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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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些八卦的嘴脸,冯氏不由出声维护:“这事儿我早知道!”
轻飘飘一句,也不多过解释,却瞬间止住了那些想挑拨离间看笑话的人的心思。
一时冬秀出来,冯氏见她大大方方的,毫无扭捏自卑之态,更是多了几分喜爱,拉着她的手直说:“好孩子!”
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倒把冬秀弄得不好意思了。
外面大厅,胡竞之与众位兄弟热切攀谈,他本来就温和圆润,惹人亲近,又机敏善谈,说起沪市的见闻来,更是天花乱坠,直把众人听得如痴如醉,只觉那仿佛是天宫一般的好地方。
“今年沪市还有一个流行的,就是一本叫做《提刑官宋慈》的小说,那真是精彩至极,读来让人耳目一新,还能锻炼思维,使人更添几分敏捷,我们学校里的那些个同学几乎没有人不爱看的!”
胡竞之才说完,江耕围就止不住的咳了几声,嘴里的酒都流到衣襟上,好不狼狈,幸亏大家都盯着胡竞之,没人注意到他,便忙悄悄的擦拭了。
《提刑官宋慈》几个字一出来,江耕围还真是被惊到了。
然后就又是骄傲又是自得,还有点做贼心虚,他只知道妹妹的小说赚了许多钱,可不知道这么受人喜爱呢,妹妹真是太厉害了,江耕围在人群里独自品味着这份隐秘的快乐,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呐。
“嘿,以后你要是知道这小说就是冬秀写的,还不得整天吹着捧着我妹妹啊!”
江耕围看着未来的妹夫,默默的在心里YY着真相大白那一天的场景,妹夫肯定要惊得瞪掉眼珠子啦……
这边胡竞之已经有些熏熏然了,突然灵机一动,笑着说道:“我给大家出个脑筋急转弯吧!这可是那本小说里顶有趣的玩意,保证大家从没听过。”
“什么是脑筋急转弯啊,贰缍薄熬褪俏页鲆桓鑫侍猓忝强焖俚母嫠呶掖鸢福蛔汲な奔涞乃伎迹沂暌欢鸵⒙硭党龃鸢咐矗茫谝桓鑫侍猓桓鲅膊都诵⊥盗⒙戆瓮染团埽馐俏裁矗俊�
江耕围跟周围人都是一愣,别人发愣是想不出答案,觉得不可思议,天下还有巡捕怕小偷的么?而江耕围愣住,却是因为这个脑筋急转弯他没在妹妹的书上看过,可见是这贰缍约悍抡兆琶妹玫哪越罴弊渥约罕嗟模焕⒍际前潦榈娜耍僖环慈饽宰泳褪谴厦靼 �
胡竞之看众人说着什么这小偷武艺高强,巡捕打不过他或者这巡捕是假冒的,他其实也是个偷儿,怕被揭穿之类的猜测,心中暗笑,嘴里不慌不忙的数着:“1~2~”在座的人纷纷急切得交头接耳,不过答案五花八门,就是没一个答对。
“巡捕看着小偷拔腿便跑,是因为他要去抓那小偷啊,哈哈哈!”胡竞之公布答案,得意的哈哈直乐。
众人听了简直绝倒,可不是么,大家都钻牛角尖里了,哪能想到答案居然这么简单啊。
“再来一个!”众人被提起了兴致,觉得这脑筋急转弯比划拳行酒令还好玩呢,果真新奇有趣,而且听完答案之后,他们觉得自己已经知道该怎么去解答了,再出一题肯定就难不倒他们了。
“好,那就再来一个,要快速回答哦,我数到三就公布答案了。”
“听好了,你们一群人比赛跑步,最后你超过了第二,请问你现在是第几名!”
众人不假思索,纷纷说:“第一名,第一名!哈哈,太简单了!”
