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异能的你-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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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是那种疑神疑鬼的女朋友呢,”安宁撒娇般地呢喃,靠在苏鹤清的胸前,觉得一切美好得那样不真实。
当你接受一个人走入自己生命里的那一刻,你也变成了一个全新的人。
两个人在一起的温度,总比一个人要暖。
“鹤清,有些事,我想还是应该让你知道,”安宁迫不及待地想对自己的恋人开诚布公,所以说了一件不太合时宜的事情,“殷齐他……是我的前男友。”
“嗯,我知道,”苏鹤清搂紧了安宁。
“你知道?你怎么知道的?”安宁颇感诧异。
“从那次订婚典礼上,他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了,以你的个性,如果仅仅只是表妹的订婚礼,你也不会那么急着找冒牌男友的,”苏鹤清陷入了那时的回忆,嘴角不由浮出一抹浅笑。
是呀,聪明如苏鹤清,怎会猜不出来。
“既然他也是感官异能者,以后可能会碰到面……”安宁试探性地暗示。
“无妨的,我不介意,他也只是你的过去罢了。”苏鹤清没有露出丝毫不快。
没有追问自己的过去,安宁有些许感动,她又想到了什么,赶紧和苏鹤清解释:“至于韩逸尘,他真的是无家可归我才收留他的,明天他就找房子离开了,希望你不要生气。”
提到韩逸尘,苏鹤清的表情有了微妙的变化,不过他依然不动声色地微笑:“没事,我知道你和他是朋友,相信你可以处理好他的事情,不会让我乱吃醋的。”
安宁点点头,为自己说的话题略微有点不好意思,她也想表现出宽宏大度的女友样:“那你呢?你过去的情感经历我可以略作了解吗?”
“终于开始常规盘查了吗?”苏鹤清揉了揉安宁的头发,认真思考了一下,看上去有点无可奈何。
“在遇见你之前,我没有喜欢过别人。”苏鹤清耸耸肩,注视着安宁的眼睛,真诚地回答。
“那你为何还思考那么久?”安宁不太相信这句情话般的答案,带着怀疑的眼神坏笑着。
“因为我怕你嫌弃我什么都没经历过,什么都不懂,”苏鹤清无奈地看着安宁,眼里闪过一丝慌乱。
一向镇定的苏鹤清,在安宁面前,也会露出窘迫之态,说着自己没有把握的话,担心表现得不尽如人意。
“怎么会,能融进你的生活,我很荣幸,”安宁将头埋在苏鹤清的怀里,柔和的灯光点染着沉寂的夜晚,怡人的秋风拂起湖面的微波,两人就这么静静地抱着,时间仿佛凝成了永恒,天与地如同不存在一般。
鹤清,我不想与你为敌,我一定要带你逃离这场博弈。安宁想。
脖子上的玉佩,一闪一闪着黑光。
夜已深了,警察局里依旧灯火通明,作为人民的保卫者,加班就跟吃饭睡觉一样正常。
啪!灯亮了,照的对面面容姣好的女人睁不开眼。
“说!你为什么要杀人?”孙贤故意将刺眼的灯光照向秦可的眼睛。
“哼哼,那些人渣又没死,不过是变成肉干罢了,都是一群不值得同情的败类,用得着那么气愤吗?”秦可不屑地瞥了眼孙贤,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让你说动机你就说,哪来那么多废话!”孙贤用力一拍桌子,桌子发出痛苦的吱嘎声。
秦可妩媚地看着孙贤,舔了舔嘴唇:“你说为什么你们这些异能者一个个的都不懂怜香惜玉呢?刚才那个姓苏的,连正眼都不瞧我。早上那个殷理事也是。要不是我搬出安小姐来,他还不肯和我走呢。”
“少说那些无关紧要的废话,快点交代!”孙贤愈发不耐烦,加班到这个点就够惨了,还得被一个疯女人肆意嘲笑。
“警官,你真的想听我的故事吗?”秦可突然语气认真,倒令孙贤有点措不及防。
见孙贤不作答,她笑了笑,捋了捋头发,闭上了眼睛。再睁眼时,眼睛里没了那股子风尘,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女人历经风雨后的疲惫和豁然,看起来平和而贞洁。
秦可轻轻开了口。
“我的故事,会有点长。”
第三十九章 秦可
秦可出生于中部地区的一个偏远小镇,18岁之前,她叫秦翠兰,没有离开过大山。像大多数山里孩子一样,质朴而单纯。
恩,等会在课上把英语做完,回家阿妈肯定又要我去山洼里摘菜,没时间做作业了。秦可咬着干枯发黄的麻花辫,对着一堆作业本苦恼着,大大的黑框眼镜从鼻梁上滑落,她挤了挤下鼻子,想把眼镜挤回原位。
“秦翠兰,你在做什么鬼脸?下课到我办公室来!不认真听课,考不出去,你就一辈子呆山里头吧!”班主任威严的声音让秦可打了个冷战,她赶紧把头埋在书里。
下课后,秦可乖乖地站在班主任的办公室里,脸蛋红通通,紧张地撕扯着破棉袄上的棉絮。说是办公室,不过是一间有破旧办公桌的简陋矮房。班主任端着凹凸不平的搪瓷杯喝了口水,摘下了挂在脸上的老花眼镜,注视着愣愣的秦可。
“知道我为啥叫你来办公室吗?”班主任问。
“知道,上课做鬼脸。”秦可为了掩盖胆怯,故意用响亮的声音回答。
班主任摇摇头,抽出一本破烂不堪的作业本,丢在秦可面前:“这怎么回事?”
