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王朝-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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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风心情顿时开朗起来,就如阴天出现了大太阳,郁闷之气一扫而光,呵呵笑着说:“不急,不急。嗯,各位不够麦酒喝,在下车里还有两桶自酿的酒,本来是送给朋友的,先拿桶出来给大家尝尝。”
老族长有点好奇的说:“江风兄弟还会酿酒啊?那真的要尝尝才行?”
这是老族长高兴下的敷衍之言。矮人是很少喝其他酒的,他们独钟爱麦酒,不过现在没有麦酒,听江风说有酒,他虽然认为族人不会有多喜欢,但也只能勉强将就一下了。
江风点点头,对正在和其他矮人吹嘘的普纳尔说:“普纳尔,去搬一桶碧萝春过来。”
两桶碧萝春就放在普纳尔他们乘坐的巨甲兽车上,暴熊兄弟早就垂涎三尺,听江风说那桶来喝,登时笑得见獠牙不见眼,应了一声,小跑着去搬酒了。
巨大的橡木酒桶足有两百多斤的碧萝春,按照矮人麦酒二十斤一坛算,有十二三坛的分量,虽然不怎么够这些嗜酒如命的矮人喝,但也可以解一下馋,许多矮人,已经五六天没有麦酒下肚了。
绿矮人见到普纳尔捧来了这样一桶分量十足的酒,都不禁咕嘟的吞了口口水,一同围了过来。
爱维森比较直率,叫嚷这着说:“普纳尔兄弟,快点开了它吧。我们都快馋死了。虽然人类的酒不怎样,没有我们的麦酒好喝,但也能解解馋。”
普纳尔瞪大拳头般的眼睛,仿佛听到有史以来最好笑的笑话:“什么?没有你们的麦酒好喝?嘿,等你喝过之后,就知道你们的麦酒比水好喝不了多少。”
江风对自己的碧萝春还是有点信心的,微笑看着普纳尔,也没有反驳爱维森。
普纳尔刮去密封酒桶的蜡,跟着拔起酒桶塞子,一阵浓郁醇和的酒香顿时随着夜风洋溢开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改良,现在的碧萝春,比刚刚开始酿造的更醇更香了。这两桶还是存放时间较长,碧萝春中的极品!
光闻到酒香,爱维森眼睛都直了,话也不说,居然一把就把高大魁梧的普纳尔推到一旁,整个人趴在酒桶上面,对着开口深深的吸了一口酒气,一脸爽到极点的表情!
老族长利索的占了起来,大叫着说:“太不象话了!太不象话了!爱维森,你在做什么!”
他眼睛通红的盯着那桶酒,就当它是自己私人的,马上就暴露了他的真实意图:“还不快点给我倒一碗尝尝!”
普纳尔哈哈一笑,说:“你这小矮人,还真没有见过世面,光吸酒气都把你醉得!”
现在他算是有点见识的人了,相信没有多少人比他喝的碧萝春多,并不像爱维森那样性急,反而嘲笑起来。不过他没有想到,第一次喝碧萝春的时候,并不比爱维森好多少。
欧雷大陆的人常常把矮人比喻成为酒桶,除了他们身材矮小粗壮外,矮人对酒的嗜爱是其他种族难以比得上的,无论男女老少,都嗜酒如命。
两百多斤的碧萝春,刚刚分了两百多碗,绿矮人们一人一碗,谁都没有多。老族长本来还想借助族长的威严,多分一碗的,但看到矮人们那仿佛要杀人的目光,只好悻悻作罢,不过最后还是屁颠屁颠的小跑回去,把他收藏起来,那容量足足比别人多了一半的珍贵瓷碗拿了出来,满满的倒了一碗。
一桶碧萝春已经把绿矮人彻底的征服了。
爱维森一开始就忍不住把半碗的酒都喝了,转念想到每人只有一碗,心疼得直骂自己糊涂,跟着只能小口小口的喝。
看着他又痛苦又满足的神情,普纳尔呵呵笑着说:“小矮人,这酒和麦酒比起来,那个好喝啊!”
