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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今晚有事不回家-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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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性这玩意,我好像天生很淡。就在大学里的时候疯过一阵子,当然是和朱静,要不我也不会那么早结婚,那么早要孩子。后来当辅导员,学生里有那么几个女的,对我很有兴趣,我作为老师当然不能乱来,主动和她们拉开距离,这样她们也就知难而退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还处于朱静的免疫力之下。朱静工作忙,很少和我同时上床睡觉,孩子又小,所以我早就习惯于和尚一样的生活了。
事业上不顺利的时候性欲也不会旺盛。我的所谓事业无非就是当官,当了系里的总支副书记,进了市里的“梯队”。但是进“梯队”不等于马上被提拔,还且得熬着呐。
好像夫妻之间没有性,就容易吵架。我和朱静经常吵,吵的内容无非是钱。总是她先挑起事端,像打机关枪一样叨唠叨唠没个完,说她赚钱多么多么辛苦,说我胸无大志只知道混日子。一般情况下我不理她,但是如果触及两个问题我就要跟她急了。一个是我妈,你知道我妈妈守寡多年把我和姐姐带大非常不容易,我当然容不得她说我妈一个不字。另一个是我的工作,学校的工作的确没什么劲,赚钱又少,但那也不是我自己选的,当初我留校还不是为了把她留在上海?你知道咱们那届的毕业分配多残酷啊,我留校,她留上海,一下子占去两个上海名额,为这件事老师和我得罪了多少同学啊。说来说去我们俩就是不该谈恋爱,如果没有这次恋爱,我们的命运会是另一种样子。可说到底是她追的我啊!当初我一点也没主动,是她吵着闹着要嫁给我呀。你说说,以她朱静的品貌学识,嫁给我不能算亏吧?
可是这话还真不能提,一提她就急。我猜想她对这一点是深深地后悔着的,从小到大,她就没做过任何错误的决定,惟一的错误就是嫁错了人。对这一点我也同意,我也认为我娶错了人。而且,我好像被这次错误给震住了,既想改变又怕改变,就在这样的矛盾中得过且过。有了孩子怎么离婚?我想这就好像把我们每个人活活撕成两半的感觉,大人还能忍住疼,孩子怎么受得了?
就算不离婚,总当着孩子吵架也不行。我想,得啦,我忍了吧。我就不吭声了,只要她不提我妈,爱怎么挤兑我就怎么挤兑我吧。这样一来把朱静的脾气惯起来了,她可以随时随地训斥我,羞辱我。有一次老金到上海来,我炒了两个菜,正喝着酒,她回来了,当着老金的面就摔盆摔碗的,气得老金一拍屁股走了,从此再也不登我家的门。
那天我送老金出来,他问我:“朱静怎么变得这样了?上学的时候还不是这样啊!”
我说,等你结了婚,把大姑娘变成小媳妇的之后,你就全明白了。
老金说:“我他妈一辈子不结婚了!”
