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尸身放荡不羁-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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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种妆容并非安步故意的,只是因为她的视觉异常,根本无法分辨颜色,只有黑白灰的深浅对比,所有人在她眼中都是灰皮肤,黑人除外。
站在安步面前的五人,是澎湃的乐队成员,每周演出三场,安步偶尔会和他们一起上台表演,不过既不是主唱,也不是吉他手或键盘手,而是架子鼓鼓手。
女鼓手比较少见,因为鼓手对体力要求很高,女性的力量天生不如男性,短时间表演没问题,但连续坚持两三个小时就比较吃力了。
安步的力量值取决于生气值的高低,越激烈的运动,越有助于力量的发挥。只要及时补充营养,确保自己不会陷入饥饿状态,她可以连续暴击一个世纪。
“行了,别闹了,准备上台吧。”主唱韦鲁斯招呼一声,带着几人朝舞台走去。
晚上10点左右,正是夜生活刚开始的时候。安步跟着乐队成员走上舞台,那张哥特式的烟熏脸,在彩色的灯光下,显得格外鬼魅。虽然她的位置并不显眼,但脸上的闪粉,还是让她在第一时间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冲击了大部分人的审美。
不过,在这种纸醉金迷、群魔乱舞的环境下,任何非主流的存在都不会有人感觉奇怪,顶多就是送上一片善意的嘘声,更何况还有一部分人本来就是审美异常的非主流。
主唱韦鲁斯熟练与众人打招呼,用诙谐的语言带动现场气氛,然后打出一个手势,在一片嘶喊声中开始了劲爆的演出。
安步站在架子鼓前,配合着音乐节奏,手臂交叉挥舞,畅快淋漓地敲击着鼓面,全身都在发力,每一下都恰到好处,动作绚丽而极具观赏性。
之前还在吐槽那张脸的众人,此时都被鼓声的节奏激活,肆意地投入狂欢之中。
一曲即将终结,主唱的歌声骤然一顿,其他配乐也同时停止,短暂的空白中,只听一连串鼓声密集地宣泄出来,如狂风骤雨,闪电雷鸣,两条纤细的手臂,展示出了极为高超的技巧,一瞬间引爆了全场。随着气氛的高涨,安步也收获了不少生气值。
“啊啊啊啊啊——”一声声尖叫此起彼伏,众人再次沸腾。
“啊啊啊,韦鲁斯,我爱你!妖妖,你太帅了!”
“妖妖,再撸一发!”
“妖妖”就是安步在乐队的外号。虽然她表演的次数不多,但她妖异的妆容和酷炫的技巧,都让众人对她印象深刻。
一场表演结束,安步走下舞台,换上了乐队原本的鼓手。第二首歌曲很快开始了,但众人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似乎没有之前那种热血沸腾的冲击力了……
“步步,给,专门为你调制的果酒,粉红罗裙。”酒吧老板李奥将吧台上的一杯果酒推到安步面前。
“谢谢。”安步依然顶着那张妖艳贱货的鬼脸,拿起酒杯淡定地品尝着果酒。她只能喝18度以下的果酒,而且不能过量,否则就会降低生气值。事实上,任何饮料在她嘴里都跟白开水一样,没什么味道,喝的不过是个情调。
“步步,真的不考虑加入乐队?”李奥笑道,“以你的技术,将来若是出道肯定能红。”
安步斜靠在吧台上,手指缓缓从杯沿划过,懒懒道:“我若是想出道早就出道了。”
参与高人气事业是增加生气值最快捷的方法之一,娱乐圈的人气自然是不言而喻,但安步绝对不能成为明星,确切地说,是不能成为任何需要露脸的公众人物。她不会变老,一个人保持十年的青春很正常,但二十年三十年还没有任何变化,那就太让人怀疑了。
为免不必要的麻烦,安步只能忍痛放弃星路,低调而华丽地攒人气。
“唉,太可惜了。”李奥似真似假地感叹一句。
正在两人说话间,酒吧外忽然闯进一群气势汹汹的便衣警察,为首一人亮出证件,大喊道:“警察临检,所有人安静,站在原地,等待抽检。”
酒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场所,经常会出现买卖毒品或吸食毒品的人,所以警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行突击检查。
安步对检查没意见,前提是她不在场。
李奥见安步一脸纠结,忍不住小声问:“你该不会……”
“没有,只是我不方便接受检查。”检查出毒性还算好的,什么都检查不出来才叫可怕。
李奥也没问,指了指吧台后:“那边有一条安全通道,趁着现在场面混乱,你赶紧走吧。”
“谢了。”安步忽然拉过李奥的领结,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然后快速走进吧台后面的通道中。
“这家伙,随便撩人真的好吗?”李奥小声低估一句,眼中却盛满笑意。他要是再年轻个十岁,一定不会放过这只妖孽。
澎湃酒吧有两条安全通道,一条明线,一条暗线,安步走的就是那条暗线,没有被警察堵到。
离开酒吧时才刚过11点,对安步来说,至少还有4个小时的活动时间。
她一边在街道上漫步,一边想着要不要回去开跑跑?
正在这时,手机突然想来,来电人是辛妍。
奇怪,她今天不是去接她男朋友了吗?这个时间不在家里或者宾馆和男朋友秀恩爱,打电话给她干什么?
安步将电话接起,刚喂了一声,就听到对面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你好,我是源源便利店的店主,这支手机的主人在我的店里喝醉了,不知道您可以过来接她一下吗?”
“便利店?”安步以为自己听错了,“她在你家便利店里喝酒?还喝醉了?”
