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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终极往事_by_香龙血树-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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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的狂笑起来,声音震得人头皮发麻,连头顶的灯也似乎跳动了一下。

    听见这个亵渎上帝的人嘴里吐出上帝的字眼,Anton目光凛冽地瞪回去。

    “什么东西?”Anton平静的问。

    “只是一个小礼物,放心,很安全,不比一只小花鼠更危险。我叫人给你放在机场服务台,你回去就会收到的。”

    “我怎么能找到他?”

    “我相信你会有办法找到他的!”

    “如果,我只是现在答应你呢?”Anton注视着希金斯。

    “没关系,因为你一定还会再来找我的——如果你真想对付斯特林奇,并且还活着的话!”他凑近了Anton,盯视着他,样子像地狱里的活鬼,让人觉得一阵阴冷,寒毛倒竖。

    Anton想,他那目光一定吓住过不少人,他又想起了Rene,他当年是怎么呆在这人身边的,如果姑且能把这个家伙称为人的话——虽然,显然他更像地狱里的鬼。

    但是这样的家伙Anton见得多了,他依旧不动声色地看着那人,一双眼睛就像夜晚的大海,无声地把威压传递过去。

    “好了,希金斯先生!我们现在可以进入正题了!”

    “哈哈哈哈!”希金斯又猖狂地笑起来。

    可惜,他不知道一件事,Anton从来不跟匪徒讲条件。

    ◆·◆

    离开监狱的的路上,Anton打电话回去,Rene还没来上班,他超假三天了。

    难道,难道真像Sam所说吗?

    Anton坐夜班飞机回到纽约,机场服务台,他竟然真的收到了希金斯那个所谓的“礼物”——一只小信封,封好的,上面写了他的姓。

    Anton用手小心地摸了摸,又对着灯光看了看,觉不出什么问题——暗杀、炸药、药粉,各类东西,他都见的多了——他撕开了信封,里面,是一盘录音磁带。

    在监狱,希金斯并没有提供什么能跟尼奥挂上边的消息,只是介绍了他跟斯特林奇手下的生意内容,来回渠道。这些,现在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那个手下,也早已消失了。

    显然——Anton看着手里的东西,或许希金斯并不真的介意他会不会送到,或许希金斯是希望通过各种渠道,把消息扩散出去或是到达西蒙斯那里,当然磁带里的内容也不会避讳他,或许磁带里的内容还有可能是故意给他这个纽约的警察听的。

    当然希金斯同时更是在胸有成竹的暗示,Anton一定会回来找到他。

    那么磁带里什么呢?

    从机场回来的路上,Anton就把带子放出来听。

    那是多年前的一盘老带子了,发着沙沙的杂音。

    一开头,是个什么嘈杂的音乐。

    Anton一边不动声色地听着,一边吃力地超过旁边一辆车。自打他自己的车报销以后,这些天,他不是开警队的车,就是凑合用原来这辆老爷车,得赶紧抽空去买车了,他皱皱眉想。

    忽然,磁带里,音乐被啪嗒一声关掉了,然后又有人砰地一声关上了门,传来了两个人清晰的对话声。

    “那么,你来是就想跟我说这个的?!”这是希金斯那乌鸦一样的嗓音,他听出来了。

    另一个人开口了。

    一个急刹车,Anton的老爷车躲过旁边的汽车,紧急停在午夜寂静的公路边。旁边,一辆轿车不满地按下喇叭长嘶一声,留下一串尾灯的光柱驶远了。

    磁带里,另外那个人的嗓音很好听,很有特点。

    Anton身边,有两个人的声音出奇地好认,一听之下就不会认错。

    一个,是磁带里这个人,另一个就是电话里尼奥那个声音沙哑的同伙了。

    Anton把磁带倒回去。

    他抬起头,冷风正飕飕地从四面吹来,周围是高大阴翳的树丛。车灯下,夜色显得更加浓重和危险了。

    “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吧!”磁带里,Rene说。

    ◆终极往事Ⅰ第40章

    清晨,山坡的路口边,停着一辆车,Anton疲惫地揉揉脸,看向曙色微露的天边,天就快大亮了。

    对面,一辆黑色轿车驶来,交错间无声无息地停下来,落下了驾驶室的玻璃。

    开车的是西蒙斯自己。

    “什么事?!”依然威严十足。

    Anton照旧看着远方,不动声色地把手里的带子递出车窗。

    西蒙斯没有接,看着Anton,“什么?”

    “偶然得到的。”Anton缓缓说,“我想,你还是听听。”他不易察觉地叹了口气,“我本来不想跟你扯上什么干系,更不会给谁递东西。但是,这带子,你,还是听听吧。”

    西蒙斯这才接过来,疑惑地看向Anton。

    “是真的。复制带,我找技术鉴定过了。”Anton没有表情的说,“另外,我刚才听一个线人说,郊区,”

    他的声音西蒙斯听起来有点疲惫,异常缓慢,“就是老哈里的地盘上,”Anton说了一个人名,“这两天来了一伙人,带了个亚洲人,有伤,买过药。你看看吧。打报告我最快也得9点钟才能报上去,你的动作应该比我快。”

    清晨的空气分外凛冽,Anton有点冷了,“我记得,你说过,”他转过头打量打量西蒙斯,又转回去,“十几年前,他会为了一个原因出卖自己,十几年后,为了相同的原因,他还会再做一次……”

    话似乎没有说完。他?不就是说的Jimmy吗?西蒙斯纳闷地看着他,等着Anton把话说完。

    但是Anton只是扭头瞥了西蒙斯一眼,就升起玻璃,开起车子向另一个方向走了。

    西蒙斯纳闷地看着手里的带子,觉得Anton今天看他的眼神有点奇怪。

    事实上,Sam已经收到了消息,郑和另一个人给扣在科林斯的一个手下那里,他已经在和科林斯正式谈判,准备换人,换郑焕龙,至于那另一个人,Jimmy,他已经预备让他听天由命了。

    开着车,Anton深深打了个哈欠。天已经大亮了。

    这个忙碌的晚上,干了太多事情。

    他反复听了几遍带子,又连夜找人鉴定,给几个线人打电话,约西蒙斯。

    那盘带子不足以给希金斯增加什么新罪名,但是,那内容……却叫他分外吃惊!