成了,这一段的生活我就不多说了,总之是不容易,受挤兑。好在孩子还不错,上学以后功课总是全班第一,体育成绩尤其出色,这可能是得了我的遗传吧。上三年级的时候,亮亮双脚颠球得了上海市少年组的冠军,体校的教练追到家来做我们的工作,说这孩子有足球方面的天赋,是个好苗子。我当然没意见,不过朱静不干。她觉得千万不能让孩子去搞体育,搞体育如果搞不出名,下场会很惨。
这些年朱静卖纱卖布挣了一些钱,后来美国人那边抵制咱们了,钱就不好挣了。这样她就想到要移民加拿大。她是通过一个香港人联系的,这人住在加拿大,名叫皮特,后面还有他的故事。皮特很快帮我们全家办好了移民加拿大的手续,算是投资移民,过来就有绿卡的。我把学校里的事情辞了,决心来加拿大开始我的新生活。
学校分给我的两居室已经被我买下了,现在我把它卖了40万,加上朱静存下来的60万,又从我姐姐家拿了点,都通过老金在香港的公司换成美元汇往加拿大皮特指定的帐户上。老金还为此事专程来了一趟上海,他问我皮特这个人可靠吗?这么一笔钱汇过去,万一出了问题再追可就难了。我说朱静了解他,朱静说没问题就肯定没问题。
老金劝我再慎重一点,说国内形势那么好,干嘛非要出去呢。我说形势再好也跟我没什么关系,反正我在这儿也没什么发展,不如到加拿大去搏一下。说到底还不是为了孩子嘛,早晚也要让他出去留学的,晚出不如早出。到那边扎下根,兴许还能把我老娘接过去享两天清福呐。
临走的前一天,我到我妈那儿告别。我姐姐姐夫也在,说了许多动感情的话。我把家庭不和的责任都揽过来,说是在朱静坐月子的时候我因为工作忙对她照顾不周,她就记我仇了。其实我心里想说,她是记你们的仇了,你们不同意我娶她,她觉得你们是在歧视她。
我妈说,你到了那边自己当心身体,过得不好就回来,过得好,就不必回来了。
一句话说得我眼泪下来了。我给我妈跪下,说妈您多多保重,我一定混出个样子,把您接出去。(来啊,喝酒喝酒!)
这样我们就到了多伦多。是皮特来机场接的。朱静一见皮特就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搂着皮特又是拍背又是挨脸的,我想可能她是因为踏上异国的土地而特别兴奋,也就没在意。当初在上海办手续的那段时间,朱静就和他成双结对早出晚归的,我一点也没有吃醋的意思。
刚到加拿大,有很多事情要办。朱静要到大学注册上学,孩子要进小学,我呢要找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面包房里干,每天夜里去上班,揉面、做面包、烤面包。面包房的主要营业时间是上午,就跟咱们这卖早点似的,卖到中午一天的生意就结束了。
我因为早有思想准备,所以并不觉得一个大学老师干这份工作丢人。反倒是适应语言环境让我费了不少劲。你知道我在中学里是学俄语的,大学里的英语也没过关,因此到了这等于是个文盲加哑巴。朱静和孩子都比我强,很快就适应了,我就不行,报纸看不懂,电视也听不懂,好在我夜里工作不接触什么人。下班回家吃了晚饭,我就边看电视边学英语。
日子过得真快。大概半年以后,我的语言关也过了,和邻居同事的关系也建立了,生活安定下来了,这个时候皮特又出现了。
皮特这个人我在上海见过几次,到了多伦多又见过几次,总的来说印象不坏。他比咱们大几岁,像是个老知青似的,单身一人,人相当精明。
这天朱静提议说要请皮特吃饭,来加拿大半年了,该正式地谢谢他。她在CHINATOWN的一家高级馆子里订了位子,叫我下班就过去。我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在那儿了,是皮特开车接他们来的。
亮亮先看见我,欢呼着跑过来。不知怎么我忽然觉得不舒服,仿佛是我被请吃饭,他们倒像是和谐的一家三口。饭桌上我基本不开口,都是朱静和皮特两人对谈。亮亮一个劲给我夹菜,逗我说话,这孩子懂事了,以为我是上班累的不想说话。
朱静说,我们住的地方离我上班的地方近,离她上学的学校太远,每天坐公车很不方便,以前在上海天天挤公车去浦东上班,到了加拿大还是天天在路上赶。还说要是也像亮亮他们坐校车上学就好了。
