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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hp)和玛丽苏开玩笑-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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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打酱油而已

  鸡蛋与猕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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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妮平生听过最恐怖的故事是罗恩给她讲的。在很久以前某个盛夏的晚上。
  有一堆鸡蛋在聊天,第一个鸡蛋对第二个鸡蛋说:你看,最后那个鸡蛋长毛了!第二个就对第三个说:你看最后那个鸡蛋长毛了。第三个就告诉第四个,第四个就告诉第五个,第五个上前就问了,说:哎,你怎么长毛了?最后一个鸡蛋怒吼:老子是猕猴桃!
  大家听得一脑门子冷汗,都说罗恩冷死人,只有金妮暗暗心惊,罗恩真是智者,要不怎么一语中的,讲出了金妮一生的噩梦。
  金妮每晚都做噩梦,梦里不知道有什么追她,她一直跑一直跑,跑着跑着脚下踏空,整个人一激灵,就醒了。醒来一准看见睡在旁边的双胞胎妹妹,就知道噩梦没完,还得继续好多年。
  同胞妹妹,水蓝儿…韦斯莱,可怕的名字!
  一提起这名字的由来,父母总洋溢着一脸的满足与幸福。
  “我来讲讲你们出生时的故事吧。”
  妈妈的故事总是这么开始的:“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圣芒戈医院的病房里传来了婴儿的哭声……”
  后面的事谁都知道,韦斯莱家终于得到了期盼已久的女儿,还是买一送一,物美价廉。 爸爸抱着小女儿高兴得不得了,突然灵光一现,一个名字睛天霹雳般出现在脑海中。
  “水,水蓝儿(Aquamarine)…韦斯莱。”
  “这名字可真漂亮。”
  “是啊,突然出现的名字,我自己都惊呆了。”爸爸笑起来,“莫丽,我有预感,我们的小女儿会是个了不起的巫师。”
  看着小女儿粉嫩的好像可以滴出水来的脸,妈妈忍不住轻轻咬了一小口。
  小女孩似乎察觉到了有人抱着自己,睁开了眼睛。那是一双碧蓝色的眼眸,隐隐有墨绿色的光芒流转。看到眼前一张陌生的面孔,小女孩完全不怕,反而笑了起来。弯弯的眉眼,开怀的笑容,一下子就虏获了韦斯莱夫妇的心。她实在是太可爱了。
  故事其实还有很长,集中描写了这个妹妹的不凡之处。每当这时,爸妈会突然文采飞扬,滔滔不绝,使用许多惊世骇俗的修辞,一家人其乐融融。金妮也是一脸融融,不过心里很是纳罕,不是说讲讲我们出生的故事吗?我呢?
  后来她想通了,她在那个“们”里。
  俗话说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要是有个妹妹,一个月就爱听元素周期表,三个月吵着要你读《资本论》,一岁英俄日法德美意澳八国联军语言融会贯通,古拉丁文造诣深不可测,你会觉得自己能在一个“们”字里出现已经是天大的荣耀了。好歹也有一席之地,比“死”比“扔”不知道强多少。
  按理说金妮应该满足了,可她偏生忘恩负义,一个不小心没保持好心理平衡,患了点小毛病——恐镜症。
  金妮小的时候,一天晚餐时妈妈宣布要带妹妹一起去对角巷,家里的男孩子们全不干了,吵着同去。听到孩子们的反映,妈妈骄傲的拿出一叠羊皮纸。
  “这个是水蓝儿画的。我们要去看看可不可以换钱。”
  大家传阅一番设计稿,叹为观止。
  几个小时之后,爸妈满载而归,爸爸迫不及待的讲述妹妹在温莎服装店的超凡表现,妈妈从口袋里拿出给每个家人买的礼物。金妮还记得自己收到一件新衣服,妹妹亲手递给她的,她没敢接,愣愣的盯着对面跟自己有同一张脸的天才,直到妹妹付之一笑,把衣服丢在她肩上。金妮整个人都缩紧了,跳起来冲进了洗手间,打了满满一盆水,把脸埋在里边。
  淹死自己淹死自己淹死自己,淹死自己就不用再看见那笑容了。
  伟大的、满足的、自豪的、了不起的笑容,还有就是,一点轻蔑,好像一个玩笑。那个笑容说,只要我高兴,你们会有好日子过的。
  金妮最终没能如愿以偿,因为乔治要用厕所,把她赶了出来。但她从盆子里爬起来的那一霎那,感到一阵晕眩,忽然想起了点什么。
  我记得我不是双胞胎!
