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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6章

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第5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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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壮壮在一边受不了的翻了个白眼,对小静说:“小静姐,拜托你快点嫁给我小舅舅吧,从打跟你处对象,我小舅舅都快成精神病了,整天患得患失的,你要是真不要他了,我估计他都得疯。”

    “诶?你个熊孩子,啥叫你小静姐姐不要我了,你找揍是不是?”大乱最听不得别人说自己跟小静之间不吉利的话了,听到了壮壮这个假设后,立刻有点急了。

    壮壮撇撇嘴,说:“切,我才不怕你呢,你就是个妻管严。”

    “嘿,你个臭小子,你还敢笑话我?你爹还是妻管严呢,不信你问你爹他是不是?”大乱怼了外甥一句,随即转头,对姐夫那桌大声问道:

    “二姐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妻管严?”

    林宏伟尴尬地咳了一声,说:“这个……问题咱们刚才不已经讨论过了吗?我不也已经发表见解了吗?”

    “不行,你得重申一遍,你到底是不是气管炎?不然,你家这个臭小子还笑话我呢!”

    林宏伟侧过头,看了他媳妇一眼,郑重其事的说:“是,我是。”

    “听听听听,你爹自己都承认他是妻管严了,你要是瞧不起我,就是瞧不起你老子。”大乱一脸得意,点着壮壮的脑袋教训道:

    “我跟你说,男人听老婆没啥不好的,只有那些大男子主义思想的老封建,才会认为听媳妇的话是丢人的事儿呢,咱们家呀,从你舅姥爷那辈儿起,就个个都听媳妇儿的话,这是咱们家的优良传统,到啥时候都不能丢,记住了吗?”

    壮壮不以为然的翻了个白眼,不屑的说:“哼,阿谀奉承,溜须拍马,恶心!”

    “呀,你小子还敢埋汰我,找揍了是不是?”

    大乱在壮壮眼前挥了挥自己沙包大小的拳头,吓唬道:“我告诉你,你不用狂,等你将来遇到自己喜欢的姑娘了,你比我还能溜须拍马,比我还妻管严呢,不信咱们走着瞧。”

    妞妞说:“小舅舅舅说的对,我也认为男人怕老婆不是啥丢人的事儿,那是男人对自己妻子表达自己感的一种体现,小静姐,你认为呢?”

    小静看了大乱一眼,微笑说:“我也这么觉得的。”

    一听到小静这么说,大乱顿时眉开眼笑,点头如捣蒜的说:“对喽,对喽,就是这么回事儿!其实男人哪有怕老婆的,只有老婆,愿意让着她,迁就她,讨好她,所以才会怕她的,这是俩人感好的表现,你个臭小子还是单狗呢,怎么会懂这个道理呢?”

    这番话,表面上像是在教训壮壮,其实是在向小静表白呢。

    这波麻的cao)作,立刻遭到了妞妞和小锁的奚落和打击。

    不过,不管他们怎么嘲笑他,他都一点不在意,因为他看见小静被他说得脸红红的,一脸幸福喜悦的神色。

    只要她开心,他也就开心了,别人怎么说怎么看,他才不在乎呢!

    如今,小静跟大乱的感发展非常平稳,在小静的帮助下,大乱已经完成了初中的课程,马上准备开始学习高中的课程了。

    两个人也说好了,等小静一毕业就结婚。小静是发自内心的接纳了大乱,并且上了他,虽然在别人看来,大乱配不上小静,但感的事,没有谁配上谁配不上谁的,只要相知相,便是最般配的。

    就好比y国的某王子,长得高大帅气的,全世界有无数的名媛佳丽想嫁给他,可他却偏偏选中了一个比自己年纪大又结过婚的非裔女人。

    在很多人眼里,那个女人又老又丑又任又自私,根本配不上王子,可是王子就是他,哪怕全世界都站出来反对那个女人,他依旧义无反顾的把她娶回了家,甚至不惜为他与全世界作对。

    这种没有门第观念,没有外在条件制约的,才是真正的呢!

 第749章

    霍建峰是个呆不住的性子,回来的第二天,就跑到他分配到的那个单位去报到了。

    那个派出所是个很小的街道派出所,整个所里加上他,一共才十二个人,八男四女,都是正式编制的。

    报道后,他只用了一上午时间便熟悉了所里的业务,他们所管辖的区域不大,只是几个家属区,平日里除了巡逻,基本上没什么大事儿。

    但也不是真的啥事儿都没有,偶尔谁家丢了东西,或者街坊邻居打架闹矛盾了,或者有耍钱跑破鞋的烂摊子事,他们还是得去管滴。

    这个派出所,说白了,跟居委会差不多,就是管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只不过所管的那些事比居委会管的事稍微严重那么一点而已。

    至于杀人放火之类的大事,霍建峰问过了,最近五六年都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件,所以他们这个单位,基本上就是一个升级版的居委会。

    作为“居委会主任”的他,走马上任后,自然受到了同事们的热烈欢迎。

    因为知道他的来历,大家都对他很钦佩,经常探听些他从前在南方北方的光荣事迹。

    霍建峰也有意要树立自己在下属跟前的威信,就把自己从前的一些光荣事迹跟他们说了。

    为了增强他的信誉度,正式上班没几天,他就以天热为由,请弟兄们到澡堂去泡澡了。

    当他那一身大大小小的伤疤展露在同事们的面前时,同事们都震惊不已,同时也对这位新上司更加钦佩了。

    人家是大英雄嘛,为国家为人民出生入死,见过大场面,经历过枪林弹雨,值得他们敬服。

    哪像他们似的,整天跟居委会大妈一样,尽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霍建峰用自己的满身伤疤,奠定了在同事们心中的威信,从此干起工作来也更加顺利了。