皮特建议我们买一辆二手轿车,来去方便又花不了多少钱。朱静说她要买就买新车。皮特说在买新车之前,他可以每天接送朱静。我连忙推辞说那怎么行,你成了给她开校车的了。
皮特说不用客气,他是顺路的。说朱静可以帮他参谋一下生意上的事情,他是朱静以前的客户,曾经得到过朱静不少帮助。我见朱静不拒绝,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第二天早晨皮特开车来接朱静上学,我当时上班不在现场,不过可以想像那种情景:朱静把亮亮送上黄色的校车,再坐进皮特的那辆奥迪A4,两辆车一前一后离开我们居住的街区。下午,皮特送朱静回来的时候,我看见了。隔着玻璃窗,我看见他吻了朱静的面颊。这种告别的礼节是国外司空见惯的方式,但我看了特别不舒服。晚上,我对朱静说以后别再麻烦皮特了,她说你是不是吃醋了,我说没有,她说那你就不必庸人自扰。说完转过身气哼哼地睡了。
我这讲的是不是太像故事了?我自己有时也那么想。就像《北京人在纽约》里写的那样,郭燕遇上了斯蒂文。只不过这个斯蒂文是个香港人。
事情渐渐地有了发展。朱静说不愿总是麻烦皮特,她要在学校附近另租一处房子。我当然不同意。租再小的房一个月也得几百块,还不如买辆二手车方便呢。朱静坚持说这样好,说是她一个人清净,学习起来更专心。我说要不我把工作辞了,把房退了,全家搬到学校附近去住呢?她还是不干,仍然要自己单租房子。
没办法,只好随她去。她在学校旁边租了个小房子,只在周末回来和我们聚一下。
转眼到了放暑假的时候,她带亮亮和皮特去美国玩,我没有假期不能和他们一块去。这段时间,我认识了邻居布鲁斯,一个来自德国年近八十的老头。我们常在一起喝啤酒,这老头特别能喝,喝完了话多,简直是口若悬河。布鲁斯单身一人,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总是劝我信上帝。他有一个GIRLFRIEND名叫露西,老太太也有七十岁了,每周两次来和老头相聚。私下里我问布鲁斯,你们有必要每周聚两次吗?老头说很有必要。我问那为什么不结婚?老头说,他还没有把握忠实于露西。
朱静他们从美国回来,我把这事讲给她听。亮亮插嘴道:“结了婚的人可不可以做别人的GIRLFRIEND?”朱静顿时急了,冲亮亮大吼大叫。后来我问亮亮是怎么回事,他先是不说,后来吞吞吐吐说,他有一天夜里看见妈妈到皮特叔叔的房间去。
虽然我早就预感到会听到这个消息,但当它终于到来的时候还是让人受不了。她对我,我对她,相互之间早已没有尊敬的感觉,因此从行为上背叛对方是迟早会发生的事。孩子从小看惯了我们吵架,他除了害怕之外,恐怕也早已准备好了有朝一日我们分道扬镳。他像是一个真正的局外人,静静地等着看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
我等了几天,在一个临近周末的晚上去了朱静的住处。当然抓到他们了。不过没抓到现行,只是躺在一张床上。皮特很尴尬,嘟囔了一句“SORRY”便匆匆离开了。我不想打他,也不想打朱静,只想把这件事料理清楚。
我说:“亮亮归我,其他的你随便。”
朱静没说话。相当冷静。她叹了口气,做出惋惜的样子说:“我,我没想到——”
我挥手止住她。“你问问皮特离婚手续怎么办,我等你电话。”
我们没办离婚手续,因为手续办起来太麻烦,我们也没准备再婚。不过我们的婚姻就这么完了。十三年的日子,一个孩子,好像一场梦啊。一觉醒来,我到了另一个国家,做着一份临时的工作,还要把我的孩子培养成人。我没和亮亮提这件事,不知道怎么和他说,等着朱静和他说吧。
朱静是一周以后回来的,回来拿东西。她把亮亮叫到卧室里谈了一会儿,出来时两人的眼睛红红的。朱静走的时候提着两大箱衣服,亮亮帮她提一个小箱子,她不要我帮忙。
我和亮亮开始了两人生活。我发现他比我更能适应加拿大的生活,比如他的英文比我流利,嫌唐人街脏不爱去那里吃饭,另外,不爱听我的唠叨。这孩子突然长大了,有他自己的主意了。在加拿大,父亲也别想做儿子的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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