    Anton的脑子里现在同时盘绕着好几个巨大的问号:为什么?Rene,或者Jimmy,他为什么那么做?

    他想起海滨别墅的那天晚上,西蒙斯的恨意、Rene紧闭的眼睛;想起那间房子里,Rene对自己轻佻地坦白——为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他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Anton感觉自己无论如何也拆解不开这团谜团了,想想,他只有期待今天晚上,跟Alex的再次长谈。

    ◆·◆

    别墅里,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大半个窗子,屋里光线昏暗。

    西蒙斯按下放音键。

    15年前的老带子,发着沙沙的杂音。

    嘈杂的音乐。

    “那么,你来是就想跟我说这个的?!”希金斯的声音。

    “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吧!”

    “啪”得一声,一只大手猛地拍在好几个按键上,录音机停了。

    听见Jimmy开口,西蒙斯便知道带子里是什么了,那带子竟然是当年Jimmy跟希金斯交易的录音。

    他不想听。

    西蒙斯背转身,走回屋子中央,呆呆地望向一边。

    15年过去了,他竟然还能记起第一眼看见那个年轻人的样子。

    那场狂乱的舞蹈,晃动的臀部,凭空勾起他的欲火;然而,让他欲火升腾起来,久久无法按捺下去的,却是那孩子的眼睛——那双眼睛有点惊惶,有点躲闪,像受惊的小兽,却明亮单纯,偶尔看过来的时候,竟像一泓清泉,看进人的心里。

    那一瞬间让西蒙斯无比惊讶,他怎么生出那样一双眼睛的?他怎么竟会有那样的目光?

    那目光若是属于女人,望向男人,定叫天下男人热血沸腾,为之生死;看向孩童,便能让孩童欢笑雀跃挥舞手臂索求拥抱,看向老人,便能让老人点头敬许。

    一瞬间,他好象看见了自己心底里什么孩童时代早已丢掉的东西,叫他心头一动,只此一眼,就再也无法忘记。

    那以前,那以后,他都再没有过那种感觉。

    走出好远,他回头望去——那孩子刚好抬头,那双眼睛正像夜色里的宝石在乌七八糟的“港口”里闪着光。

    那一眼,让他坚信自己可以彻底拥有那个男孩子,像握住自己的心一样,把他揽住。

    但是——许久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可是这错误却严重到一夜之间,就让自己的帮派风雨飘摇,手下死的死伤的伤,让另一个跟了他很久的男孩被捅数刀死在野外。

    现在,要他亲耳一句句听清楚,那个人是怎样出卖自己的——他真的不想再听!他拒绝让那种心如刀割的感觉再来一遍。

    屋子里升腾起团团烟雾。

    15年前,西蒙斯也不过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

    西蒙斯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事实上,他父母的婚姻,并不曾得到双方家长的祝福。

    西蒙斯的父亲是个孤儿,而母亲则出身显贵,她的父母反对俩个人的婚事——据说,她应该嫁的人正是西蒙斯父亲的老板——西蒙斯的父亲,既是那家的养子,也是那个人的保镖。

    西蒙斯的母亲发现有了小Sam后,就跟西蒙斯的父亲私奔到南方,在美丽的德州平原上,一个乡下的牧师给他们结了婚。

    他们只需要沿着公路,穿过德州美丽的大平原,就能到墨西哥,那是那个时代,很多年轻人的梦想。然而,事实是,他们还不需要走到那一步就逃过了追杀。他们来到达拉斯,生下了小Sam,那时,正是路易斯在达拉斯的黄金时代,是六十年代上半期的事了。

    西蒙斯的父亲后来也死在了枪林弹雨的帮派之争里,西蒙斯接任了父亲的位子,把一个不大的帮派,几年之间,做到跟路易斯、希金斯几个人平起平坐,成为达拉斯和德州北部地区的四大帮派之一。

    但是一夜之间,他父亲亲手创下的帮派毁于一旦。

    他自己也只能投奔佛罗里达的姑妈家,以一个外姓人身份寄人篱下。又过了快十年,他才有了今天的位置,并且远强于当年他在达拉斯。

    知道那男孩子心里没有自己之后,很久,他还是把那孩子放在身边,就是不愿接受这一点。

    但是最后,终究,还是他认输,承认是他自己错,是他太天真,那双清澈的眼睛,终究只不过是又一个陷阱,冷静又无情。

    他跟那个叫Kenny的男孩早就认识,他把那个男孩再度带回家里时,跟Jimmy还没有分手,但是已经对Jimmy充满失望。

    他知道那个正在读书的男孩伶牙俐齿,Jimmy说不过他,但是却想不到Jimmy会有那么强烈的报复心!那个男孩子在那个晚上被人奸杀在野外,身前背后中了好几刀,死得很惨,除非私仇,而且直接与床笫有关,否则他们不会那么折磨他。他想不出,那个还在学校的男孩子跟谁会有仇。

    他更惊讶于Jimmy的手段!

    事实上,在出事的当天,两个人还见了面,Jimmy给他整整打了快一天的电话,在电话里哀求,只要见面。

    他终究还是去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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