减速,能跳就跳过去,跳不过去的就钻过去,身手之灵活不亚于猿猴。他们越跑越来劲,竟然渐渐地与巴角拉开了距离。巴角的车轮双斧虽然可以远程操控,但因为重量过大,品级不高,飞得越远就越不灵活,不能给他们造成实质性的威胁,他又没携带弓箭,只能眼睁睁看着这六个家伙渐渐跑出了自己的视线,气得他嗷嗷暴叫,催马苦追。
郭烈他们这一跑就收不住了,虽然已经把巴角摔得很远了,但反正怎么跑都不累,不如多跑一些比较安全。
也不知跑了多久,他们不约而同地停住了脚步。他们一直沿着山谷奔跑,虽然两侧山坡一直都很陡峭,难于攀爬,但也都有树木青草生长,看起来和蓝旗岭上为数众多的山谷没什么不同。但眼前这段山谷却与众不同,两侧山坡上的植被越来越稀疏,裸露的黄土和岩石越来越多,再走一段,山坡上就全是酥松的岩石,连一根草都找不到了。
“这地方怎么透着邪性?不会有吃人的猛兽吧?”罗四福浑身不自在,不由得打起了退堂鼓,“要不,咱们先退回去再说?”
大个子可算找到报仇的机会了,笑道:“我们同意,你回去和那个狮子头拼命吧,我们先走一步了。”
罗四福一哆嗦,讪笑着说:“我还是和大家保持一致吧。”
又走了一段,路边开始出现动物和人类死后留下的骨骸,看起来都有些时日了。郭烈注意到,所有人的骨骸都是头冲着南边的,应该是前方有什么危险的东西,他们向南方逃命时,被那东西从背后击毙的。大部分尸骸背后碎裂的脊骨,更加印证了郭烈的想法。还有一些尸骸是被烧死的,随身携带的兵器都被高温熔化成了一摊钢水,又重新凝固成各种奇怪的形状。
抬头看看,两侧山坡无论是高度还是陡峭程度都比烈风峡不遑多让,根本没有徒手攀援而上的可能。更加致命的是,马蹄声渐渐从身后传来。
“狮子头追上来了,退回去只有死路一条。”高宇一咬牙,作出了决定,“前边肯定没人请咱们吃饭,但怎么都好过去面对狮子头,走吧。”说罢,带领众人加快速度沿谷底向北推进。
走着走着,地貌又发生了变化,谷底的空间渐渐宽阔了起来,足可容纳十几匹马并行,但奇怪的是山坡距离地面七八丈高的地方有许多黑洞洞的洞口,不知道里面有多深,是做什么用的。地面上则出现了许多一丈多高、一人多粗的奇怪石柱,这一根那一根,毫无规律地矗立在地面上。而且,石柱根部深埋入土,不知道埋在地下的部分会有多长。
越是深入,尸骸就越多,方向也不再整齐地向南,而是横七竖八怎么死的都有,显然是尚未来得及逃走就死在了谷中。而且这些尸骸腐化的程度差别很大,有的骨骼已经酥脆,轻轻一碰就散架了,有的骨骼上却还残留着恶心的腐肉,显然是没死太久。
郭烈一边走一边仔细观察,他发现有些尸骸身上残存的衣物看起来都是名贵的料子制成,有些尸骸身上穿的是皮甲,手边都有兵器,显然都是有些修为之人。这么多时代不同、修为不低的修真者都死在了这里,只能说明一件事:这谷中藏有至宝,他们都是为夺宝而来,但却都被守护至宝的人或兽所击毙。而且,守护者是某种强大神兽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尸骸上面的戒指、项链之类的值钱东西都在。
俗话说得好,看不见的才最令人害怕。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谁都知道这谷中有一个攻击力十分强悍的东西,几乎见人就杀,一行人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之中。但偏偏不知道哪个邪恶的存在到底是什么东西,如何防范。不同时代的尸骸散发出阵阵腐臭气息,将整个峡谷笼罩,恐惧的感觉渗入每个人心中。
山谷南侧第一具尸骸旁,一匹战马发出不安的嘶鸣,不敢再向前走了。马上之人,正是一路追踪至此的猛将巴角。他虽然形象猛恶,战力恐怖,但到了此处却现出犹豫的表情,并未催马继续前进,徘徊一阵之后,马蹄声接连想起,巴石率领大队人马也赶到了。
“少王,刚才交战时他们吃了什么丹药,突然跑得飞快,一路逃到了金风谷中。”
原来,这个尸骸遍地的恐怖地方,就是巴石他们此行的目的地,火凤巢穴所在地,金风谷。
巴石冷笑一声,说道:“难怪你追不上他们,不过这样也好,他们逃入此谷,倒是给我们省了力气。”转头对身侧的军师问道,“军师,咱们带来的特殊武器没什么问题吧。”
“少王放心,我刚刚检查过一遍,状态很好,随时可以使用。”
“好。那就先让火凤帮我们解决掉那六个家伙,我们再去做那螳螂身后的黄雀。”说着,一挥手,发出命令:“重甲步兵下马,换重甲。”
