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新石器女中医-第1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二排齐齐往后退出两步,已拉弓上弦的第三排上前,正好卡在第一排的每人之间。
“放!”
简华断喝。
弓箭手仰身,竹箭、木箭、苇箭,同一时间划过天空,嗡嗡声响在耳边,射向了有陶族人的身体。
木通大叔一箭放出,正中一个有陶人的胸口,只见他傻傻低头,好像还有些弄不明白,身体就软软倒下了。
嗨,这武器,太厉害了,他想欢呼一声,却听到简华冷清的声音再起,“掷茅手准备,放。”
二十多根标枪射出,有五支射中了有陶人,两人被射在腿脚上,三人被射中了胸膛。
被射中胸膛的奔出一两步,然后不支倒地了。
命中率很差,但敌不过一轮又一轮,井然有序。
陶粟眼睛瞪成了铜铃,背上冷汗冒了一层又一层,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打仗的,人还没有冲上去,石斧还没有相交,竟然已经有这么多族人倒下了。
腿上插着木茅的还在惨呼,倒下的有的已经死去。
炎族不是人,他们是魔鬼!
再不逃的话,他也要死在这里了!
细细一根木茅被他一咬牙拔了出来,带出一溜血肉,这木杆子韧韧的,跟他认识的木头都不相同,头上还绑着个什么东西,仔细一捏,竟然是骨头。他阿姆的,这炎族怎么想出来的,把骨头安在木茅上,他狠狠仍了手上木茅,手忙脚乱解下腰间的兽皮死死扎紧腹部流血伤口,大喊一声,“快逃,快逃啊。”
心胆俱颤的有陶人“哇”的怪叫一声,转身奔逃,连那些伤者都不管了。
陶瓦感觉有一大桶的冰水倒下,从头到脚淋了个湿透,这股寒意一直钻到了心里,全身都僵硬了。他说不出一句话来,举起的双手已没了知觉。
他的族人们就如同那飞虫扑上火焰,然后一个个掉进了火堆中,连一丝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炎族不该出现的,不该出现的,他们不该出现在这块土地上。
“陶瓦巫师,快逃吧,他们要追上来了。”陶窝颤着声,双腿抖得如同筛糠般,憋着吃奶的劲拖着他转身欲逃。
“金猴,带人杀了那个巫师,别让他逃了。”简华收了手,转头朝金猴命令道。
“好!”等待己久的金猴和其他骑马的勇士大声应答,一夹马腹,马儿就奔了出去。
轰隆隆,十几骑冲进有陶族人群,夹住陶瓦,团团围住转了个圈。
有陶族人鬼哭狼嚎四散奔逃,金猴一催马上前,一石斧挥过,当场砍下了陶瓦的脑袋。
陶瓦死了,连最后的遗言都没机会说了。
陶窝被喷了一脸血,整个人懵了,也被一卷羊族人顺手砍掉了脑袋。
陶粟一转头,看到此景,吓得神魂尽失,连滚带爬拼了老命奔逃。
羊尾族长握拳,狠狠一捶地,他们埋伏在这里拉藤绳,竟然没用上,这些有陶族人,真是软蛋,连个像模像样的冲锋都没有。
“冲上去,杀光这些有陶族人。”木通大叔大喝一声,带头冲向了倒在地上的伤者和溃逃的敌军。
简华没有阻止,看着族人追上去,用骨茅戳死了地上的伤者,紧跟着再追了出去。
“金猴,别让族人跑得太远了。”她喊道。
“大巫,放心。”金猴带领的马队跟了上去。
大获全胜。
简华望着倒在血泊中的十多具有陶人尸体,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大巫,这么好的武器,我想没有哪个部落能打赢我们了。”花珠拿着弓跑到简华身边,高兴说道。
“是吗?”简华有些失神。
“是啊,要不是有这些武器,我们部落今天肯定要死掉好多人。”花珠重重点了点头,“以往,不管哪个部落去打另外一个部落,总会死掉好多人的,今天有陶族才死了十多个,是最少的了,大巫,你别难过,他们来打我们,就是不对的。”
“大巫,这下有陶族肯定不敢来了,我们把他们打怕了,瞧他们逃走时的样子,都在地上打滚了呢。”山猫高兴奔了回来,手上捧着个大红陶罐,“这是我们的陶罐,我找回来了,在那可恶的巫师的筐篓里。哼,他们有陶族还学会了我们的筐篓,真是不要脸。”
“呕……”
简华没有忍住,一下狂吐出来,似要把心肝脾肺肾都吐个干净。
“唉,大巫,你怎么了!”
