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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婚心荡漾,亿万首席请签字-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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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薇诺,你就一定要跟爸爸对着干吗?”
  那时候姚家忠语气真诚,可云薇诺早就见识过他的嘴脸又岂会上她的当?
  纤白的手指有意无意地划着那叠合同的边缘,她的声音很轻,却掷地有声:“要跟您对着干的可不是我,至少,我没给您闹出那么大的抄袭丑闻……”
  她是看到新闻才急着赶回来的,可新闻里的内容却让她对姚家忠失望透顶。做为姚氏的董事长,难道他不知道抄袭的后果很可能是彻底毁掉Winifred这个品牌么?
  新闻闹得那样大,姚家忠还不至于猜不出云薇诺主动回来的原因,所以,他也不想拐弯抹角,只问:“这件事你有没有办法补救?”
  “没有。”
  “什么叫没有?”
  “没有的意思就是,您一开始就不应该把那种垃圾冠上Winifred这个标志。”Winifred是姚氏旗下的一个国际服装品牌,但Winifred原本却是已故姚夫人的陪嫁之一。
  姚家忠年轻的时候长得英俊,又擅长花言巧语,年轻的姚夫人为他所迷执意要嫁给她,云家那边也只有一个女儿,为了不让女儿吃苦,便将Winifred做为嫁妆让姚夫人带到了姚家。
  可惜,姚家忠生性*,结婚后没过几年便在外面拈花惹草。
  姚夫人气不过也曾提过离婚,可当时那个年代离婚何谈容易?再加上姚家忠居心*,婚后便偷偷将Winifred吞并,姚夫人为了守住Winifred,便死占着姚家主母的位置不肯让出,直到最后病入膏荒,才带着遗憾撒手人寰。
  所以,Winifred就是已故的姚夫人的一块心病,是姚夫人死不瞑目的唯一理由。如今Winifred陷入抄袭丑闻,云薇诺这才不得不带病从京市赶回来‘救火’。
  只可惜,姚家忠的态度依旧让人寒心到极致。
  “那还不是因为你一年只给公司设计一幅作品,根本就不够用。”
  闻声,云薇诺也据理力争:“契约上写得清清楚楚,一年只交一幅作品,更何况,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您应该比我懂。”
  事实上,Winifred原本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服装品牌,却在十七年前异军突起,以花朵为设计理念的Winifred概念婚纱系列,一经上市便风靡全国。
  可除了姚家忠和已故的姚夫人以外,没有人知道Winifred的第一款概念婚纱其实是出自一个六岁的小女孩之手。那个小女孩子便是云薇诺,而那一款‘婚纱’,其实是她画出来送给姐姐凌茉的六一节礼物。
  而云薇诺之所以六岁的时候顶替姐姐被姚夫人带回姚家,不是因为她长得可爱,也不是因为她故意跌了那一跤,恰是因为她那天赋异禀的设计才华……

  ☆、第43章 人,怎么能这么无耻?

  已故的姚夫人无意中发现了云薇诺的天贼异禀,于是放弃了原本要收养入姚家的凌茉,改抱了6岁的云薇诺回家。
  也因为预计到了姚家忠生性贪婪,所以姚夫人接人入姚家的那一日,便与姚家忠签定了生死契约,而契约里最重要的一条,便是姚家忠必须为云薇诺和姚乐珊保留她们在Winifred所占的大半股权。
  条件是,云薇诺每年必须为Winifred设计一款经典款的概念婚纱。
  当然,姚家忠也不是吃素的,他为了独占云薇诺的设计,所以契约里便有了另一个附带条件。
  那就是,除非征得姚家忠的同意,否则云薇诺此生不得公开自己是花朵概念婚纱的原设计者,更不能告诉任何人她当年被接入姚家的理由,甚至不可以涉足设计界,当然,为姚氏工作例外。
  这是一个相互制约的契约,所以姚家忠就算再讨厌云薇诺,也不敢真的赶她出家门。而云薇诺为了保住Winifred,才会如此拖着病体急急忙记从京市赶回来……
  只是,她到底还是算漏了姚家忠的野心,他居然在这种时候迫不急待地给自己下套,想骗她签终身制的‘卖身契’。
  卖给姚氏十七年还不够?
  人,怎么能这么无耻?
  ……………………………
  姚家忠倒是没想到云薇诺会主动提及那份契约,脸色顿时变得不太好看:“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
  “我没有那个义务。”
  云薇诺也不看他,只漫不经心地说了这么一句。姚家忠知道她说的不错,但他毕竟是长辈,被‘女儿’这么说怎么也有些没面子,所以,脸色更黑:“我现在不管你有没有这个义务!只要你赶紧想办法帮公司渡过难关。”
  “爸,您也太高看我了。”
  说罢,云薇诺收起还在劳务合同上轻轻点划的手指,撅着小嘴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我不过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您这种商界巨贾都没办法的事,我能有什么办法?”
  一听这话,姚家忠还以为云薇诺只是对自己没信心,马上替她拿了主意:“这样好了,你马上设计一幅作品出来帮爸爸救救急。”
  “不可能。”
  “薇诺……”
  云薇诺抬起头,黑幽幽的冰眸子如同浸在冰湖里的墨玉:“设计这种事情又不是吃饭穿衣,我没有灵感就算能画出来也是废品。”
  “你的天赋在那里,你觉得是废品的东西说不定别人一样喜欢。”姚家忠一幅听不懂她在说什么的样子,又道:“就这么决定了,你现在就把你的所有手稿都交给爸爸,我挑一挑看有没有合适的……”
  闻声,她终于忍不住打断了他:“您知道的,我一年只设计一套婚纱,没有别的手稿。”
  “爸也不要别的,只要你那本上面画着白桦树的素描本。”姚家忠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最终目的,而云薇诺在听到白桦树的素描本时,整个人也呆住了。