    因为他们管辖的这一片基本上都是家属区,居民们基本上都有正式工作,生计不成问题,所以这里非常和谐,很少有什么事端。

    霍建峰他们也很清闲,每天除了巡视,基本上没什么重要的事。

    因为清闲,他每天都能按时的上下班,虽然在单位时挺清闲的,但是回家时他却一点都不清闲。

    他把自己在家的时间排的很满。

    每天早晨,他都早早的起来,陪高大爷一起到公园去晨练,高大爷练气功,他则沿着公园跑圈,练单杠,有时还在地上练俯卧撑,以保持自己强健有力的体魄。

    晨练后,再跟高大爷一起回来。吃完早饭,他就跟他媳妇俩一起骑着车子送孩子去上学。

    这会儿交通法上还没有不许骑自行车带人这一条,所以霍建峰每天都驮着两个孩子,横梁上一个,后车架上一个。

    每次都是小双坐在横梁上,大双坐在后车架上。

    其实按体重分配的话,应该让大双坐在横梁上,小双坐在后车架上,因为小双的分量重,坐在横梁上会让他蹬车比较费劲。

    只是,大双这孩子比较特性,总认为坐横梁上丢脸,情愿走着去也不肯坐横梁。

    没办法,霍建峰只好让小双坐前边,让大双坐车后架子了。

    而韩明秀则骑车子驮着窈窈,两口子一起送孩子去上学后,他俩再去上班。

    其实,家里边有车,高大爷早就说过让他们开车上下班,接送孩子也方便,但是让霍建峰给婉言谢绝了。

    现在天气还不冷,他们骑车子就可以,这样既能多有一些跟孩子们在一起互动的时间,又能顺便锻炼身体,一举两得了。

    不过,等到冬天天冷时,他肯定会开车接送孩子和媳妇儿的,他可舍不得让媳妇和孩子遭罪。

    不光负责送孩子上学,中午放学再上学,还有晚上放学,他们两口子都负责接送,晚上孩子回来后,他俩还得分别陪着孩子们写作业。

    霍建峰虽然只念到初中毕业,但后来在韩明秀的带动下,也自学了一些高中课程。虽然没学完,但他现在的文化水平在这个年代还算是可以的,辅导孩子写作业也完全没问题。

    陪孩子们写完作业,霍建峰就会带他们出去玩,有时去公园,有时去逛街,还有时陪他们去看电影、看马戏……

    他就是想要把之前亏欠孩子的那几年补偿回来,只要不上班,他就必定要跟孩子们黏在一起,努力的补偿孩子们,增进他们父子、父女间的感情。

    当然,跟韩明秀之间的感情也一如既往的甜蜜。都说小别胜新婚,两口子分开好几年,如今乍然团聚,自然都十分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俩人无论干什么都有商有量的,便是意见不一致时,也都心平气和的说,从来没有红脸的时候。

    高大爷和高大娘见他们一家人如此幸福美满,老两口看着也跟着高兴,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日子变得格外有生机,感觉似乎空气都是甜的……

    十二月份的时候,深圳那边又传来消息,马立军和小秋要在小年儿那天结婚了!

    之所以选在那天,主要是因为韩明秀在那个时间段放寒假,霍建峰那个时候也能放年假了,可以到深圳那边来参加他们的婚礼。所以,他们俩才特意把婚礼定在小年儿,就是为了能得到亲爱的哥哥和嫂子亲临现场的祝福。

    得知他们俩要结婚,霍建峰和韩明秀都很高兴,两口子也一口答应下来,到时候一定去。

    小秋在向韩明秀报告自己结婚的大好消息的同时,又向韩明秀透露个秘密。

    小四跟苏轩迟也谈恋爱了!

    而且已经谈了一个多月了,搞不好还会跟他们一起结婚呢!

    韩明秀听到这个消息后,震惊得嘴巴都张成了“o”型。

    那个苏轩迟她见过一次,记忆中,那家伙是个带着蛤蟆镜,穿得花里胡哨的纨绔子弟。

    完全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跟小四这种农村丫头走到一起?

    不搭呀!

    后来经过询问,才知道他们走在一起的历程。

    原来,苏轩迟最开始过这边来工作的时候,并没有对小四有那种意思,只是因为小四的性子比较泼辣,跟个小辣椒似的,苏轩迟比较喜欢逗她,很喜欢看她被气炸毛的样子。

    久而久之,俩人就结了梁子。

    准确的说,是小四跟他结了梁子。因为苏轩迟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挺不着调的,但其实是个性格极好的人,从不爱记仇,所以每次跟小四抬完杠后,他完全都不当回事。

    小四却是泼辣记仇的性子,好几次都被苏轩迟气炸了,所以一直看他不顺眼,俩人只要一见面,就要往一起掐,不互怼几句就再过不去。

    那会儿,他俩算是一对欢喜冤家吧。

    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他俩之间的关系。

    因为苏轩迟是台省来的,穿衣打扮和行事作风跟本土的年轻人大不相同。

    他喜欢穿花俏的衣衫,烫个性的头型,做事高调招摇,加上他又是台省大老板的儿子,所以没来几个月,便成了人尽皆知的纨绔子弟。

    几个当地的无赖知道苏家有钱,又见苏轩迟这么招摇,便打起了抢劫他的主意。

    某日晚上,苏轩迟看电影回来的时候,车子经过一个胡同,被一个昏倒在路上的人给挡住了去路。

    他下了车,本想去看看那个人到底咋样了,没想到刚一下车,“呼啦”一下,不知从哪冲出四五个年轻人,个个都手持棒子,刀子等凶器,直接上来招呼他。

    苏轩迟从小娇生惯养,哪见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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