算起来爱维森的年纪比普纳尔大多了,但相对矮人的悠长寿命,他还是少年一代,普纳尔恃着身高体壮,毫不客气的就把他归为自己的后辈。
爱维森有点尴尬的笑着说:“嗯,普纳尔兄弟说得不错,我们的麦酒真的就跟水差不多!奇怪了,我们以前也喝过人类的酒,怎么就远远不如这酒好喝?普纳尔,这酒不会真的是江风兄弟酿造的吧?”
老族长仗势的倒了大碗碧萝春,但并不比其他人喝得久。他喝了两百多年的麦酒,现在才知道竟然有比麦酒还好喝百倍的美酒!他暗自看了周围矮人一眼,偷偷的拉了拉江风的衣服,咳嗽了两声,才低声说:“咳咳,江风兄弟,这酒是不是还有一桶啊?”
江风点点头:“不错,还有一桶。”
老族长支吾了一下:“这个……这个,我说江风朋友,能不能把那桶酒让给老矮人?我可以把那些魔法金属和秘银全部送给朋友。”
他们长期在洞穴居住,隐世不出,并不知道碧萝春在风雅酒馆就有的出售,为了得到剩下的那桶酒,不惜把族中的稀罕魔法金属和秘银都让给江风了。
江风看着老族长无比期待的眼神,沉吟了一下,说:“这不行,我准备了两桶送给朋友,现在已经喝了一桶了,把剩下的都给了族长,那……”
老族长语气一急,连忙说:“我们差不多有五六百斤各种魔法金属,还有三百多斤辟魔金属秘银,在外面起码能值上千万金币,就换江风朋友的一桶酒了,好不好?”
江风微微一愣,他先前见老族长用百斤秘银和其他魔法金属换自己的匕,还以为他们不知道魔法金属的珍贵,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他心中念头一转,摇头说:“不行。这要送给朋友。不过……”
老族长听到江风说不行的时候,脸上顿时布满失望之意,不过跟着听到江风语气一转,貌似还有希望,急声问:“不过什么?”
江风微微一笑,说:“这碧萝春是我们风雅酒馆酿造的。我们的酒厂就在乌风山,虽然碧萝春产量不多,大部分要出售给各个酒商,但还有其他美酒,和碧萝春差不了多少,如果你们搬去乌风山,在那里定居下来,酒还不任由你们来喝!”
老族长不敢相信的说:“你说的是真的?这样的酒还有许多,随便我们喝?”
江风笑着说:“当真不假。我们是朋友了,还能欺骗朋友不成?”
老族长笑得两只眼睛都眯了起来:“嘿嘿,嘿嘿。我们反正都要重新找地方定居了,就去乌风山好了。有大量的酒喝,我们还找地方种黑麦干嘛?那东西除了产量高点,可以多酿酒喝,真的很难吃!”