慌得花珠和山猫丢了手里的东西来扶她。
简华摆着手,眼泪鼻涕全都涌了出来,空气中浓浓血腥味,只要鼻端轻轻一动,好像都吸进身体里了,这股味道腥甜得可怕。
“水,给我水。”
“有水吗?”山猫忙问花珠。
花珠摇了摇头,“我去问其他人有没有。”
“不用了,我歇一会就好。”简华忙拉住她,自己用手往下抚着胸口,努力深呼吸,又往后退了一段路,在草地上坐下来。
“大巫,你好点了吗?怎么又作呕了?”山猫问。
花珠朝她轻轻摇了摇头,山猫也不说话了,陪着简华在草地上坐下。
凉风萧瑟,树叶飘零,满眼枯黄色,让人从心底里生出悲凉来。
“我以前生活的地方,没有这样打仗的。”简华轻声道。
“大巫,你以前的部落肯定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部落,有很多很多的食物吧,大家都可以吃得饱,不用担心饿肚子。”山猫笑道。
简华轻轻笑了,“对,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部落,大到你们无法想像。”
“大巫,我们都感激你留下。”山猫又道。
“我是回不去了,只能留下来。”简华自嘲,“我也是一个自私的人,我害怕许多东西,怕饿肚子,怕冷,怕孤独,怕别人不再爱我了。”
“我们都爱你,没有人会不爱你的。”山猫忙道。
“大巫,你看到死去的人,可你没看见你救下的人吗,我,山猫,还有炎高、金猴他们,都是你救下的人。大巫,你是神女,跟我们不一样的神女,我真得相信!你是!”
花珠拉起简华的手,紧紧握住,崇敬道。
“大巫就是神女!这个还需要相信吗,大巫本来就是神女!”山猫瞪一眼花珠,在她那微带一点棕色的眼瞳内全然是认真的光芒。
“我不是神女,只是比你们知道的多了那么一点点而已。”简华汕笑道。
“大巫,你就是,你就是神女。”山猫特认真道。
简华被她们这样一说,心情倒是平复了许多,治病是救人,其实有时候杀人也是救人。
为了她的朋友,她的爱人,那她就算手染鲜血又如何。
“好了,山猫,吹响羊角把他们都喊回来吧,我们把有陶人埋了,早点回部落,尚者大人他们该担心了。”简华起身说道。
“好。”山猫欣然掏出羊角吹了起来。
呜呜呜的号角声传出很远。
***
虎毛大叔颤颤起身,把憋了好久的一口气从身体内吐出来,颓然道:“我们走吧!”
五个汉子不约而同沉默地随在他身后。
走出一段,老人转身开口,“你刚才在炎族,看见虎娃了吗?我怎么好像没见到?”
“没有。但看到虎娃的阿姆了,她说虎娃跟木野他们出去办事情了。”虎族的汉子回道。
“还是虎娃这娃子有见识,早早跟了炎族,以后差不了啊!”虎毛大叔感慨道。
“我们还想留下来帮炎族打仗呢,没想到人家根本不需要我们帮忙。”鹿角部落的汉子叹了口气,“有这样武器的炎族,哪个部落都不敢惹他们了,炎族将会成为这块土地上最强的部落。”
“你们说,炎族这样强大,会来攻打我们部落吗?”风族的汉子问道。
众人一阵沉默,还是大山部落的那个汉子憨憨笑了起来:“你们在炎族吃到的食物,觉得好吃吗?”