  这个念头犹如几年前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跑到亚瑟脑子里的一个名字一样来势汹汹,抓住金妮不肯放。
  我记得……我好像记得……
  金妮好像记得什么,但这小小的线索像一头小狗,绕着你跑,逗你玩,等你真想伸手摸摸它,它就跑远了,不见了,只给金妮留下一个小小的毛病,她害怕照镜子,她受不了一切自己的影子。
  直到听了罗恩的故事,她才又找回那个念头。狗生的是小狗,猫下的是小猫,鸡蛋里孵不出猕猴桃!这个推论不怎么优雅,可是话糙理不糙,坐在那里坐自称是我妹妹的人,到底是谁?
  她是漂亮又聪明,但这些并不真是大家喜欢她的原因,金妮慢慢发现,大多数人,只要靠近她,会自然的喜欢她,不自觉地围着她转。
  就好像比尔抱着她时,脸上露出的不是对妹妹的疼爱,而是一种半睡半醒,在醉梦中的感觉。对金妮来说,太靠近妹妹则意味着一阵晕眩。
  醉梦似的表情和晕眩都令金妮惶恐,最可怕的是看到妹妹的设计稿,所有人都发出一声不可思议的惊呼,但金妮看去,只是一个孩子的涂鸦。
  我跟他们,一定有一方眼睛不好使了!
  金妮怕眼睛不好使的是自己。
  她在晕眩和一点点恐惧里慢慢长大。不敢吃猕猴桃了。
  很多很多年以后,金妮晕眩的时候思想总是会飞回某个仲夏的夜晚,她忘了那时候身边坐的是谁,不记得那晚有没有甜点,只有一个声音比什么都清楚。
  老子是猕猴桃!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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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妮没有上过幼儿园和小学,也就没有同班同学。她的读写和算术是妈妈教的,有时妹妹也会给她上一课。每当这个时候,金妮就觉得有机会作一个文盲才是幸福的事。没有谁会服自己的妹妹,但为了生存,金妮假装自己正是这么一个罕见的人。
  陋居独立在一座小山坡上,最近的邻居也在好几英里以外的小镇上,即使是魔法世界的妈妈,也不会放一个几岁的小女孩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玩。当然,这是指普通小女孩。
  金妮没有朋友,有六个哥哥,一个妹妹,但是兄弟姐妹有时候只是兄弟姐妹,代替不了好朋友。
  如果世界上有一条定理——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朋友。那么,金妮是有两个好朋友。楼上的食尸鬼和临镇的一条小土狗。
  陋居的顶棚里有只食尸鬼,不知道什么时候住进来的,就在金妮和妹妹房间的上方。它可不安分了,敲啊,撞啊,不让人安静一刻。
  水蓝儿烦它,讨厌它,甚至有点恨它。金妮喜欢它,喜欢它的理由是水蓝儿恨它。
  在噩梦连连的夜里,金妮就坐在床上,听食尸鬼敲地板,咚咚啪咚,微弱的单调的节奏在黑暗中重复。金妮爬下床找来扫帚,去戳天花板。
  “楼上不要再敲啦,本来就睡不着。”
  戳过之后,楼上的敲击节奏换了。金妮还以为是邻居在较劲,也来了精神,陪它敲下去。很快,她发现楼上每敲完一个节奏就停下来,等她戳过天花板再敲下一段。两个声音你来我去,好像两个人聊天,你一言,我一语。
  要不是水蓝儿扔过来的拖鞋,金妮可以这么玩一夜。
  她躲回床上,想到有个人和自己一样睡不着,觉得和它很亲近,开始想像食尸鬼是个什么样子。
  她眼前浮现了一个倔强的老人,还挺可爱的。
  金妮觉得楼上的朋友年纪很大,因为他爱唠叨。咚咚啪咚,他是用敲地板和楼下的人讲话。
  讲话?!