“是的。”店主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委屈,“希望您尽快过来。”
“好的,麻烦你把地址发给我。”
十五分钟后,安步赶到源源便利店,一眼便看到辛妍醉醺醺地趴在桌子底下,双手抱着凳腿,哭得撕心裂肺。在她身边,零零散散地倒着几只空酒瓶,地上还有一滩可疑的呕吐物,散发着能够引发人类恶念的刺鼻气味。
不远处,一名长相憨厚的中年人苦哈哈地看着这边,见安步进来,不但没有放松,反而更紧张了。原因很简单,安步还没来得及卸妆,那一身暗黑系的另类打扮,一看就是不良少女,还是那种中二病晚期的不良少女。
“你……你就是刚才和我通话的女孩?”店主不确定地问。
“是的。”安步见店主神色诡异,自以为很理解他的心情。好好一家便利店,硬是被一只醉鬼霸占,弄得其他客人都不敢进来了,任谁都不会开心。然而事实上,他是被安步泯灭人性的妆容吓到了。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安步一边将辛妍扶起来,一边向店主表示歉意。辛妍也真是天才,居然在便利店买醉!人家没报警都算厚道了。
“没事,你把人带走就好。”店主倒是个好人,诚心劝道,“小姑娘年纪轻轻的,有什么想不开的啊。”
“您说的对,回头我会跟她好好谈谈的。”安步顿了顿,从口袋里取出一百块,“这是一点小小补偿,希望没有给您带来太多损失。”
“不用不用,你们走吧,早点回去休息。”店主连忙摆手。
安步也不多话,放下钱,扶着辛妍走出了便利店。
第4章 知心姐姐
第二天,辛妍在头疼欲裂中醒来,刚睁开眼就看到安步顶着一张真·死人脸坐在床边,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发生什么事了?”辛妍懵逼地问,显然还没睡醒。
“你说呢?”安步幽幽道,“也不知道是谁,发神经地跑到人家便利店去买醉!”
辛妍一愣,随即捂住脸,痛苦道:“步步,我失恋了!”
“嗯,说说看,怎么回事?”安步给她倒了一杯水,然后靠在床头,等着她叙说自己痛彻心扉的经历。
辛妍发了一会呆,情绪低落道:“他要订婚了。”
“什么?”安步没见过辛妍的男朋友,只知道对方是个富家公子,与辛妍是校友,不过辛妍后来因为某些原因中途辍学了,没有文凭的她只能暂时在餐厅做服务员。尽管如此,两人始终没有分手,谈了将近三年的恋爱。为了能够配得上对方,辛妍在工作之余,还报了VM数控培训班,努力充实自己,希望有朝一日能在事业上有所成就。
她一直坚信他们两人的感情牢不可破,直到昨天,一切都变了。
故事很老套,也很现实,富家公子放弃平民女朋友,找了一位门当户对的白富美未婚妻。比较残酷的是,辛妍的男朋友从来没有付出过真心,只是将她当作固定床伴。她干净,漂亮,听话,对方觉得包养这样一个情人很省事,所以两人保持了三年的情人关系。直到这位富家公子在家人的要求下,决定与一位出身名门的女性订婚。
辛妍去接机的事,并没有告诉她的男朋友,原本准备给他一个惊喜,结果却看到他挽着一个女孩走出机场,两人有说有笑,举止亲密。她当时还自我安慰地想,那个女孩可能只是他的姐妹,于是鼓起勇气去打招呼。
然而,那位富少对她的出现仅仅只是惊愕了几秒,之后便平静地介绍:“这是我的未婚妻元施诗。”
对辛妍的介绍却是:“我以前的校友,辛妍。”
以前的校友,连“前女友”都不是。
看到男朋友的态度,辛妍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但凡他对自己有一丝感情,都不会如此轻描淡写地定义两人的关系,甚至没有丝毫慌乱和心虚,仿佛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
那一刻,辛妍感觉整个世界都塌了,三年的感情,被他一句话击得粉碎。在他那位明艳照人的未婚妻的注视下,她连质问的力气都没有了,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亲亲我我地走出自己的视线。
然后,她收到那个男人的短信,他告诉她,他马上就要订婚了,如果她还愿意跟着他,他会好好养着她。
养着她?这不就是让她当一个见不光的情妇吗?她的身份,也就只配当一个情妇?!
辛妍最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机场的,当时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宣泄一番。
“所以,那家便利店成为了你的宣泄场所。”安步饶有兴味地问,“我比较好奇,你是怎么选中那家便利店的?”
辛妍讷讷地回道:“那家便利店的酒都摆在靠窗的货架上……”
安步:“……呵呵。”所以说,这种容易让人脑残的东西就不应该出现在太过显眼的位置!
“不是,你的重点是不是搞错了!”辛妍忽然反应过来,“我被渣男伤害了,你却只关心那家便利店?”
“你也说他是渣男了,何必为了这种渣男折腾自己?在机场的时候,你就该和他做个了断,而不是傻傻地看着他们离开。”
“除了这样,我还能做什么?”辛妍低下头,双眼通红,“他的未婚妻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和他郎才女貌,情意绵绵,如果我当众吵闹,反而更加狼狈不堪。三四年的交往,我一直以为我们真心相爱,结果他只是把我当作一件消遣品而已。是不是我的出身更好一点,才有资格和他在一起?家世真的那么重要吗?”
确实很重要。
安步见过太多身份悬殊的情侣,结局大多惨淡收场。真爱本来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更何况是那种一开始就不对等的感情。灰姑娘的故事,到底只存在于童话中。那些富家子弟,见识过各种各样的美女,又有多少会为了一个普通女人动心,甚至为她放弃壮大家族事业的机会?更何况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