风族的汉子瞪了他一眼,正说重要问题呢,提什么吃的呀。
“做出这样好吃食物的炎族肯定不会来攻打我们的,大巫是个大仁慈的人,她跟有陶部落不一样。”大山部落的那个汉子抿了下嘴唇,似乎还在回味美味。
“他说的对,大巫是个好人,不然也不会在春季大会上交换那么多老人和小娃了,你们看到没有,这次打仗也有老人在呢,那身体看着可是比以前好多了。”
“是,是,这倒是。”众人点头。
“虎娃的阿姆告诉我,说她吃的食物跟炎族人都一样呢,身体也好了许多。”虎族汉子说道。
“炎族还送了我们这些东西,陶罐,羊皮袍子,炎族是个好部落,只要我们不惹他们,他们肯定不会来打我们的。”鹿角部落的汉子总结道,“我们跟炎族好好相处就是了”。
“嗯,好好相处,我们以后还是多想想怎样才能不让部落里的小娃娃在寒日里挨饿吧。”虎毛大叔最后添上一句。
第132章 小别胜新婚
死了十四个有陶人; 大伙一起挖坑,在小树林边的平地上; 把他们掩埋了。
简华带着队伍回到炎族,两族人在巨石上开个了篝火晚会,烤肉舞蹈庆祝胜利。
这是炎族卷羊族兄弟部落头一次利用先进的武器打退来敌; 保卫了部落。
尚者拿着压平的泥板,用骨刀在上面细致刻画出两族交战的场景,让简华烧制成了陶板; 祭祀后供奉在尚者的树屋里。
这些神一般的事迹是需要一代代流传下去的。
族里的小家伙们,天天对着树杆练习射箭,那劲头恨不能让他们也上战场发射几箭杀个敌人才好。
简华带着老人们,又擀制了十几条羊毛毡毯; 剩下的羊毛全都纺成线; 用来织衣服。
橡树林的橡子一筐筐搬回来,摊开在巨石上晾晒; 然后剥出橡子,磨成橡子面; 清洗后把橡子粉晒干存贮到陶缸中。
天气一日寒过一日,简华里面穿上一件羊毛衣; 外面再套上那件木野送他的狼皮外套,下身毛裤加牛仔裤; 脚蹬牛皮靴子,一条快及腰的长辫子甩在了身后,面容白晳不再; 泛起小麦色却更显轻盈矫健了。
她用粗细均匀的藤蔓编织了无数回,拆了编,编了拆,终于做出一个强差人意的马鞍来。
一匹性情温和的母马被牵了出来,先绑上一块兽皮,再把马鞍牢固绑上,两旁两个藤蔓编成的脚蹬子垂着。
“拉住马,我要上去试试。”简华一手扶上马鞍桥。
“大巫,不可,不可,让山猫来吧。”尚者大人被美搀扶了出来,忙阻拦道。
“尚者大人,您永远这么消息灵通。”简华笑道,听她的话,把马让给了一旁跃跃欲试的山猫。
山猫一手撑鞍,一腿飞跨马背,人就轻盈坐上了马背。
“把脚踩在这个马蹬里,人就可以站立起来。”简华指点道。
山猫双脚踩进马蹬,人一下就立了起来,她欢快喊道:“大巫,让我骑马跑上一圈吧。”
“你这……”简华犹豫一下,“能控制好马吗?”
“能,能的。大巫,你没看到的时候,我已经骑过好几回马了。”山猫激动道。
简华的头还未点下,她一拨缰绳,手在马屁股上一拍,马儿就奔出了部落。
“在部落里跑跑就好了嘛,还要去外头,小心啊……”
简华追上去喊了一声,就见同样羊毛衣,狼皮背心,羊皮裤的山猫,英姿飒爽骑在马上,马儿顺着山坡冲下去,她的一头短发在风中飞扬,欢畅的笑声洒满一路。
飞马一骑跑下山坡,又穿过小树林,就看不到身影了。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