胡竞之公布答案:“超过第二名,你自己就成了第二名啊,怎么会是第一名呢。”
众人闻言,略一思索,纷纷拍案大笑:“好你个贰缍幽亩吹恼庋笞甑奈侍獍。媸呛猛妫 �
大厅里闹闹哄哄的,声浪一阵高过一阵,连新房里也听得到。
娉婷看了外面一眼,不无伤感和羡慕:“前几年我还跟兄弟们一起说故事玩呢,那时候真是快活,我要是个男孩子就好了!”
冬秀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在这样的世道,做女人有多难啊,她宁愿变成个男人,忍受生理的总总不适,换来一份自在行走于世间的自由。
“我可真羡慕你,表姐,你能嫁给贰砀缍嗪冒。蠹叶际侵椎那灼荩氲糜纸爰伊耍劝胩炀突亓耍南裎摇辨虫萌滩蛔∮趾炝搜邸�
“哎呦,好姑娘,快别哭了,一会儿花轿可就来了,仔细把妆哭花了!”
“就是,就是,现在可不是哭的时候啊,出了门子再哭不迟哟。”
屋内一堆妇人婆子围上去七嘴八舌的劝,冬秀心中实在憋得慌,世道艰辛,犹如洪水,而女人就是这激流中的一叶浮萍,一生只得随波逐流,飘荡零落。
屋内屋外到处都是穿梭的人影,忙忙碌碌的惹人心烦,连个躲清静的地方也没有,冬秀也不敢到处乱走,只好又回到吕氏旁边,继续接受各种复杂目光的洗礼。
好容易挨过这一天,冬秀只觉身心俱疲。
一来为娉婷感到忧心,二来也是受够了众人的打量。
她本以为自己真的能如猛士一般,敢于直面所有流言蜚语呢,哪知却差点在别人异样的打量目光里败下阵来。
她第一次切实的明白了如芒在背到底是种什么体会。
那些人毫不避忌的目光几乎要把她的双脚生生灼烧起来。
在那些人眼中,她和吕氏估计是傻了吧,好好的小脚偏要放开,莫不是打算以后到了婆家还要下地去干活吧,好好的小姐,居然把自己弄得这样上不了台面,啧,真是白瞎了那张脸。
胡家,冯氏看着微醺的儿子,责怪道:“你这病才好些,就不知道顾忌,怎么能喝酒呢,回头病又发了可别叫苦!”
“娘说的是,以后一定注意,不过今儿实在高兴,跟兄弟们也好久不见了,这才多喝了几杯!”
冯氏无可奈何的拧了把毛巾给儿子擦脸,又沏了杯浓茶与他醒酒。
“今儿我可见着江家姑娘了,咱们可错怪了人家。”
“嗯?”
“人家姑娘真个把脚放了,今儿所有人都看见了,我也亲自仔细打量过了,绝不是作假的。”
胡竞之听闻倒略清醒了几分,惊诧道:“她真的已经放了脚?”
“那还有假,她今儿穿了双绣花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一去就听见那些人在那嚼舌头,倒是委屈了人家姑娘!”
