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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网游之无良仙人-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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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不疑有他,纷纷朝我靠拢。
    果然,这些风狼顿时失去了攻击目标,茫然的朝原地走去。不过他们身上的灼伤效果并没有消散,而且兽血沸腾的技能风狼无一例外都施展开来,这样也加速的他们的死亡。而且我的烈火焚城技能的灼伤效果也有所提升,达到了可观的“26”点伤害值。见烈火焚城的D阴影还没有走完三分之一,我盘腿而坐一点一滴的恢复着魔法值。
    果然不出所料,这里确实是出产疾风套装的地方。这期间也打到了不少的装备,其中一个装备差点让队伍里的一个盗贼得了失心疯。还好麦斯的一声断喝惊醒了他,要不然美国的精神病院即将入驻一位新的贵客。
    由于我的攻击输出是最大的,而且装备也都是在我的身边。对于我拾取装备这点,划水(意思是说那些出人不出力,单单为了经验才组队的人)的人自然没有异议。
    我拾起新爆出的装备,说道:“呵~看来收获不错啊!我看队伍里有一个盗贼还没有满意的装备嘛?”于是我把属性共享在队伍里————
    【疾风匕首】极品黄金级武器
    攻击:120-150
    敏捷:+80
    附加属性:增加使用者+10%的致命一击几率
    追加属性:增加使用者+100%的绝对命中
    追加技能:冷血。(看章节请到)(技能属性:高盗贼的潜行时间提高+50%,D时间10秒。)
    需要等级:35
    需要职业:盗贼
    未鉴定
    ……………………………
    在40级的怪物身上爆出35级的装备再正常不过了,相反很多玩家都希望高级的怪物爆出低级的装备。因为往往低级就代表了极品,就像眼前的这把匕首一样。其实这把匕首足以让任何盗贼为之疯狂,单单不看上面的致命一击几率,就是那100%命中就足够牛B了,武器的攻击完全可以用首饰来弥补,但是增加命中率的首饰无碍乎都是天价。更不用说100%绝对命中的武器了,所以当任玉娇提起队伍里盗贼能获得这把匕首的时候。
    那个叫普林斯的家伙差点就疯了,嘴里不停的念叨“卖糕点”“卖嘎”之类的,后来又不断的朝我点头致意,让我感觉自己突然身临**的看台一样,就差挥着手说“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不过我也知道这样的爆喜容易出问题。
    于是我大喝一声:“小子,你爷爷还没答应卖给你呢!”
    任玉娇也知道这样容易得精神上的疾病,于是赶忙说道:“P!麦斯,快点让普林斯安静下来!”
    麦斯倒也干脆,直接上去照着普林斯的脸就是两巴掌。麦蒂怒喝道:“普林斯!P!安静,安静点!”
    可怜我啥都听不懂,还好有几个单词很眼熟。就是农村的文盲大概多看看电视也可以听懂这‘P’,究竟是什么意思。
    普林斯完全被麦斯打蒙了,良久,普林斯才歉意的说道:“骚了骚了!”
    梅林和琳达没好气的冲了上去,其余人也冲上去对着普林斯拳打脚踢。直把他打得鼻青脸肿,连头顶上的血槽也空了。普林斯艰难的站了起来,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活像一只国宝。
    看来大家很生气,普林斯的后果很严重。
    大家出完气,梅林给普林斯释放了一个治愈术。普林斯脸上的伤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起来,恢复过来的普林斯对任玉娇说道:“刚才失礼了!凯琳,能不能让你的中国朋友把匕首卖给我?我愿意出高价!”
    我对任玉娇说道:“没问题,只要他肯出一百万,匕首就是他的了。”其实我说的是RmB,虽然和这些老外在一起,我在思想上还是习惯把同伴想象成自己人。
    普林斯也没想到这样就可以买到一把匕首,他不断的说道:“谢谢!谢谢!”