“这……阿妈找不到东西生炉灶,就撕了我的作业纸……”秦可的头越来越~无~错~小~说~m。~QUlEDU~低。
“不做作业还找理由?”班主任一脸的恨铁不成钢,“秦翠兰啊秦翠兰,本来你是我们班最有望考出这山沟沟的学生,但你一而再再而三荒废自己,照这样下去,你只能像你娘那样一辈子做个村妇。”
一辈子做村妇?秦可抬起脸,一脸的恐惧:“老师,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没有荒废学业,因为回家要帮阿妈做农活,我……我才做不完作业的”。
看着班主任不信任的眼神,秦可的眼里噙满了委屈的泪水。
不要,我不想一辈子当村妇,一辈子走不出大山。我要逃离这里,我要去外面的世界,越远越好。秦可暗想。
这个贫穷的小镇,她呆够了;节衣缩食的日子,她过够了;这山这水这人,她看够了。
她学的愈发努力,走出大山成了她活下去的唯一动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为了目的,秦可能做到绝对专注。即便阿妈因为她不干活愤怒地用鞋底抽她,不给她饭吃,她也咬牙忍了下去。
上天到底是怜悯这个发奋的女孩,公平的高考给了这个山里女孩腾飞的翅膀,她成了山里的骄傲。在出山的那一天,鼓瑟齐鸣的喧嚣后,阿妈拉着她的手,久久不愿意松开。
“翠兰啊,你听阿妈说啊……”阿妈因长久干农活,腰背已经直不起来了,刚过40的她,苍老的像个垂暮老人,“在外头,需要钱,就跟阿妈说啊,阿妈有钱。不要嫌阿妈啰嗦,女孩子在外头,不要搭理那些坏人啊,你阿爹死得早,要是有人欺负你,也没人能保护你。”说完揩了揩眼角的泪花,将一个包扎严实的旧布包塞进了秦可的怀里。
这个不重的布包里,是阿妈采了一年野菜的全部积蓄。
秦可机械地安慰着母亲,心里却一刻钟也不想在这座山里停留。快点飞出去吧,自己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
这个山里姑娘第一次踏上大城市的土地,便为这座城的繁华所倾倒。看着橱窗里琳琅满目的华美衣饰,她觉得****像扎了根般挪不开步。
同时她从玻璃的反光中,也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乱蓬蓬的麻花辫,廉价的大眼镜,不合适的衬衫,沾着泥土的裤子,土气的布头鞋。一切的一切,都和这座城的气氛是那样格格不入。几个衣着光鲜亮丽的妙龄女人结伴从她面前走过,经过她时,仿佛还打量了她一下,那眼神,像看怪物一般,充满了嫌弃。
朝思暮想飞出大山的秦可,现在,开始畏惧了。
不过她没有后悔,她深吸一口气,慢慢走进那片华光之中。
这是一座包容的都市,它可以兼收并蓄他地的文化、商品和资源;这是一座排外的都市,市民对待外来物品是那样宽容,却唯独不能接受外来的同胞。带着浓郁乡土气息的秦可在大学里,就是这么一个被孤立的存在。
开学快三个月了,秦可没有交到一个朋友,兼职倒是揽了不少,即使申请了特困生,昂贵的学费还是压得她喘不过气,本来就不多的头发开始大把大把地掉,身体也愈发骨瘦如柴。
她很羡慕室友那种打个电话生活费就到账的生活,她很想取出布包里包着的钱。可是想起母亲佝偻的身子,秦可还是硬着头皮赶往下一个打工地点。
“您的水果请拿好,谢谢惠顾。”秦可疲惫地送走一对情侣顾客,她看着那紧紧依偎在一起的背影,眼里闪着憧憬,独在异乡,孤苦无依,如果有一个人可以关心爱护自己,该有多好啊。
秦可觉得一阵晕眩,不知是因为对爱情的幻想,还是因为太久没吃饱过了。
好像是真的头昏,秦可往后一仰,感觉撞上了一个温暖的触感,就没有知觉了。
待醒来时,秦可正身处校医室,自己的床边,坐着一个和自己年龄仿佛的男生。
但相仿的也仅仅只有年岁,比起土掉渣的秦可,这个男生简直太耀眼了。俊朗的眉眼,希腊人般高挺的鼻梁,如刀削过似的硬朗的脸型,看起来像一个混血儿。他的衣服,精致而讲究,一开口,有磁性的声音直抵秦可内心的最深处。
“医生说你低血糖,女孩子怎么这么不懂得爱惜自己呢?”男生勾起好看的嘴角,瞬间勾住了秦可的魂。
只是那时的秦可太过自卑,趁男生出门买饭的时候,偷偷从医务室溜出去了。
秦可****未眠,只要一闭眼,脑海里全是那好看的容颜,耳畔皆是那悦耳的腔调,而心里,却是空落至极,这种感觉,是秦可从未经历过的。
也许,因为那一声问候,是走出大山的秦可在这座都市里,第一次听到的善意吧。
第二天,秦可厚着脸皮问室友关于那个男生的信息,本想不过是大海捞针随口一问,没想到,室友居然对答如流:“你是说金融系的魏白霆?长得超帅的那个?他可是校会会长,摄影水平超赞,家里做房地产的,富得流油好伐。劝你这个土妹少打人家主意了。”
“我哪敢打他注意……”秦可虽然这么嘟囔着,心里还是在暗暗窃喜,既然是校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