胡竞之听了心下很是欢喜,不想自己未婚妻还是个果敢有决断的人,比他预想的无知村姑倒是强了不少。
“那为什么说好的写信又变卦了呢,莫非她不识字吗?”这可不好,无知文盲比之裹脚还要更加可恶。
冯氏笑道:“人家姑娘也是念过几年书的,还是给你保媒的那个五叔祖教的,你忘记啦?才女说不上,也不至于不识字,这事倒要怪我,我当初就忘记把你的收信地址给人家了,人家姑娘就是写了信也不知往哪寄啊,估计也不好意思找我主要讨要,我看还是你先写封信给人家寄过去才好……”
胡竞之嗯嗯啊啊的应着,在母亲轻柔的絮叨声中,渐渐沉入梦乡。
在家里足待了三个多月,脚疾总算痊愈了,胡竞之便依旧回到沪市公学求学去了。
沪市的生活多么快活而繁忙,他每天的时间和生活都被安排的满满的,便将给未婚妻写信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忘在脑后了,到底是少年人,都不太知道这门亲事对他意味着什么呢。
第39章 消闲报
酝酿了大半年,冬秀终于正式动笔开始写《才子变身记》了。
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上过新学堂、留过洋,名叫周谦的富家少爷,因其博学善辩、文采非凡,又年轻俊雅、气度风流,甫一归国,便在国内文化圈内享有盛誉,是个大有名望的才子。
这样的风流才子,却抗不过家中封建古板的父母以死相逼,娶了个没见识、裹小脚的乡下老婆。
这老婆整日低头弯腰,唯唯诺诺的话也不敢大声说,长得丑、还不会打扮,整天好似一道鬼影一般在那老宅里飘荡,也似冬日的枯木,一身陈腐,毫无生气,让人生厌。
忍耐着拜过堂后,他便迫不及待的回城了,而她,自然是留在乡下伺候父母,他可不愿这道“污点”被同事朋友们知道。
回城后他很快就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学生,那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女性,能与他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也知道他的抱负和理想。
她青春靓丽、谈吐不凡,好似春日的清风一般叫人喜爱,才子决定与她共结连理,当机立断便休了老家的原配。
却不想洞房花烛夜后,他身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变成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
而这个名叫平儿的小女孩,居然就是他那个原配老婆。
真正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对于看惯了网络小说各种新奇设定的后世读者来说,这篇文简直毫无新意,可对这时代的人来说那就是异想天开,脑洞破天。
这篇小说围绕着这个变身后的大才子如何与封建礼教相抗争的日常而缓缓展开,而那里面描写的一幕幕场景,很多都是冬秀的亲身经历,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相当于冬秀的自传了。
除了主角,配角的故事自然也是不能少的,平儿的几个姐妹也是各有各的境遇和坎坷,从多个方面展现了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和苛待。
本来阴暗颓靡的悲惨事,却被冬秀以一种搞笑调侃的方式进行了描写,而且相当的细致,让人读来感觉真实可信,代入感极强。
哥哥江耕围是她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读者,冬秀将已经写完的前几章拿给他看,想从他这里收到一些反馈,以便调整和更改。
江耕围看着标题,有些意外,居然不是《提刑官宋慈》一类的破案小说。
《才子变身记》,唔,该不是妹妹闲书看多了,开始写些风花雪月的小说了吧,哎,真是女大不中留,这不是想嫁人了吧。
江耕围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翻开往后看,不知不觉就沉浸其中了,书页不停的往后翻,很快就翻到底了,这,正看得精彩处呢,他不甘心的又翻了两遍,才不情愿的承认真的已经看完了。
“妹妹,你这脑瓜子怎么长得,我可真是服了,你是怎么想到的,居然让一个大才子突然变成了个小姑娘,哈哈,他居然以为是在做梦,狠扇了自己几巴掌,把自己生生打晕过去了,真是蠢死了。”
“这有什么难想的,像我就一直想变成男孩子啊,可我又不知道变成男孩子会怎么样,干脆写一个男孩子变成女孩子的,让男人也能体会一把做女孩的感觉!”
“哎呀,真是妙,亏你想得出来,那后面呢,这个才子因为想变回去,胡言乱语,还想绝食自尽,他成功了么?”江耕围追问道。
冬秀看着他的反应,完全放下心来,看来她的设定和描述很成功,江耕围居然很轻松的就接受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冬秀故意卖了个关子。
江耕围心里痒痒的,十分想知道这才子到底如何了,不过按妹妹的习惯,估计明天就有新的篇章能写出来,大不了明天再来看。
“那你还打算发到报纸上去么,我看这篇小说比之《提刑官宋慈》更有一番别样的吸引力啊,要是发出去,肯定也能红。”江耕围兴奋的说着,然后顿了一下:“可惜上次那个报社倒闭了,澄平兄也不干这行了,咱们往哪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