    要不是麦斯阻止,恐怕他会一直谢谢下去。没办法,高命中的匕首对盗贼来说简直就可以媲美神器。试想一下,加持了嗜血和潜行的盗贼突然出现在你身后,100%的命中再加上其他装备的攻击加成,恐怕谁也不想把后背留给这个一个强悍的盗贼。何况盗贼的冷血技能可以让高出自己许多级的玩家无法窥视,这根匕首对盗贼来说简直就是集杀人越货、偷袭暗杀于一体的极品利器。
    麦斯很不满的看着普林斯,说道:“你小子真的只出一百万就买这个匕首?那你以后别说认识我,我的兄弟可从来不欺骗朋友。即使是中国朋友也不行!”
    普林斯尴尬的说道:“刚才我不是太兴奋了嘛!既然麦斯都把这个中国朋友当兄弟,那么他也就是我普林斯的兄弟。”
    麦斯欣慰的说道:“既然这样,那你就给中国朋友一个公平的价格。你别看这家伙一脸大气,他那叫大智若愚知道吗?这根匕首的价值我相信你不会不懂,即使你升级到顶级,恐怕还得靠这根匕首过日子。”
    普林斯说道:“我家族现在的生意都在收缩,我只能出价八十万美元,再多的话我就只能承受痛苦了!”
    麦斯也知道普林斯的情况,笑道:“你家族的事业我会找我父亲说说的,中国人都讲究一个吉利。你出一百八十万购买吧!我帮你出一百万,刚好是一百八十万!相信这家伙一定很喜欢这个数字,呵呵~”
    听不懂他们话的我,根本就没想到这样的一个小极品竟然卖到了数百万RmB。不过到后来,我还是只肯手下八十八万,就是十万美元换成RmB也有上百万了,况且我觉得游戏里根本不需要花费如此高昂的代价。何况麦斯对我的态度也让我把他们当成真正的朋友,对于我来说,朋友比金钱更重要。至于剩下的钱,我提议让大家把它当成有空的时候到中国来旅游的经费,几人听说可以免费到中国游玩都听高兴。
    我就整不明白了,为啥外国人憧憬咱中国,而中国人却要削尖脑袋往国外钻。难道是距离产生美?要这么说也不对,我中华大地多么广博,换个地住也能产生距离美吧?
    经过任玉娇的介绍,他们这个圈子,也就是在队伍里的这几个人。只有麦斯、普林斯还有那个牧师美眉梅林家里是财大气粗的,其他几个的家庭只能说是还可以,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还可以应该也算很有钱了吧?
    闲话说了挺久,经过五轮的烈火焚城攻击,眼前的风狼被屠戮一空。杀死的风狼数也接近了150只,而且麦斯等人的经验也疯狂的冲击。现在麦斯的等级已经高达24级,相信还不要等待刷完风狼的任务,麦斯就可以抵达28级的峰顶,加上任务的奖励,30级也是很有可能的。而任玉娇现在的等级也高达26级了,应该在刷完风狼的时候就可以到达30级。而我的等级已经超过了39级的50%了,相信40级应该不用很久。
    经过反复的来回挑逗风狼,我们已经把任务杀到了290只,只要刷完10只任务就可以完成了。而我的烈焰焚城也已经达到了高级称谓,不过从10000000/156的纯属度上看,应该还有提升的空间。而我现在也开始对达尔文的话产生质疑,难道我不用找达尔文就能提升技能的等级?