  ☆、第44章 信不信随便您

  云薇诺确实有那么一个素描本,上面的白桦树还是她亲手画上去的,可姚家忠怎么会知道?
  还有,那里面根本没有手稿,而是……
  “那上面画的都是人。”
  云薇诺说的是实话,可姚家忠却冷笑了一声,明显不相信:“薇诺,这么骗爸爸可不好!”
  骗他?
  她什么时候骗过他?
  突然很厌烦跟姚家忠玩这样的把戏,一会儿是终身制的合约,一会儿又是要她的全部‘手稿’,她几乎有些分不清他的目的了。
  这么多年了,她知道姚家忠也试过想摆脱自己,但花朵婚礼的设计理念是她独有的,每一年的风格都完全不同,以至于姚氏请了无数个大师级的设计师过来,设计出来的东西都和那一系列格格不入。
  偏偏那又是Winifred的年度经典款,这一次抄袭的那一款她倒是认真地看过了,确实很像她的风格,但也仅仅只是像罢了。
  要说如果是原创的,这一款婚纱鱼目混珠一下也能糊弄一下老百姓,偏偏那个设计师抄袭的是米兰时装周的某个鼻祖级大神的作品。于是,Winifred终于在十七年后,再一次被世界瞩目了。
  只不过,十七年前是举世无双的风光,而这一次却是千夫所指的谩骂……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云薇诺此刻大约就是这种心情。她既然回来了,必然是要力挽狂澜的,只是,这么轻轻松松就让姚家忠松一口气未免也太便宜他。
  所以,云薇诺的拒绝很彻底:“信不信随便您,总之,您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吧!”
  “你……”
  不想再听他那些莫须有的指责,她懒懒抬眸扫了姚家忠一眼,好心地提醒道:“对了,大姐说后天就回来了,您要不要先想想怎么跟大姐解释解释这件事?”
  “乐珊要回来了?”
  云薇诺的态度原本让姚家忠很生气,可一听说大女儿要回来,他的表情马上便精彩了起来:“那远风呢?也一起回来么?”
  亲生女儿回不回来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钱有势的女婿回不回来是么?
  云薇诺冷冷一笑,忍不住又刺了一句:“您为什么不自己打电话问大姐?”
  ………………………………
  从书房里出来,云薇诺直接回了自己的房间。
  一进门她便踢掉了脚上的高跟鞋,走到牀边趴上去,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醒来时天已黑透,抓过手机想看看时间,结果手机没电早就关机了。
  挣扎了一下想从牀上坐起来,可又头重脚轻地重新倒回了牀上。
  头很晕,就感觉一阵阵的天眩地转……
  离开京市时还发着烧,从早上到现在她又几乎完全没有进食,现在她整个人都似乎虚脱了。可纵然是这样,这个家里也没有一个人发现她身体不舒服……
  挣扎着从牀上起来,云薇诺翻出包包里从京市带回来的药,结果,房间里连水都没有人为她准备。
  涩然一笑,云薇诺将胶囊塞进嘴里,就着口水勉强咽下去后,才又慢慢靠回牀边休息。或者,就算她病死在房间里,他们也只会在几天后才发现自己的尸体已然发烂发臭……
  她还能指望他们什么?

  ☆、第45章 这又是什么仇什么怨?

  知道自己不该还为这种事情难过,云薇诺下意识地抻手去捏自己的脖子上的项链,可她却只握到了一手的空气。
  项链呢?她的项链呢?
  那是她亲生母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
  慌了神,云薇诺猛地从牀上弹了起来,腿脚还发酸发软,她刚下地便一个趔趄跌倒在地毯上。顾不得摔疼的手肘,她便开始在房间里到处翻找。
  包里没有,牀上没有,地上没有,到处都没有……
  ……………………………………
  “大少,这是客房部在您牀上找到的。”
  犹豫了很久林思暮才决定将东西‘还’给大少,虽然她心里很清楚这条女式项链不可能是她老板的,但她还是表现出一幅她也很‘疑惑’的样子,恭恭敬敬地将东西上交……
  “什么?”
  “项链。”
  说完,林思暮又瞥了她的老板一眼,然后似是而非地补充了一句:“可能是云小姐留下的……”
  “你怎么知道是她留下的?”
  闻声,林思暮深吸了一口气:“那间套房不外订,只有云小姐进去过。”
  “放下吧!”
  宋天烨淡淡吐出这三个字,目光平静地扫过办公桌上的东西,眼底的神情莫测高深,精明如林思暮也似乎有些参不透他在想着什么。
  这个男人素来如此,深不可测到让人害怕。
  林思暮也是经过‘千锤百炼’才练就了如今这幅金钢不坏之身,但每到这种时候,她还是觉得心里毛毛的。
  不说点什么总感觉会出事儿,想了想,林思暮故意不经意地‘提’了一句:“大少,凌总还在等您,真的不见么?”
  听到这个,宋天烨的表情果然起了些变化:“他倒是有时间。”
  “如果大少觉得不想和那种人合作,我替您打发他回去好了。”
  “见见也好。”
  “啊?”
  一声讶然,林思暮又失策了,而且是在同一件事情,同一个人的身上连续判断失误两次。老实说,她觉得自己之所以只用了五年时间便从实习秘书混到总经理助理,靠的绝非仅仅是运气。
  用她小侄女的话说,她识人观色的本事早已出神入化。所以,她基本上可以肯定大少不喜欢凌正枫,或者那种程度已经不仅仅是不喜欢了,应该叫讨厌。
  对,非常非常讨厌!
  虽然SIC是个有潜力的电视台,虽然和SIC合作的前景也相当可观,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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