  这个念头挥之不去,金妮日思夜想,想得有点动心。跟食尸鬼聊天多好玩啊。
  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夜里,金妮偷偷猫上阁楼,趴在门缝边轻轻说“老食,老食,你听得懂我说话吗?”门板后便一阵骚动,传出咕噜咕噜的低吼。
  可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听得懂就敲一下门板,听不懂就算了。”金妮在黑暗里静静地等着,好一会,传来一声——咚。
  金妮高兴坏了,忘记妈妈的告诫,更凑近了门板,“你平时敲地板,是想跟我们说话吗?是就敲一下。”
  又一声咚。
  “我们当朋友好吗?”
  咚咚咚咚咚咚咚
  金妮满意的回去睡觉了,她这一生中,一说到朋友就会想到咚。
  以后,一没人注意她就爬上阁楼,找他的老朋友。
  金妮用猜测、询问和统计的方法从老食尸鬼那里学会了手指的语言,咚咚声传达的信息。等她有了自己一个人的房间,她会躺在床上用扫帚和老朋友聊天。
  金妮的另一个朋友,一条小土狗,相当讲义气,它是世界上,至少是金妮的世界里,唯一喜欢她,同时不喜欢水蓝儿的生物。
  七岁的时候,金妮看见双胞胎哥哥鬼鬼祟祟的往山后的小路跑去,就问他们去干什么。
  “少管闲事,别跟着我们。”
  因为哥哥这么说,所以金妮就跟着他们。这是兄妹之间的逻辑。
  其实也没有什么神秘的,乔治和弗雷德偷跑去邻近的小镇,买些麻瓜们的戏法玩具。跟在后头的金妮差点跑断腿,一进小镇说什么也不走了,她向哥哥们保证,要是他们请客吃冰棍的话,她一定老老实实坐在树底下等他们。
  他们给她买了一根柠檬棒冰,她就坐在树底下仔仔细细的舔。
  一只小狗走过来看着她,确切地说是她手里的冰棍。
  “你是觉得热吗?”
  汪!
  “你想吃冰棍吧?”
  汪!
  “不给。”
  金妮奸笑着把整支冰棍塞进嘴里,吸了半天,冰的受不了只好拿出来,冰棍就这么拦腰断了,便宜了那只小土狗。
  看着舔得很欢实的小狗,金妮决定改变自己的立场。
  “吃了冰棍就是我小弟了,老大说的话你可要听啊。”
  汪!
  狗是很讲义气很忠诚的,他们吃了你的冰棍就不会背叛你,还会陪你玩。金妮和小土狗就玩了一个下午的“我把鞋子扔出去,你负责捡回来”游戏,直到哥哥们带她回家。
  第二天,金妮发现昨晚脱在门口的鞋子少了一只。于是她第一次背着妈妈跑出门,到了临镇,那只小狗就蹲在树底下,脚边放着金妮的一只鞋。
  汪!那只小狗这么说。
  你奶奶的……金妮说。
  他们是朋友了,金妮想把它养在家里,但是妹妹讨厌狗。她只能常常偷拿几块咸肉或几罐罐头给朋友作为补偿。她管它叫路菲,地狱的三头犬。它管她叫汪。
  金妮觉得路菲最够朋友的地方,是有一次妹妹也去了那个小镇,她想试着跟路菲玩玩抛接球,但是路菲没有去捡。
  每当水蓝儿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时,金妮就告诉自己,她可以万能,但是路菲不会去捡她丢出的球,路菲只和我玩。
  在金妮的世界里,朋友就是咚与汪。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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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妮害怕的东西很多,镜子啦,妈妈啦,猕猴桃啦,吃胡萝卜什么的,但她最怕的是自己的双胞胎妹妹和她的名字。金妮不像身边的人,会对妹妹千依百顺,但也绝不敢违抗她。
  自从名字事件以后,金妮更加明白自己的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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