    为了确定我的想法,我打开了技能栏。不出所料,火魔缠绕的等级也从初级转为中级眼看就要到高级的境界了。不过我脑海中有产生了另一个可能,也许我还能从达尔文那里学习到更高级的魔法也不一定。
    经过两个小时的搏杀,与其说是搏杀,不如说虐杀比较贴切。在我打风狼的期间,虽然偶尔有重新刷出来的风狼,但是依旧在我火魔缠绕的打击下陨落。而等级已经超过27级的麦斯显然很烦躁,也开始冲上去砍杀风狼。不过他的伤害值少得可怜,就算出现暴击也才100多的伤害值,不过麦斯依旧没有气馁,依旧杀得不亦乐乎。
    这当然也和我拉的仇恨值有关,如果麦斯的仇恨值超过我,那么风狼很轻松就能把麦斯送回去重生。
    而身后的众人也显得很无聊,在我拉住怪物的仇恨以后,都纷纷出手相助。有些不走运的风狼直接就在我一个火魔缠绕和众人的轰击中轮回,这样多少也打发了无聊的时光。
    在杀完最后十只怪之后,我们意外的发现队伍里没有一个人可以使用回城卷,还好这里离回城的地方不远,但是也要走十分钟的样子。
    就在我们庆幸即将完成任务的时候,“嗷呜~”一声狼嚎把我们拉回了现实。
    我看着这头浑身金黄色毛发的风狼,毫不犹豫的探查过去————
    【疾风狼】黄金级B
    等级:???
    攻击:???
    防御:???
    技能:急速、嗜血、风刃
    怪物介绍:在疾风平原盛行一时的猛兽,就是在它的带领下。在平原上经营了数十年的人类商队抛弃了这条捷径,从而转向更为遥远的丝绸沙漠。身为狼族的首领,它比其他的风狼更加的凶狠狡猾,人类派遣的部队多次围剿依旧没有将其制服。
    ……………
    现在已经39级的我竟然看不透他的属性,粗略的估计他应该在50级左右。我一看这头风狼的技能,敢情还是一个加强版。不过这个加强版的技能有点变态,物理攻击力肯定不会差,更难对付的是这家伙还有一个风刃,应该是风系类的魔法吧!看来要想回去交任务,就必须打倒他,谁让他好死不死的挡在疾风平原和新手城的必经之路。因为B都是拥有主动攻击能力的,只要我们出现在他周围,那么攻击我们是必然的………。!~!
    ..
第十二章 勇斗狼王
    我缓缓的开始靠近狼王,但是依旧保持在不吸引狼王仇恨的范围外,我开始把自己的属性和狼王的属性比较起来————
    职业:修真者
    等级:39
    荣誉值:0
    善恶值:0
    道术:0-0
    法术:0-0
    攻击:95-110
    魔法攻击:260-315
    防御:200-345
    命中:37-53
    闪避:50-50
    道根:99
    五行属性:金成长+120%木+105%水+114%火+500%土+206%
    ……………
    相对于狼王来说,他的攻击肯定是在普通怪物的两倍以上。、1      小  说  α。。C整理就是这简单的两倍,攻击可能就已经达到了600,相对于我现在345的防御,应该一下就能把我的血槽打掉一半,如果出现暴击,我百分之百会嗝屁。
    麦斯也看出了我的犹豫,问道:“不如我们一起上,肯定能干掉这只狼王!”麦斯倒是觉得很有信心,毕竟他现在已经30级了,实力也不容小觑。
    我不慌不忙的说道:“狼王的攻击高达600,我们在场的人没有一个能防御得住。大家先静一静,我先制定一下战略。”
    我脑海中出现了几个方案,其中自然少不了麦斯刚才的提议。但是很快就被我否决了,从狼王的急速技能和之前普通风狼的疾风比较,速度肯定快了不止一倍,已经能够近身威胁我的安全了。||看来还是放风筝比较保险,但是也不能靠我一个人,毕竟大家都在同一个队伍里,任务也是相同的。谁也不能挂掉!
    于是我说道:“任玉娇、琳达和梅琳负责后勤的支援,麦斯你也要在关键的时候吸引住狼王的仇恨,至于普林斯现在就进入潜行,关键时候用你匕首上的毒药麻痹狼王,不过你也要注意,一攻击就撤退不要管有没有命中。”
    计划完毕,我手揣着一个中型的治疗剂和魔法药水。火魔缠绕的微光在我的手上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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