此次跟随巴石的全是精锐兵士,不但个人实力强悍,纪律性也远超普通中山兵士。听少王下达命令后,五十名重甲步兵跳下马来,从几辆窄轮马车上卸下全身重甲,二人一组,互相帮助着穿戴整齐,整个过程都不说一句话。
这种重甲由精钢打制的甲片串联编排而成,覆盖着除手足外的全身,既有相当强的防御能力,又不影响身体各个关节的灵活性,可谓两全其美。而且,在前心、后背、小腹以及膝、肘等要害部位,钢制甲片之外还格外覆盖着比巴掌大一圈的加厚钢甲。整体成形的精钢头盔更为奇特,不但头盔下沿很长,把脖子也保护住,就连脸面都有一层钢丝网挡着。最奇特的是,头盔顶上有一根半尺多长的尖刺,向上方斜斜倾斜,不知道会起到什么作用。
这种精钢重甲防护力非常强悍,就算被弓箭近距离射中,也无法穿透精钢打造的甲片。每个士兵穿上之后,就变成一个活动的钢铁堡垒一样坚不可摧。当然,这种精钢重甲也有缺点,首先就是太重,整套重甲重达五十斤,普通士兵穿上之后根本无法正常活动,就算身强力壮的中山国兵士,穿上这套精钢重甲,身手的灵活性也受到了明显的限制。所以,这些重甲步兵骑马行进的时候都只能穿着轻质皮甲,否则会使马匹不堪重负。另外一个缺点就是打造起来太麻烦,不但造价昂贵,生产速度也很慢,难以大量装备军队。
中山国的冶炼锻造技术只是马马虎虎,并不能生产出这种在保持超强防御力的同时又最大限度保证精巧灵活的一流重甲。这五十套精钢重甲,是巴石上次游历云梦共和国时,用一千条顶级兽皮换的,价值不菲。回到中山后,巴石一直在暗中秘密训练这批重甲步兵,这次行动是他们第一次实战。巴石也有意看看这种重甲在面对传说中的神兽火凤的时候,表现如何。
现在,巴石面前整齐地排列着五十名手持长戟的重甲兵士,随时等待他下达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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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送欢笑:
上联:旧岁不论成败因为神马都是浮云;下联:新年还需努力毕竟你爸不是李刚。横批:新年快乐。
第十五章 噬尸虫
金风谷里处处透着恐怖,越是深入就越感觉到某种危险在靠近,但是这感觉偏偏说不清楚,让人异常难受。
虽然说向前进有生命危险,向后退最多被中山军俘虏,但是郭烈他们身为夏阳帝国军人,心中都一个信念,宁可站着死,绝不趴着活!用大个子的话说,“就算中山那帮傻大个跪着给我舔脚,我都得先看看他们的舌头洗干净没有。做他们的俘虏?除非我睡觉不打呼噜!”
此时,月上中天,清冷的月光洒下来,把峡谷里的景物照得异常清晰。时而飘过一片浮云,将月光遮住,峡谷内就骤然变得漆黑一片,大家只好互相拉扯着静止不动,待浮云飘过、月光重新洒落时再继续前行。
“娘个蛋的。这地方到底死了多少人?我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
“要不然,咱们挑点值钱东西拿着吧,反正他们也用不上了。”吕伟锁的建议果然够猥琐。
高宇斥道:“有本事你劫活人去,抢死人东西算什么本事。大个子,你看那句尸骸旁的那柄大刀,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你去捡回来。”
“这就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吕伟锁眼皮向上一番,看着月亮说。
“屁话。”高宇义正严词地说,“我拿兵器{无}{错}小说 m。{'quLEdU}是为了咱们保命,你拿值钱东西是为了日后享乐,根本俩境界,一个鸿鹄,一个麻雀。”
“嗤——”吕伟锁口中发出了气球撒气一样的声音,再次仰头望月,嘟囔着,“还鸿鹄呢,我看是红色大水壶。”
高宇也懒得理他,从大个子手里接过大刀后仔细观看。只见这柄刀是一种狭长造型,比军中制式钢刀要长一些,窄一些,拿在手里更加轻便一些。而且,刀身刀刃的材料都非常好,在月光下闪着寒光。郭烈仔细看了看,发现它虽然不是灵器,但也是一柄难得一见的利刃。高宇站到空旷的地方,挥刀纵横砍劈,均感觉比制式钢刀灵活迅捷,用着非常顺手。于是让大家也留意尸骸旁的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