江风和老族长对视一眼,忽然一同大笑起来。
有了绿矮人的加盟,江风已经可以预料,未来风雅不但出售美酒,甚至还能出售兵器了。矮人打造的兵器,基本已经被刻上了精良、优质的字眼,在人类的国度,是十分受欢迎的。当然,价格不菲。
“嗯,就让这些绿矮人打造武器换酒喝!一坛一件!不,一坛换两件兵器!”江风和老矮人对笑,心中“恶毒”的想。
………【章76 箭术的奥秘】………
章76箭术的奥秘
事实证明,酒对矮人的诱惑力是无比巨大的,当老族长告知众人乌风山有大量的美酒,并宣布全体搬去乌风山定居的消息,没有一个绿矮人反对的。
性急的矮人,甚至没有派遣人员前往乌风山查看,就吹促老族长尽快带领他们前往乌风山了。
乌风山未来的常规武器装备的打造团体,就这样被江风以一桶碧萝春彻底的收买了。
第二天一早,老族长就让爱维森和一个叫克博森绿矮人带领江风前去以前居住的洞穴,去存放在拿来的魔法金属和秘银。
因为江风要前往隐谷村,把苏玛部落留在这里,恐怕还有其他的强盗前来,绿矮人都叫嚷着前往乌风山,江风便让普纳尔兄弟带他们回去乌风山了。暴熊兄弟加起来,足顶一个黄金战士,加上绿矮人的百多战士,回去乌风山应该没有问题的。江风魔兽战士的身份,在大荒原已经慢慢的传扬开来,暴熊兄弟是他著名的招牌,别人要招惹暴熊兄弟,不能不考虑到他们身后的江风。更何况,暴熊兄弟也不是好应付的主。
爱维森和克博森听暴熊兄弟讲江风冒险的事迹,心中就想着跟随江风冒险,但又不舍得不去乌风山喝酒,后来还是江风说到了隐谷村,就让他们好好的喝一回碧萝春,才心甘情愿的带领江风和雅莎,乘坐巨甲兽车,前往以前居住的洞穴。
另外一辆巨甲兽车,江风把上面的东西都转移到自己乘坐的车上,实在放不下的物品,就送给了绿矮人,让绿矮人用来搬运必须搬走的物品。
绿矮人刚刚搬迁了一次,东西不是很多,收拾了一天,每人身上带着干粮和各自的物品,第二天就出前往乌风山了。
这是江风离开之后的事情了。
苏玛部落以前居住的洞穴离山谷不远,大概就是三十里左右。不过那在丘陵深处,树林密布,山道崎岖难行,到处都是山沟深涧,平时人迹罕至,加上绿矮人居住的洞穴隐秘,很少出来地面,偶然外出也是两三个矮人一起,拿武器装备去换取必需的生活品,因此其他人并不知道这里生活着一个绿矮人部落。
还没有走到一半路,巨甲兽车就无法前行了。无奈之下,江风只好把巨甲兽车停在密林里面,拴好,跟着和雅莎、爱维森他们一同步行进去丘陵了。
雅莎很早就在望月谋生,到处给人打零工,虽然较为瘦削,但身体还是很好的,又修炼了炼气术,在崎岖的山道行走,步履平稳矫健,顿时让爱维森两人另眼相看。
从望月出的时候,雅莎是穿了件白纱绫衣的,不过现在就换了一件女子外出常穿的深褐色紧身武士服,外披一件紫色披风,在山林中行动十分方便。
她出来前早就考虑好这样的情况,在江风的空间轮环里面,还有四五套这样的衣服,另外还有两套晚礼服,是准备去到隐谷村穿的。隐谷村的村民就像江风的亲人,特别是老村长和塞斯顿他们,对江风就像自己的子侄兄弟一样,雅莎当然要好好准备一翻了。
绿矮人居住的洞穴入口在一个隐秘的小山谷中,外面种了一大片毒荆棘,洞口还用数块大石挡住。
这些大石每一块都差不多有两三千斤重,把洞口挡住了大半,加上外面毒荆棘丛生,就算一般人到了这里,也不会冒险穿过这些毒荆棘,搬开大石进去冒险的。
爱维森和克博森带着江风两人从荆棘丛的通道钻了进去。这荆棘丛的通道,是专门为矮人设计的,江风和雅莎的身材比矮人高了许多,只得弯下身来,才能在荆棘丛开辟的“隧道”行走。
爱维森一边走一边告诫后面的江风和雅莎:“江风兄弟你们小心点,这些荆棘含有麻痹毒素和轻微的迷幻毒素,虽然不会致命,但万一被毒刺刺上几次,就会浑身无力不能动弹,久呆这里,过多吸入这些迷幻毒素,很容易昏迷不醒,最后饿死这里。”
克博森呵呵一笑,说:“这可是我们的天然屏障,听说是我们的祖辈移植过来的。我们经常就在这通道现各种昏迷的野兽。当然,这些野兽大多都进了我们的肚子了,呵呵。”
他和爱维森在绿矮人中都是另类,爱维森具有弓箭天赋,听他说两百米之外,能轻易的命中一只小沙鼠,这就算在树人帝国的半人马射手中,也算是出类拔萃的。克博森则是脾性幽默,和矮人敦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